中山市科立泓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灶具分火器250万个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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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科立泓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灶具分火器250万个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 682 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科 (略) 年产灶具分火器*个新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略) 科 (略) 年产灶具分火器*个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科 (略) 。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和广东 (略) 。

4.建设概况:项 (略) 黄 (略) 3号之9第一栋首层1卡,主要从事五金产品制造,年产量灶具分火器*个。项目总用地面积750平方米,建筑面积75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5月13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5月29日开始调试,2024年10月28日完成调试。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锻打工序废气:

项目在锻打工序中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油雾(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锻打工序废气经设备收集后通过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由1条排气筒高空排放。

(2)车削、钻孔工序废气:

项目车削、钻孔工序中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车削、钻孔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抛丸工序废气:

项目抛丸过程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抛丸工序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通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略) 中山公用 (略) 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最终进入黄圃水道。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温镦机、数控机、钻孔机等车间生产设备,均是机械噪声,其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范围为65~80dB(A);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约60~75dB(A)的交通噪声。

为减小设备噪声及其他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将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

(2)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消声设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

(3)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及维护,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

(4)车间周围、厂边界等处尽可能加强绿化,既可以美化环境,同时也可以起到辅助吸声、隔声作用。

在保证上述噪声防治措施的条件下,可使项目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本项目噪声源达标治理后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及金属碎屑、沉降金属粉尘、抛丸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不锈钢丸、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油雾净化器收集的废渣、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略) 科 (略)

2024年 5 月 29 日

, (略) ,中山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 682 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科 (略) 年产灶具分火器*个新建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略) 科 (略) 年产灶具分火器*个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科 (略) 。

3.验收服务单位: (略) (略) 和广东 (略) 。

4.建设概况:项 (略) 黄 (略) 3号之9第一栋首层1卡,主要从事五金产品制造,年产量灶具分火器*个。项目总用地面积750平方米,建筑面积75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6%。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4年5月13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5月29日开始调试,2024年10月28日完成调试。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锻打工序废气:

项目在锻打工序中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油雾(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锻打工序废气经设备收集后通过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由1条排气筒高空排放。

(2)车削、钻孔工序废气:

项目车削、钻孔工序中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车削、钻孔工序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抛丸工序废气:

项目抛丸过程产生少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抛丸工序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通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略) 中山公用 (略) 进行集中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最终进入黄圃水道。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温镦机、数控机、钻孔机等车间生产设备,均是机械噪声,其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范围为65~80dB(A);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约60~75dB(A)的交通噪声。

为减小设备噪声及其他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将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

(2)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减振、消声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消声设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

(3)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及维护,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

(4)车间周围、厂边界等处尽可能加强绿化,既可以美化环境,同时也可以起到辅助吸声、隔声作用。

在保证上述噪声防治措施的条件下,可使项目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本项目噪声源达标治理后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及金属碎屑、沉降金属粉尘、抛丸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不锈钢丸、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油雾净化器收集的废渣、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略) 科 (略)

2024年 5 月 29 日

, (略) ,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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