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城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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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城区医院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建设项目

(略) 安平县新盈街373号

(略)

河北 (略)

项目现有工程有2栋2层建筑,总占地面积1400m2,建筑面积776.4m2,设有1栋2F综合门诊楼和 (略) 部,主要设置门诊科、住院科、检查室、办公室、医疗废物暂存间、食堂等,现有病床数为15床,现有设备主要为生化机1台、离心机1台、污水处理设备1台、血细胞分析仪1台、住院床位15张床。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不新增科室,仅新增病床数25床和天然气壁挂炉1台。扩建完成后,全院共有病床40床。

1、污水站周边NH3、H2S、臭气浓度、氯气、*烷通过采取水处理各池加盖,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确保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污水站排气筒排放的NH3、H2S、臭气浓度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除臭,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屋顶排放(DA002),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中的中小型标准。天然气壁挂炉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3);无组织排放的NH3、H2S、臭气浓度经污水处理站半地下式、加盖密封、加强管理确保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合理布局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距离衰减;设立告示牌、车辆分流、禁止喧哗鸣笛、绿化降噪等,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3、加强废水治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以上经预处理后的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15m3/d,主体工艺采用“预处理——调节池——生物氧化——接触消毒”。确保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及安平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4、①项目建设一座医疗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②项目设置一处一般废物储存点,用于储存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③项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正)第四章 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规定要求;

5、项目已通过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安审批核字〔2023〕9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建设项目

(略) 安平县新盈街373号

(略)

河北 (略)

项目现有工程有2栋2层建筑,总占地面积1400m2,建筑面积776.4m2,设有1栋2F综合门诊楼和 (略) 部,主要设置门诊科、住院科、检查室、办公室、医疗废物暂存间、食堂等,现有病床数为15床,现有设备主要为生化机1台、离心机1台、污水处理设备1台、血细胞分析仪1台、住院床位15张床。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不新增科室,仅新增病床数25床和天然气壁挂炉1台。扩建完成后,全院共有病床40床。

1、污水站周边NH3、H2S、臭气浓度、氯气、*烷通过采取水处理各池加盖,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确保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污水站排气筒排放的NH3、H2S、臭气浓度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除臭,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屋顶排放(DA002),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中的中小型标准。天然气壁挂炉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3);无组织排放的NH3、H2S、臭气浓度经污水处理站半地下式、加盖密封、加强管理确保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合理布局设备、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距离衰减;设立告示牌、车辆分流、禁止喧哗鸣笛、绿化降噪等,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

3、加强废水治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进行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以上经预处理后的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为15m3/d,主体工艺采用“预处理——调节池——生物氧化——接触消毒”。确保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及安平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

4、①项目建设一座医疗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②项目设置一处一般废物储存点,用于储存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③项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正)第四章 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规定要求;

5、项目已通过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安审批核字〔2023〕9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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