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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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2024年,黑龙江省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4年,全省设置861个“三支一扶”岗位(见附件1),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考、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服务期限两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2、2023届毕业后无就业经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同);

2.生源地、户籍地为我省的省外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外、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3.截止到2024年6月3日,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或生源地、户籍地为我省的在外省征集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服役期满(复学毕业)不超过2年的人员。

(二)招募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志愿服务基层,服从基层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遵守基层单位的规章制度。

3.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97年6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硕士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支医人员可放宽至28周岁(1995年6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4.学确定。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

2.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

3.“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4.“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以下政策:

1.三年 (略) 地级以上、县级、乡镇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10分、15分,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

2.我省在考录公务员时,制定专门计划定向考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4.两年内在参加省内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5.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扶持政策。

(五)“三支一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取消其服务资格: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或者因工作失职、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4.其他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形。

五、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哈 尔 滨:0451—*、*@*q.com

齐齐哈尔:0452—*、*@*63.com

牡 丹 江:0453—*、*@*63.com

佳 木 斯:0454—*、*@*63.com

大 庆:0459—*、*@*63.com

鸡 西:0467—*、*@*26.com

双 鸭 山:0469—*、*@*63.com

七 台 河:0464—*、*@*63.com

鹤 岗:0468—*、*@*63.com

伊 春:0458—*、*@*ina.com

黑 河:0456—*、*@*63.com

绥 化:0455—*、*@*q.com

大兴安岭:0457—*、*@*63.com

附件:

1.2024年黑龙江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明细表.xlsx

2.专业目录参考.zip

3.支教岗位专业条件.doc

4.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doc

黑龙江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2024年,黑龙江省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4年,全省设置861个“三支一扶”岗位(见附件1),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考、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服务期限两年。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1.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2、2023届毕业后无就业经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同);

2.生源地、户籍地为我省的省外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外、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3.截止到2024年6月3日,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或生源地、户籍地为我省的在外省征集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服役期满(复学毕业)不超过2年的人员。

(二)招募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志愿服务基层,服从基层单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遵守基层单位的规章制度。

3.年龄在26周岁及以下(1997年6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硕士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支医人员可放宽至28周岁(1995年6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4.学确定。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补贴。

2.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

3.“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4.“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以下政策:

1.三年 (略) 地级以上、县级、乡镇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分别加5分、10分、15分,期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

2.我省在考录公务员时,制定专门计划定向考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4.两年内在参加省内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5.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扶持政策。

(五)“三支一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取消其服务资格:

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或者因工作失职、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4.其他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形。

五、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哈 尔 滨:0451—*、*@*q.com

齐齐哈尔:0452—*、*@*63.com

牡 丹 江:0453—*、*@*63.com

佳 木 斯:0454—*、*@*63.com

大 庆:0459—*、*@*63.com

鸡 西:0467—*、*@*26.com

双 鸭 山:0469—*、*@*63.com

七 台 河:0464—*、*@*63.com

鹤 岗:0468—*、*@*63.com

伊 春:0458—*、*@*ina.com

黑 河:0456—*、*@*63.com

绥 化:0455—*、*@*q.com

大兴安岭:0457—*、*@*63.com

附件:

1.2024年黑龙江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明细表.xlsx

2.专业目录参考.zip

3.支教岗位专业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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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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