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412点击查看>>*6386;传 真:0872-412点击查看>>*2347电子信箱:*@*63.com | ||||||
项目名称 | 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鹤庆县东南端的黄坪镇 | 建设单位 | 鹤庆县水务局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沧海 (略) | |||
项目概况 | ||||||
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工程位于鹤庆县东南端的黄坪镇,本次治理长度为15.2km。治理起点断面是鹤庆县落漏河治理工程(一期)的治理末端(沙坝村附近),桩号为K0+000,治理终点位于黄坪水文站下游560m处,桩号为K15+200,本次治理段河床海拔自1435.88m下降至1310.06m,落差125.82m,平均坡降0.8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护岸结构、防汛通道的建设、河坡绿化和建筑物改造。项目总投资3997.*元,环保投资80.*元。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环境影响表现在:施工废气主要包括施工场地产生的粉尘、运输粉尘、施工营地堆场粉尘以及施工机械、车辆废气等。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工程养护水等,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噪声:施工场地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无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表土、废渣等。 (二)本项目影响主要存在于施工期,工程运营期项目本身无废气产生,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工程运行期项目本身不产生噪声 ,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尘工艺,地基开挖、土料开采等工艺应优先选择粉尘产生量较少的工艺进行,在扬尘量较大的作业面适时采取湿法作业。 (2)尽量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尤其是引起地面扰动的作业。细骨料堆应设简易棚,骨料堆积的边坡角度应稳定,并适当加湿,防止细骨料被风吹散。 (3)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在开挖集中的场区采取洒水措施,非雨天每天3~4次定时 (略) 洒水,加速粉尘沉降。车辆运输物资经过临 (略) 段应增加洒水次数。运输石灰、中砂、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应覆盖篷布,以减少撒落和 (略) 周边居民点的影响。 (4)做好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养护工作,施工期间应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维护工作,保证尾气达标排放。 (5)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减少接触时间并按要求按规范操作。对于粉尘产生量大的工序,应给施工人员配备专用防护用具。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混凝土拌和废水经处理后可回用于生产或用作场地洒水降尘用水;每个混凝土搅拌机旁边设置一个废水收集桶,进行加酸中和沉淀处理后排入二次沉淀桶收集上清液,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沉砂回用于施工。车辆冲洗废水进行处理后主要回用于车辆冲洗或用作场地洒水降尘用水,废水收集池底泥需要及时清理,清水池中的清水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时回用。本工程不设置生活办公区,施工人员生活依托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 (2)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在村庄附近22:00~6:00时段内进行高噪声作业。 (3)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减少接触时间并按要求按规范操作,使施工机械的噪声维持在较低水平。高噪声设备的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 (4)运输施工物资的过程中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经过 (略) 段夜间禁止运输。 (5)制定噪声监测计划,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结果,根据监测结果对环境敏感点采取相应的防噪措施。 (6)在 (略) 线附近的声环境敏感点设置禁止鸣笛和减速慢行标识牌。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2)减量化技术应用。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选、破碎、压实、浓缩、脱水等。使其在数量上、体积上减小,便于处理。 (3)项目施工区离各涉及村镇较近,处理后固体废弃物可运送至乡镇垃圾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在运输时使用封闭式运输车,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成分复杂,一般分为有机垃圾和无机垃圾两类。无机垃圾包括各类炉渣、煤灰及建筑废弃物等,有机垃圾包括厨房废弃物、果皮、树叶等。运行期不产生生活垃圾的特点,建议在河道治理段沿线施工区设置5~10个塑料垃圾桶用于垃圾收集,并在每个施工生产生活区附近修建1个垃圾收集池,尺寸为(长×宽×高)5m×3m×1.5m,用于收集和分拣垃圾。施工期间产生的废钢材、水材,塑料等固体废料应予回收利用。集中收集的垃圾按当地有关规定,由专人定期统一清运至各自就近乡镇垃圾场进行统一处理。为加强垃圾清运管理,保护施工区的环境卫生,每个施工营地应有清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环境卫生、道路、公厕清扫、灭鼠及灭蝇等工作。每个施工营地卫生清洁管理人员暂定1人,配备手推车1辆及清扫工具。生活垃圾全部进入当地化粪池,经过发酵后直接用于农业施肥。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该项目属于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生态环境的有利影响。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影响避让措施 (1)本工程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等生态敏感区。工 (略) 施工、施工生产生活场地、临时堆土场等禁止布置在生态红线范围内; (2)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禁止在用地范围以外场地设置施工场地或进行施工活动。 2、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本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对*生生态系统的破坏,因此在施工期应当执行以下环保措施: (1)结合水土保持工程,加强植被保护和景观维持。避免雨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渣土及时清运,按 (略) 线堆放,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2)工程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在规定的施工占地区域范围内施工,严禁擅自扩大施工场地,减少不必要的植被破坏。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施工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通过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捕杀野生动物,严禁施工人员捕鱼、毒鱼,以减轻施工对当地*生动物的影响。 (3)对施工区内的高大乔木,应尽量避让,能不砍伐的尽量不砍伐,以减少工程建设对植物的影响。 3、生态影响补偿措施 施工完毕后及时绿化、恢复植被、覆盖良土、复垦,并做好临时 用地区绿化、恢复植被或覆盖良土复垦的监督和监管工作,确保临时用地的正常有序恢复。 4、生态影响重建措施 工程建设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生态影响和暂时性的生态影响可以通过生态恢复技术予以消除。需进行生态恢复的地段主要是受工程施工影响的区域,包括临时堆土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除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外 ,主要采取绿化和恢复绿化两种恢复方式进行恢复。 使用场地前应先剥离表层土壤以备施工结束绿化或复垦时使用;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生态恢复中还必须选择与当地环境相适应的植物种类,生态恢复中按照当地的自然环境,进行生态恢复工程时建议以项目恢复场地周边树种为主。 5、植物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须加强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施工弃渣运至临时堆土场进行堆存,施工后期进行填埋,生活垃圾设置垃圾垃圾桶收集,并及时对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处理。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保护周边植被,禁止随意砍伐造成破坏;工程施工过程确实需要砍伐的林木,需及时到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的批准手续。 (3)并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营地、场地实施恢复植被,工程建设完工后,对临时占地应尽量恢复为原有用地;通过平整后,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种植适宜的林木和草类,最大限度地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4)对临时堆土场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应按水保方案要求修建挡墙和截排水沟;在堆土过程中应按水保要求加强堆土场的日常管理,确保挡渣墙和截排水沟完好运行,减少水土流失,尽早进行覆土绿化工作,恢复渣场区的生态环境。 6、*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1)动物生境保护措施 1) 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施工扩大进入划定以外的区域 ,除征占区域外,尽可能保持现有*生生态的完整。 2)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禁止废土方进入河流污染水体,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尽量少受影响 。处理好施工“三废”,禁止向自然环境中排放,以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污染和破坏。设置标志及宣传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工作,鼓励附近群众和施工人员积极主动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动物生境。 (2)对动物个体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明确规定严禁猎杀野生动物,通过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普及、在施工区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及警告牌等措施进行宣传,树立施工人员的模范环保意识。 2)施工结束后对迹地进行及时的绿化恢复,并在运输、施工中注意保护野生动物。 7、鱼类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保护水环境,施工期间加强堆土场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严禁渣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倾倒入河;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对水质和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3)加强施工期对施工人员的监管,严禁施工人员进行非保护性质的鱼类捕捞,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多途径增强施工人员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8、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为了防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减少对周边地区的影响,恢复项目区原地貌,在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提出了多种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将整个工程区划分为4个防治分区:河堤工程区、施工营场地区、 (略) 区、临时表土堆场。 (1)河堤工程区 主体工程主要是河道治理,在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主要是基础开挖过程剧烈的扰动而发生水土流失。主体工程考虑了相应的围堰、排水沟、植草护坡、排涝工程等措施,本方案考虑新增表土剥离措施以及临时拦挡措施。并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措施。 (2)施工营场地区 主体工程考虑施工结束后对占用耕地区域进行土地复耕,本方案主要补充该区的表土剥离,场区周边的临时排水沉沙措施,新增非复耕区域植被恢复绿化措施,并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措施。 (3) (略) 区 主体工程考虑施工结束后对占用耕地区域进行土地复耕,本方案主要补充该区的表土剥离,新增非复耕区域植被恢复绿化措施,并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措施。 (4)临时表土堆场 主体工程未考虑表土堆场相关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方案新增临时堆土期间临时覆盖、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措施,以及取土结束后土地翻松整治措施,恢复原地貌,并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2-412点击查看>>*6386;传 真:0872-412点击查看>>*2347电子信箱:*@*63.com | ||||||
项目名称 | 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鹤庆县东南端的黄坪镇 | 建设单位 | 鹤庆县水务局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沧海 (略) | |||
项目概况 | ||||||
鹤庆县落漏河围子田至均华段治理工程位于鹤庆县东南端的黄坪镇,本次治理长度为15.2km。治理起点断面是鹤庆县落漏河治理工程(一期)的治理末端(沙坝村附近),桩号为K0+000,治理终点位于黄坪水文站下游560m处,桩号为K15+200,本次治理段河床海拔自1435.88m下降至1310.06m,落差125.82m,平均坡降0.8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护岸结构、防汛通道的建设、河坡绿化和建筑物改造。项目总投资3997.*元,环保投资80.*元。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环境影响表现在:施工废气主要包括施工场地产生的粉尘、运输粉尘、施工营地堆场粉尘以及施工机械、车辆废气等。施工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工程养护水等,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噪声:施工场地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施工机械,无高噪声施工机械。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表土、废渣等。 (二)本项目影响主要存在于施工期,工程运营期项目本身无废气产生,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工程运行期项目本身不产生噪声 ,运行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尘工艺,地基开挖、土料开采等工艺应优先选择粉尘产生量较少的工艺进行,在扬尘量较大的作业面适时采取湿法作业。 (2)尽量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尤其是引起地面扰动的作业。细骨料堆应设简易棚,骨料堆积的边坡角度应稳定,并适当加湿,防止细骨料被风吹散。 (3)做好洒水降尘工作,在开挖集中的场区采取洒水措施,非雨天每天3~4次定时 (略) 洒水,加速粉尘沉降。车辆运输物资经过临 (略) 段应增加洒水次数。运输石灰、中砂、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应覆盖篷布,以减少撒落和 (略) 周边居民点的影响。 (4)做好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养护工作,施工期间应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维护工作,保证尾气达标排放。 (5)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减少接触时间并按要求按规范操作。对于粉尘产生量大的工序,应给施工人员配备专用防护用具。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混凝土拌和废水经处理后可回用于生产或用作场地洒水降尘用水;每个混凝土搅拌机旁边设置一个废水收集桶,进行加酸中和沉淀处理后排入二次沉淀桶收集上清液,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沉砂回用于施工。车辆冲洗废水进行处理后主要回用于车辆冲洗或用作场地洒水降尘用水,废水收集池底泥需要及时清理,清水池中的清水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时回用。本工程不设置生活办公区,施工人员生活依托附近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 (2)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禁止在村庄附近22:00~6:00时段内进行高噪声作业。 (3)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减少接触时间并按要求按规范操作,使施工机械的噪声维持在较低水平。高噪声设备的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 (4)运输施工物资的过程中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经过 (略) 段夜间禁止运输。 (5)制定噪声监测计划,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结果,根据监测结果对环境敏感点采取相应的防噪措施。 (6)在 (略) 线附近的声环境敏感点设置禁止鸣笛和减速慢行标识牌。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2)减量化技术应用。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选、破碎、压实、浓缩、脱水等。使其在数量上、体积上减小,便于处理。 (3)项目施工区离各涉及村镇较近,处理后固体废弃物可运送至乡镇垃圾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在运输时使用封闭式运输车,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成分复杂,一般分为有机垃圾和无机垃圾两类。无机垃圾包括各类炉渣、煤灰及建筑废弃物等,有机垃圾包括厨房废弃物、果皮、树叶等。运行期不产生生活垃圾的特点,建议在河道治理段沿线施工区设置5~10个塑料垃圾桶用于垃圾收集,并在每个施工生产生活区附近修建1个垃圾收集池,尺寸为(长×宽×高)5m×3m×1.5m,用于收集和分拣垃圾。施工期间产生的废钢材、水材,塑料等固体废料应予回收利用。集中收集的垃圾按当地有关规定,由专人定期统一清运至各自就近乡镇垃圾场进行统一处理。为加强垃圾清运管理,保护施工区的环境卫生,每个施工营地应有清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环境卫生、道路、公厕清扫、灭鼠及灭蝇等工作。每个施工营地卫生清洁管理人员暂定1人,配备手推车1辆及清扫工具。生活垃圾全部进入当地化粪池,经过发酵后直接用于农业施肥。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该项目属于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生态环境的有利影响。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影响避让措施 (1)本工程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等生态敏感区。工 (略) 施工、施工生产生活场地、临时堆土场等禁止布置在生态红线范围内; (2)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禁止在用地范围以外场地设置施工场地或进行施工活动。 2、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本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对*生生态系统的破坏,因此在施工期应当执行以下环保措施: (1)结合水土保持工程,加强植被保护和景观维持。避免雨天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渣土及时清运,按 (略) 线堆放,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2)工程施工期间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在规定的施工占地区域范围内施工,严禁擅自扩大施工场地,减少不必要的植被破坏。对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加强施工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发放宣传册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通过制度严禁施工人员非法捕杀野生动物,严禁施工人员捕鱼、毒鱼,以减轻施工对当地*生动物的影响。 (3)对施工区内的高大乔木,应尽量避让,能不砍伐的尽量不砍伐,以减少工程建设对植物的影响。 3、生态影响补偿措施 施工完毕后及时绿化、恢复植被、覆盖良土、复垦,并做好临时 用地区绿化、恢复植被或覆盖良土复垦的监督和监管工作,确保临时用地的正常有序恢复。 4、生态影响重建措施 工程建设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生态影响和暂时性的生态影响可以通过生态恢复技术予以消除。需进行生态恢复的地段主要是受工程施工影响的区域,包括临时堆土场和施工生产生活区,除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外 ,主要采取绿化和恢复绿化两种恢复方式进行恢复。 使用场地前应先剥离表层土壤以备施工结束绿化或复垦时使用;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生态恢复中还必须选择与当地环境相适应的植物种类,生态恢复中按照当地的自然环境,进行生态恢复工程时建议以项目恢复场地周边树种为主。 5、植物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须加强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施工弃渣运至临时堆土场进行堆存,施工后期进行填埋,生活垃圾设置垃圾垃圾桶收集,并及时对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处理。 (2)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保护周边植被,禁止随意砍伐造成破坏;工程施工过程确实需要砍伐的林木,需及时到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的批准手续。 (3)并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营地、场地实施恢复植被,工程建设完工后,对临时占地应尽量恢复为原有用地;通过平整后,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种植适宜的林木和草类,最大限度地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4)对临时堆土场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应按水保方案要求修建挡墙和截排水沟;在堆土过程中应按水保要求加强堆土场的日常管理,确保挡渣墙和截排水沟完好运行,减少水土流失,尽早进行覆土绿化工作,恢复渣场区的生态环境。 6、*生脊椎动物保护措施 (1)动物生境保护措施 1) 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施工扩大进入划定以外的区域 ,除征占区域外,尽可能保持现有*生生态的完整。 2)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禁止废土方进入河流污染水体,保证两栖动物的栖息地尽量少受影响 。处理好施工“三废”,禁止向自然环境中排放,以免对动物生境造成污染和破坏。设置标志及宣传牌,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工作,鼓励附近群众和施工人员积极主动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动物生境。 (2)对动物个体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对施工人员明确规定严禁猎杀野生动物,通过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普及、在施工区设置保护动物的告示牌及警告牌等措施进行宣传,树立施工人员的模范环保意识。 2)施工结束后对迹地进行及时的绿化恢复,并在运输、施工中注意保护野生动物。 7、鱼类保护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保护水环境,施工期间加强堆土场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严禁渣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倾倒入河;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对水质和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3)加强施工期对施工人员的监管,严禁施工人员进行非保护性质的鱼类捕捞,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多途径增强施工人员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8、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为了防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减少对周边地区的影响,恢复项目区原地貌,在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提出了多种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将整个工程区划分为4个防治分区:河堤工程区、施工营场地区、 (略) 区、临时表土堆场。 (1)河堤工程区 主体工程主要是河道治理,在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主要是基础开挖过程剧烈的扰动而发生水土流失。主体工程考虑了相应的围堰、排水沟、植草护坡、排涝工程等措施,本方案考虑新增表土剥离措施以及临时拦挡措施。并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措施。 (2)施工营场地区 主体工程考虑施工结束后对占用耕地区域进行土地复耕,本方案主要补充该区的表土剥离,场区周边的临时排水沉沙措施,新增非复耕区域植被恢复绿化措施,并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措施。 (3) (略) 区 主体工程考虑施工结束后对占用耕地区域进行土地复耕,本方案主要补充该区的表土剥离,新增非复耕区域植被恢复绿化措施,并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措施。 (4)临时表土堆场 主体工程未考虑表土堆场相关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方案新增临时堆土期间临时覆盖、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措施,以及取土结束后土地翻松整治措施,恢复原地貌,并加强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承诺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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