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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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 (略) 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行政审批窗口。

项目名称:

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安 (略)

公示日期:

2024.5.23-2024.5.29

项目概况:

安 (略) 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 (略) 2188号。利用现有厂房,建筑面积*.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3%。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新能源汽车配件*套,其余产品及产能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落实雨污分流制度。中频焊接后水冷用水、湿式抛光除尘器用水、磁力研磨用水、清水水洗用水均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处理;超声波清洗废水须全部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激光切割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抛光产生的废气采用湿式抛光除尘器处理;浸塑及固化、碳氢清洗及烘干、挤出包覆产生的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

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依托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仓库,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湾沚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股

联系电话

0553-*

通讯地址

湾沚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邮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 (略) 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行政审批窗口。

项目名称:

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安 (略)

公示日期:

2024.5.23-2024.5.29

项目概况:

安 (略) 位于安徽新芜经济开发 (略) 2188号。利用现有厂房,建筑面积*.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3%。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新能源汽车配件*套,其余产品及产能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落实雨污分流制度。中频焊接后水冷用水、湿式抛光除尘器用水、磁力研磨用水、清水水洗用水均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有效处理;超声波清洗废水须全部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2、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激光切割产生的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设施处理;抛光产生的废气采用湿式抛光除尘器处理;浸塑及固化、碳氢清洗及烘干、挤出包覆产生的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

3、声环境: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和施工时间,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依托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暂存库,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固废仓库,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储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湾沚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批股

联系电话

0553-*

通讯地址

湾沚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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