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湾坞镇梅洋村、宝岭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福安市湾坞镇梅洋村、宝岭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
备案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编号: 闽发改备[2024]J*号
项目代码 | 2405-*-04-01-* | 项目名称 | 福安市湾坞镇梅洋村、宝岭村0.71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企业名称 | 福安众 (略) | 企业注册类型 | 有限责任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详细地址 | (略) (略) 湾坞镇梅洋村、宝岭村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拟在湾坞镇梅洋村、宝岭村内可利用的合规建筑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站,初步计划装机容量0.714MW,项目采用665W双玻组件,购置20kW-50kW逆变器34台,光伏组件1100片,设备安装费用*,搭建光伏阳光棚形式,结合光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采 (略) 模式并 (略) 。项目有利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建成后年发绿电电量约为*度。 主要建筑面积:0平方米, 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年发绿电电量*度 | ||
项目总投资 | 500.*元 | 其中:土建投资0.*元,设备投资 447.*元(其中:拟进口设备,技术用汇 0.*美元),其他投资53.*元 | |
建设起止时间 | 2024年5月至2024年8月 | ||
备案部门预审意见 | 1、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 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综合电力消费量500 万千瓦时及以上的,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2、项目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工作。 | ||
(略) 发展和改革局 | |||
2024年05月20日 |
注:上述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备案申报单位负责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
备案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编号: 闽发改备[2024]J*号
项目代码 | 2405-*-04-01-* | 项目名称 | 福安市湾坞镇梅洋村、宝岭村0.71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企业名称 | 福安众 (略) | 企业注册类型 | 有限责任 |
建设性质 | 新建 | 建设详细地址 | (略) (略) 湾坞镇梅洋村、宝岭村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拟在湾坞镇梅洋村、宝岭村内可利用的合规建筑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站,初步计划装机容量0.714MW,项目采用665W双玻组件,购置20kW-50kW逆变器34台,光伏组件1100片,设备安装费用*,搭建光伏阳光棚形式,结合光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采 (略) 模式并 (略) 。项目有利于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建成后年发绿电电量约为*度。 主要建筑面积:0平方米, 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年发绿电电量*度 | ||
项目总投资 | 500.*元 | 其中:土建投资0.*元,设备投资 447.*元(其中:拟进口设备,技术用汇 0.*美元),其他投资53.*元 | |
建设起止时间 | 2024年5月至2024年8月 | ||
备案部门预审意见 | 1、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 吨标准煤及以上,或年综合电力消费量500 万千瓦时及以上的,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2、项目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工作。 | ||
(略) 发展和改革局 | |||
2024年05月20日 |
注:上述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由备案申报单位负责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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