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镇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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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镇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云安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镇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云安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镇级工程

项目地点: (略) 云安区石城镇

建设单位: (略) 云安 (略)

项目概况:

云安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镇级工 (略) 云安区石城镇,项目东风水厂从东风水库原发电出水口接出160mDN500原水管进入东风水厂;新建混凝沉淀池、超滤膜处理车间、清水池、出水泵房以及办公区域、自控仪表等,设计规模远期*m3/d,近期1.*m3/d。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58%。项目实际职工4人,年工作365天,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2920小时,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2022年8月, (略) 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 (略) 众璟 (略) 编制完成《云安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镇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8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关于云安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镇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云安)审﹝2022﹞27号)后开始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竣工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次验收范围为新建东风水厂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新建膜车间、清水池、出水泵房等)及其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批复批准建设的内容。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黎生

联系电话:076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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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云安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镇级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云安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镇级工程

项目地点: (略) 云安区石城镇

建设单位: (略) 云安 (略)

项目概况:

云安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镇级工 (略) 云安区石城镇,项目东风水厂从东风水库原发电出水口接出160mDN500原水管进入东风水厂;新建混凝沉淀池、超滤膜处理车间、清水池、出水泵房以及办公区域、自控仪表等,设计规模远期*m3/d,近期1.*m3/d。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58%。项目实际职工4人,年工作365天,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时间为2920小时,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2022年8月, (略) 云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 (略) 众璟 (略) 编制完成《云安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镇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8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关于云安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镇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云安)审﹝2022﹞27号)后开始建设项目,于2023年10月竣工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次验收范围为新建东风水厂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新建膜车间、清水池、出水泵房等)及其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批复批准建设的内容。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黎生

联系电话:076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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