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余杭区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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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余杭区会议纪要

2024年5月16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理委员会在余杭区组织召开“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余杭区)。余杭区相关职能部门、重点生态敏感区管理机构、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及大走廊余杭区范围涉及的主要行政村(社区)及所在镇(街道)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听取了规划实施单位对规划情况、环评编制单位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的介绍,并就相关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名称: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余杭区)

二、会议主题:征集公众代表对《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解释和说明。

三、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4:00

四、会议地点: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 (略) 展馆2楼202会议室( (略) 余杭 (略) 998号)

五、参会人员:

(略) 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略) 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略) 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略) 余杭区林业水利局,物产 (略) ,杭州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葛巷社区、太炎社区、向往社区、仓南社区、洪桐村、沈家店社区、下陡门村、凤栖社区、凤凰山社区、南峰村、南湖村、大*村、七贤桥村、东莲村、杜甫村、崇化村、凤都村及所属的仓前街道、五常街道、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中泰街道、良渚街道、瓶窑镇,规划实施单位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百诺数智 (略) 等共计39人。

六、会议议程:

1、规划实施单位领导介绍大走廊发展历程及规划背景;

2、环评编制单位介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3、与会代表发表对规划及规划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4、环评编制单位对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答复;

5、规划实施单位领导进行会议总结。

七、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物产 (略) :大走廊规划范围内仅涉及长乐省级森林公园少部分区域,且保留现状,不进行开发建设,符合相关要求。无意见。

2、 (略) 余杭区林业水利局:(1)林业科:【生态空间清单】中,序号6:余杭区组团山林及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单元(ZH*),建议核实该环境管控单元与大走廊规划范围相对位置关系;(2)水利科:无意见。

3、 (略) 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1)P29中的“图2-9中试转化园区布局示意图”,P31中的“图2-11 规划工业区块线示意图”,两者对中泰工业园区用地范围的描述不一致。(2)规划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业园区均已编制有机更新方案,建议可据此进一步明确各园区产业定位。

4、杭州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1)P88~89,“建议结合区域现状,将义桥工业区内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或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兼容”建议修改为“建议结合区域现状,将义桥工业区内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一类兼容二类工业用地”。(2)建议校核文本中针对余杭片区规划面积的描述(规划范围示意图中为212km2,现状用地指标表中为213km2)。

5、 (略) 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1)根据最新版《余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核实完善【生态空间清单】相关内容。(2)环评中应针对上一轮规划环评情况进行回顾。(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中,余杭片区规划期内废水中总磷和废气中VOCs总量较现状增量偏小,建议校核预测结果,并应尽量为项目准入留足空间。(4)【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中,针对人工智能、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主导发展产业,将电镀、酸洗等表面处理工艺列为禁止准入类,可能对后续部分重点项目落地产生制约,建议结合实际加以调整。(5)环评中应针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或产业定位的现状企业提出改造提升、转型升级或淘汰关停等分类整改措施。(6)P110,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方面,余杭区大气风险预警监测点与西湖、临安两区联动有困难,且西湖区没有环境监测站,建议调整为与省、市环境监测中心联动。(7)建议明确大走廊区域层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责任主体与实施部门。(8)【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中,针对具有不同产业准入要求的管控单元,应明确各单元具体的执行边界范围。

6、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1)P21,未来科技城单元等工业用地布局有部分发生调整,建议与最新控规进行核对完善。(2)规划口径的一、二、三类工业用地与环保层面的一、二、三类工业项目并非一一对应,建议补充说明两者的具体定义及其相互关系。

7、中泰街道:(1)【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中,建议细化说明将单纯中药熬制项目列为禁止准入类的依据。(2)【生态空间清单】中,序号11:余杭区南湖科学中心(ZH*),建议明确该环境管控单元范围划分依据。

8、良渚街道:(1)规划范围内涉及良渚街道大*工业园区用地,但未将该园区纳入规划工业区块保障线,是否会影响该园区后续发展及项目引进。(2)建议远期结合区域开发实际适当调整城镇开发边界范围。

9、其他单位及代表均无意见。

八、公众代表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1、 (略) 余杭区林业水利局意见采纳情况:已采纳(已核实余杭区组团山林及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单元与大走廊规划范围的相对位置关系)。

2、 (略) 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意见采纳情况:(1)解释说明(“图2-11 规划工业区块线示意图”中所示为中泰园区工业用地范围,“图2-9中试转化园区布局示意图”中所示除中泰园区工业用地外,还包括其西侧规划的商业、教育用地及公园绿地等)。(2)已采纳(根据各园区有机更新方案进一步提出相关园区产业定位优化调整建议)。

3、杭州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意见采纳情况:(1)已采纳(结合区域开发现状,对【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2)已采纳(对环评中关于余杭片区规划面积的描述进行校核并统一口径)。

4、 (略) 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意见采纳情况:(1)已采纳(结合最新版《余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对【生态空间清单】中相关内容进行校核)。(2)已采纳(针对规划区域所涉及的上一轮规划环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分析)。(3)已采纳(类比规划区内现状企业产排污水平,结合规划产业定位及排污特征,校核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中相关指标预测结果)。(4)已采纳(经与属地管委会进一步对接沟通,校核完善【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中对主导产业提出的禁止和限制准入要求)。(5)已采纳(结合区域开发实际,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或产业定位的现状企业提出分类整改措施)。(6)已采纳(对区域污染事故应急与环境监测联动对策建议进行修改完善)。(7)已采纳(建议园区层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由余杭区属地管委会负责)。(8)已采纳(补充说明【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涉及的不同管控单元的划分依据及具体范围)。

5、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意见采纳情况:(1)已采纳(结合最新单元控规,对大走廊余杭片区规划用地布局进行校核)。(2)已采纳(补充说明规划口径的工业用地类型及环保层面的工业项目类别的划分依据,明确两者之间的差别与关联)。

6、中泰街道:(1)解释说明(结合未来科技城管委会产业发展需求制订完善【环境准入条件清单】)。(2)解释说明(【生态空间清单】中各环境管控单元的划分均以《余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为依据,并与其完全一致)。

7、良渚街道:(1)解释说明(规划工业区块保障线是按照布局集中、绩效提升、总量不减的原则, (略) 范围划定而成,对于未纳入该保障线范围的规划工业用地,仍可按其用地性质引进工业项目)。(2)未采纳(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不属于本次规划环评范畴)。

九、结束语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我委对本次公众座谈会进行了现场记录,并对与会代表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了整理,现形成会议纪要面向社会公开。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9

2024年5月16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理委员会在余杭区组织召开“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余杭区)。余杭区相关职能部门、重点生态敏感区管理机构、未来科技城管委会及大走廊余杭区范围涉及的主要行政村(社区)及所在镇(街道)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听取了规划实施单位对规划情况、环评编制单位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的介绍,并就相关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名称: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余杭区)

二、会议主题:征集公众代表对《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解释和说明。

三、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4:00

四、会议地点: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 (略) 展馆2楼202会议室( (略) 余杭 (略) 998号)

五、参会人员:

(略) 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略) 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略) 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略) 余杭区林业水利局,物产 (略) ,杭州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葛巷社区、太炎社区、向往社区、仓南社区、洪桐村、沈家店社区、下陡门村、凤栖社区、凤凰山社区、南峰村、南湖村、大*村、七贤桥村、东莲村、杜甫村、崇化村、凤都村及所属的仓前街道、五常街道、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中泰街道、良渚街道、瓶窑镇,规划实施单位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百诺数智 (略) 等共计39人。

六、会议议程:

1、规划实施单位领导介绍大走廊发展历程及规划背景;

2、环评编制单位介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3、与会代表发表对规划及规划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4、环评编制单位对与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答复;

5、规划实施单位领导进行会议总结。

七、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物产 (略) :大走廊规划范围内仅涉及长乐省级森林公园少部分区域,且保留现状,不进行开发建设,符合相关要求。无意见。

2、 (略) 余杭区林业水利局:(1)林业科:【生态空间清单】中,序号6:余杭区组团山林及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单元(ZH*),建议核实该环境管控单元与大走廊规划范围相对位置关系;(2)水利科:无意见。

3、 (略) 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1)P29中的“图2-9中试转化园区布局示意图”,P31中的“图2-11 规划工业区块线示意图”,两者对中泰工业园区用地范围的描述不一致。(2)规划范围内所涉及的工业园区均已编制有机更新方案,建议可据此进一步明确各园区产业定位。

4、杭州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1)P88~89,“建议结合区域现状,将义桥工业区内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或一类/二类工业用地兼容”建议修改为“建议结合区域现状,将义桥工业区内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一类兼容二类工业用地”。(2)建议校核文本中针对余杭片区规划面积的描述(规划范围示意图中为212km2,现状用地指标表中为213km2)。

5、 (略) 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1)根据最新版《余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核实完善【生态空间清单】相关内容。(2)环评中应针对上一轮规划环评情况进行回顾。(3)【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中,余杭片区规划期内废水中总磷和废气中VOCs总量较现状增量偏小,建议校核预测结果,并应尽量为项目准入留足空间。(4)【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中,针对人工智能、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主导发展产业,将电镀、酸洗等表面处理工艺列为禁止准入类,可能对后续部分重点项目落地产生制约,建议结合实际加以调整。(5)环评中应针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或产业定位的现状企业提出改造提升、转型升级或淘汰关停等分类整改措施。(6)P110,污染事故应急监测方面,余杭区大气风险预警监测点与西湖、临安两区联动有困难,且西湖区没有环境监测站,建议调整为与省、市环境监测中心联动。(7)建议明确大走廊区域层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责任主体与实施部门。(8)【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中,针对具有不同产业准入要求的管控单元,应明确各单元具体的执行边界范围。

6、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1)P21,未来科技城单元等工业用地布局有部分发生调整,建议与最新控规进行核对完善。(2)规划口径的一、二、三类工业用地与环保层面的一、二、三类工业项目并非一一对应,建议补充说明两者的具体定义及其相互关系。

7、中泰街道:(1)【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中,建议细化说明将单纯中药熬制项目列为禁止准入类的依据。(2)【生态空间清单】中,序号11:余杭区南湖科学中心(ZH*),建议明确该环境管控单元范围划分依据。

8、良渚街道:(1)规划范围内涉及良渚街道大*工业园区用地,但未将该园区纳入规划工业区块保障线,是否会影响该园区后续发展及项目引进。(2)建议远期结合区域开发实际适当调整城镇开发边界范围。

9、其他单位及代表均无意见。

八、公众代表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1、 (略) 余杭区林业水利局意见采纳情况:已采纳(已核实余杭区组团山林及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单元与大走廊规划范围的相对位置关系)。

2、 (略) 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意见采纳情况:(1)解释说明(“图2-11 规划工业区块线示意图”中所示为中泰园区工业用地范围,“图2-9中试转化园区布局示意图”中所示除中泰园区工业用地外,还包括其西侧规划的商业、教育用地及公园绿地等)。(2)已采纳(根据各园区有机更新方案进一步提出相关园区产业定位优化调整建议)。

3、杭州未来科技城管理委员会意见采纳情况:(1)已采纳(结合区域开发现状,对【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清单】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2)已采纳(对环评中关于余杭片区规划面积的描述进行校核并统一口径)。

4、 (略) 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意见采纳情况:(1)已采纳(结合最新版《余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对【生态空间清单】中相关内容进行校核)。(2)已采纳(针对规划区域所涉及的上一轮规划环评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分析)。(3)已采纳(类比规划区内现状企业产排污水平,结合规划产业定位及排污特征,校核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限值清单】中相关指标预测结果)。(4)已采纳(经与属地管委会进一步对接沟通,校核完善【环境准入条件清单】中对主导产业提出的禁止和限制准入要求)。(5)已采纳(结合区域开发实际,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或产业定位的现状企业提出分类整改措施)。(6)已采纳(对区域污染事故应急与环境监测联动对策建议进行修改完善)。(7)已采纳(建议园区层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由余杭区属地管委会负责)。(8)已采纳(补充说明【环境准入条件清单】涉及的不同管控单元的划分依据及具体范围)。

5、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意见采纳情况:(1)已采纳(结合最新单元控规,对大走廊余杭片区规划用地布局进行校核)。(2)已采纳(补充说明规划口径的工业用地类型及环保层面的工业项目类别的划分依据,明确两者之间的差别与关联)。

6、中泰街道:(1)解释说明(结合未来科技城管委会产业发展需求制订完善【环境准入条件清单】)。(2)解释说明(【生态空间清单】中各环境管控单元的划分均以《余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为依据,并与其完全一致)。

7、良渚街道:(1)解释说明(规划工业区块保障线是按照布局集中、绩效提升、总量不减的原则, (略) 范围划定而成,对于未纳入该保障线范围的规划工业用地,仍可按其用地性质引进工业项目)。(2)未采纳(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不属于本次规划环评范畴)。

九、结束语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我委对本次公众座谈会进行了现场记录,并对与会代表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了整理,现形成会议纪要面向社会公开。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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