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二期
汕头市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二期
根据《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2017年1月1日)、《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要求。 (略) (略) 于2024年5月2 (略) 金平区组织召开了“汕头市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发布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资料有异议的,请向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2、联系人/联系电话:吴迪/*
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河南省水务 (略)
2、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工/*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河南省水务 (略)
监测单位:河南省水务 (略)
建设地点:广东省/ (略) /金平区
备注:
根据《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2017年1月1日)、《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要求。 (略) (略) 于2024年5月2 (略) 金平区组织召开了“汕头市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自发布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资料有异议的,请向建设单位、验收单位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2、联系人/联系电话:吴迪/*
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河南省水务 (略)
2、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工/*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河南省水务 (略)
监测单位:河南省水务 (略)
建设地点:广东省/ (略) /金平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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