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天然气宋集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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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 (略) :

你公司报来《阜 (略) 生物天然气宋集站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7-*-04-01-*)收悉。根据 (略) 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在严格落实环评和审批文件各项要求前提下,我局同意项目实施,相关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该项目位于临泉县宋集镇轻纺产业园纬一路北侧。项目投资总额为10120万元,环保投资348万元。项目总占地49.9704亩,主要建设原料仓库、有机肥料生产车间、净化压缩设备间、天然气锅炉动力站、办公生活区、消防池;建设厌氧发酵罐、落地式贮气柜、提纯设备等仪器设备;配套建设道路、围墙、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绿化、市政燃气管线铺设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综合利用秸秆6万吨、畜禽粪污4.32万吨,可达到年产沼气1890万立方米(提纯生物天然气1134万立方米)、有机肥4.2万吨的生产规模。

三、严格按《报告表》和本函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营运期,冷凝液、软水制备系统排水、车辆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沼液、初期雨水、喷淋废水、烘干冷凝水进入进料池与原料一同进入发酵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进料池与原料一同进入发酵罐,废水不外排。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秸秆破捆、出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锅炉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二中燃气标准;《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畜禽粪污进料车间均密闭、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固液分离车间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烘干产生废气通过管道经“除雾器+布袋除尘器+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二中燃气标准;《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营运期,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物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脱硫剂、废反渗透膜、废脱碳膜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布袋除尘粉尘收集后回用。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项目设置不低于5㎡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营运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等防治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烟尘:0.33t/a,SO2:0.181t/a,NOX:0.424t/a,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6.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7.距本项目厂界1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和保留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环境敏感的项目。

四、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加强演练。确保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六、本批复只对本《报告表》的内容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如建设内容、性质、生产工艺、地点、规模、防治污染或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措施等发生重大改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七、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临泉县宋集镇人民政府和临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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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 (略) :

你公司报来《阜 (略) 生物天然气宋集站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7-*-04-01-*)收悉。根据 (略) 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在严格落实环评和审批文件各项要求前提下,我局同意项目实施,相关审批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该项目位于临泉县宋集镇轻纺产业园纬一路北侧。项目投资总额为10120万元,环保投资348万元。项目总占地49.9704亩,主要建设原料仓库、有机肥料生产车间、净化压缩设备间、天然气锅炉动力站、办公生活区、消防池;建设厌氧发酵罐、落地式贮气柜、提纯设备等仪器设备;配套建设道路、围墙、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绿化、市政燃气管线铺设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综合利用秸秆6万吨、畜禽粪污4.32万吨,可达到年产沼气1890万立方米(提纯生物天然气1134万立方米)、有机肥4.2万吨的生产规模。

三、严格按《报告表》和本函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营运期,冷凝液、软水制备系统排水、车辆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沼液、初期雨水、喷淋废水、烘干冷凝水进入进料池与原料一同进入发酵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进料池与原料一同进入发酵罐,废水不外排。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秸秆破捆、出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锅炉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二中燃气标准;《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畜禽粪污进料车间均密闭、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生物除臭滤池”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固液分离车间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烘干产生废气通过管道经“除雾器+布袋除尘器+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包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2中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二中燃气标准;《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营运期,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物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脱硫剂、废反渗透膜、废脱碳膜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布袋除尘粉尘收集后回用。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项目设置不低于5㎡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营运期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等防治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烟尘:0.33t/a,SO2:0.181t/a,NOX:0.424t/a,严禁超标、超总量排污。

6.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按照环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地下水污染。

7.距本项目厂界100米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和保留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环境敏感的项目。

四、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加强演练。确保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六、本批复只对本《报告表》的内容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如建设内容、性质、生产工艺、地点、规模、防治污染或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措施等发生重大改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

七、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临泉县宋集镇人民政府和临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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