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东华镇创业大道以北、瀚和大道以东 |
建设单位 | 清远慧 (略) |
项目概况 | 清远慧 (略) (略) 华侨工业园英德东华精细化工定点基地二期,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选址于清远慧 (略) 用地范围内,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40分13.024秒,北纬24度11分31.096秒。扩建项目用地面积为1440平方米,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8640平方米,新建项目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属于新材料研发实验室项目,属于小试工艺研发,不含中试及规模化生产内容,研发试验样本量为水性新材料(水性涂料、树脂)5.6t/a、工业新材料(工业涂料、树脂、胶黏剂)2.8t/a、应用新材料(应用涂料、树脂)0.8t/a、树脂新材料5.8t/a。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根据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29日至2024年06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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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东华镇创业大道以北、瀚和大道以东 |
建设单位 | 清远慧 (略) |
项目概况 | 清远慧 (略) (略) 华侨工业园英德东华精细化工定点基地二期,清远慧谷新材料研发中心选址于清远慧 (略) 用地范围内,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40分13.024秒,北纬24度11分31.096秒。扩建项目用地面积为1440平方米,其中建构筑物占地面积8640平方米,新建项目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属于新材料研发实验室项目,属于小试工艺研发,不含中试及规模化生产内容,研发试验样本量为水性新材料(水性涂料、树脂)5.6t/a、工业新材料(工业涂料、树脂、胶黏剂)2.8t/a、应用新材料(应用涂料、树脂)0.8t/a、树脂新材料5.8t/a。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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