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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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期间严格控制环境噪声的公告

关于20 (略) 普通高校

招生考试(高考) 期间

严格控制环境噪声的公告


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将于6月7日至6月10日进行,为确保我县考生安静复习、休息和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特作如下公告:

一、控制时间

**日至6月10日。

二、控制范围

景宁中学、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中周围1000米范围内。

三、强制性措施

1.6月1日至6月5日,对学生学习、休息、考试有干扰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含大排档)、个体工商户、企业、个人住宅装修在午休时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7:00)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超标排放噪声单位必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考点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6月6日至6月10日,景宁中学(考点)及周围10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作业、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个体工商户、企业以及个人住宅装修必须24小时停止各类高噪声作业,考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在控制时限内,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本公告的噪声扰民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举报电话:

110〔公安〕

12345〔综合行政执法〕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日



关于20 (略) 初中学业

考试(中考)期间

严格控制环境噪声的公告


20 (略) 初中学业考试(中考)将于6月22日至23日进行,为确保我县考生安静复习、休息和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特作如下公告:

一、控制时间

**日至6月23日。

二、控制范围

景宁民族中学(考点)、城北中学(考点)周围1000米范围内。

三、强制性措施

1.6月16日至21日,对学生学习、休息、考试有干扰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含大排档)、个体工商户、企业、个人住宅装修在午休时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7:00)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超标排放噪声单位必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考点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6月22日至23日下午18:00,景宁民族中学(考点)、城北中学(考点)周围10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作业、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个体工商户、企业以及个人住宅装修必须停止各类高噪声作业,考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在控制时限内,县公安局、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本公告的噪声扰民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举报电话:

110〔公安〕

12345〔综合行政执法〕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日


关于20 (略) 普通高校

招生考试(高考) 期间

严格控制环境噪声的公告


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将于6月7日至6月10日进行,为确保我县考生安静复习、休息和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特作如下公告:

一、控制时间

**日至6月10日。

二、控制范围

景宁中学、景宁畲族自治县职业高中周围1000米范围内。

三、强制性措施

1.6月1日至6月5日,对学生学习、休息、考试有干扰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含大排档)、个体工商户、企业、个人住宅装修在午休时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7:00)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超标排放噪声单位必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考点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6月6日至6月10日,景宁中学(考点)及周围10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作业、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个体工商户、企业以及个人住宅装修必须24小时停止各类高噪声作业,考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在控制时限内,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本公告的噪声扰民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举报电话:

110〔公安〕

12345〔综合行政执法〕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日



关于20 (略) 初中学业

考试(中考)期间

严格控制环境噪声的公告


20 (略) 初中学业考试(中考)将于6月22日至23日进行,为确保我县考生安静复习、休息和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特作如下公告:

一、控制时间

**日至6月23日。

二、控制范围

景宁民族中学(考点)、城北中学(考点)周围1000米范围内。

三、强制性措施

1.6月16日至21日,对学生学习、休息、考试有干扰的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含大排档)、个体工商户、企业、个人住宅装修在午休时间(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7:00)不得进行高噪声作业,超标排放噪声单位必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考点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6月22日至23日下午18:00,景宁民族中学(考点)、城北中学(考点)周围100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施工作业、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个体工商户、企业以及个人住宅装修必须停止各类高噪声作业,考场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在控制时限内,县公安局、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本公告的噪声扰民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举报电话:

110〔公安〕

12345〔综合行政执法〕

(略) 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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