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区域中医药院内制剂研究转化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区域中医药院内制剂研究转化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9日我局拟对 (略) 内制剂研究转化中心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承办单位: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 ||||||||
联 系 人:李蕾 | ||||||||
联系电话:0830-* | ||||||||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专区45号窗口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内制剂研究转化中心项目 | (略) 泸县玉蟾街道青龙街12号 | 西南医科大学 (略) | 四川添冠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m2,总建筑面积*.54m2,主要建设制剂转化中心、综合制剂楼、仓库、提取车间及相关附属设施,配置生产、检验、实验等设施设备 | (1)废水:项目不设置食宿。煎熬中药用水、地面冲洗用水、纯水制备用水、蒸汽冷凝水、仪器清洗用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00m3/d)处理后 (略) 输送至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 (2)废气:中药异味经水喷淋+除雾+三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醇不凝气三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实验室废气通过抽风收集,经碱性喷淋+三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定期在周边喷洒除臭剂,进一步降低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固废:含油废棉纱、废活性炭、废机油、实验室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树脂过滤膜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置;药渣、包装固废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土壤和地下水: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生产车间、库房、化粪池、废气处理设施 装置区、一般固废暂存间、*醇储罐、危险废物贮存点等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6)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9日我局拟对 (略) 内制剂研究转化中心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承办单位: (略) 泸县生态环境局 | ||||||||
联 系 人:李蕾 | ||||||||
联系电话:0830-* | ||||||||
通讯地址:政务服务和交易中心重大项目服务专区45号窗口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内制剂研究转化中心项目 | (略) 泸县玉蟾街道青龙街12号 | 西南医科大学 (略) | 四川添冠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m2,总建筑面积*.54m2,主要建设制剂转化中心、综合制剂楼、仓库、提取车间及相关附属设施,配置生产、检验、实验等设施设备 | (1)废水:项目不设置食宿。煎熬中药用水、地面冲洗用水、纯水制备用水、蒸汽冷凝水、仪器清洗用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00m3/d)处理后 (略) 输送至泸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 (2)废气:中药异味经水喷淋+除雾+三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醇不凝气三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实验室废气通过抽风收集,经碱性喷淋+三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定期在周边喷洒除臭剂,进一步降低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固废:含油废棉纱、废活性炭、废机油、实验室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树脂过滤膜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置;药渣、包装固废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土壤和地下水: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对生产车间、库房、化粪池、废气处理设施 装置区、一般固废暂存间、*醇储罐、危险废物贮存点等区域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6)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采取可靠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及物资,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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