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年产300吨塑料绞车衬板、100吨塑料包装材料和100吨塑料缠绕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拟对年产300吨塑料绞车衬板、100吨塑料包装材料和100吨塑料缠绕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吨塑料绞车衬板、100吨塑料包装材料和100吨塑料缠绕膜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山城区石林镇东石林村口东 (略) 南1号 | |||
建设单位: | 鹤壁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山城区石林镇东石林村口东 (略) 南1号,中心坐标为114度15分7.815秒,35度55分41.309 秒。项目厂区东侧为空地和闲置仓库,南侧为荒地,西侧为荒地和废弃厂房,北侧为S302省道。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西南侧29m处的1户居民和东南侧36m处石林镇的居住区。本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390m2,建筑面积为390m2,年生产300吨塑料绞车衬板、100吨塑料包装材料和100吨塑料缠绕膜。生产工艺为:(1)塑料绞车衬板:外购原料-投料-混合搅拌-挤出-热处理-压槽-不合格品破碎回用-成品;(2)塑料包装材料(厚度0.035-0.10mm):外购原料-投料-吹膜成型-分切-折边-制袋-成品;(3)塑料缠绕膜:外购原料-混合搅拌-加热挤出-流延成膜-切割-收卷-成品外购。新增主要设备有搅拌罐、挤出机、保温箱(电加热)、压力机、破碎机、吹膜机、分切机、折边机、制袋机、缠绕膜机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塑料绞车衬板粉尘: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塑料绞车衬板有机废气: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排气筒;塑料包装材料和塑料缠绕膜有机废气: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排气筒。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A级企业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购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标准。 (4)一般固废:项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尘在1座10m2的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或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在1座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设置隔断分区存放,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4年5月24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吨塑料绞车衬板、100吨塑料包装材料和100吨塑料缠绕膜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山城区石林镇东石林村口东 (略) 南1号 | |||
建设单位: | 鹤壁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 (略) 山城区石林镇东石林村口东 (略) 南1号,中心坐标为114度15分7.815秒,35度55分41.309 秒。项目厂区东侧为空地和闲置仓库,南侧为荒地,西侧为荒地和废弃厂房,北侧为S302省道。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保护目标为西南侧29m处的1户居民和东南侧36m处石林镇的居住区。本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为390m2,建筑面积为390m2,年生产300吨塑料绞车衬板、100吨塑料包装材料和100吨塑料缠绕膜。生产工艺为:(1)塑料绞车衬板:外购原料-投料-混合搅拌-挤出-热处理-压槽-不合格品破碎回用-成品;(2)塑料包装材料(厚度0.035-0.10mm):外购原料-投料-吹膜成型-分切-折边-制袋-成品;(3)塑料缠绕膜:外购原料-混合搅拌-加热挤出-流延成膜-切割-收卷-成品外购。新增主要设备有搅拌罐、挤出机、保温箱(电加热)、压力机、破碎机、吹膜机、分切机、折边机、制袋机、缠绕膜机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塑料绞车衬板粉尘: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塑料绞车衬板有机废气: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排气筒;塑料包装材料和塑料缠绕膜有机废气: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排气筒。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行业A级企业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购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标准。 (4)一般固废:项目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尘在1座10m2的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或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在1座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设置隔断分区存放,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4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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