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金泽镇郊野单元规划双祥村乡村单元02-03、02-04、02-05、02-06、02-07、02-0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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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金泽镇郊野单元规划双祥村乡村单元02-03、02-04、02-05、02-06、02-07、02-0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青浦区金泽镇郊野单元规划双祥村乡村单元(QPJZJY27)02-03、02-04、02-05、02-06、02-07、02-08地块位于青浦区金泽镇双祥村商周公路988号,整体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6086.46m2

本项目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田和林地,无工业生产历史。土地使用权人 (略) 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该地块历史行业活动类别为A0111稻谷种植,不属于《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规定的15类行业疑似污染地块。

2024年4月踏勘期间发现02-04、02-05、02-06、02-07及02-08地块内均为林地,地块内无硬化地坪,无水泥硬化道路;02-03地块内有堆土,堆土高度约1-1.5m,依据人员访谈和收集的资料得知堆土来源为地块外南侧约20m处区域。

项目地块相邻500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田、居民区和河流,无工业企业。

根据《 (略) 青浦区金泽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22-2035)双祥村乡村单元(QPJZJY27)图则》,项目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用海分类代码:0901),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建设标准》(GB50137-2011)中规定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类型。

根据《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日施行)第35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 (略) 有关规定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摸清地块当前土壤环境状况,2024 (略) 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委托立信 (略) 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依据 (略) 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立信 (略) 项目组于2024年4月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历史一直为农田和林地,不存在工业企业。其中02-03地块现状内有堆土,堆土高度约1-1.5m,堆土来源为地块外南侧约20m处区域,且进行了检测,依据人员访谈和收集到的资料均可对堆土溯源。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田、居民区及河道,不存在工业企业,周边区域历史活动对地块内土壤环境影响较小。调查期间,地块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痕迹。初步推测地块周边对项目地块造成环境影响可能性小。

在项目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共布设9个土壤快筛点位,采样深度为0-0.5m,共采集9个土壤样品,在地块外东南侧约60m处无明显扰动区域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采集1个对照点土壤样品,对采集的土样进行PID及XRF筛查。根据快筛结果,地块内PID范围为0.8ppm-1.5ppm;重金属和无机物中镉、汞、铬在均未检出,砷、铜、铅、镍、钒在有检出,检出参考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对本次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如下:

(1)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及林地,无工业企业用地历史,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地块历史上不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形。

(3)本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及林地,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地块无历史监测数据,快筛结果无异常。存在外来堆土,来源可查,土质检测结果满足农用地要求。

(5)调查未发现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地块紧邻周边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居民区及道路等,未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7)现场调查未发现土壤或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

(8)本次调查搜集了政府资料、相关规划、卫星遥感资料以及居民访谈,地块相关资料齐全、可信。

综合本次调查结果,项目地块不存在《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规定的8种情形,无需开展采样分析等后续调查工作。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表明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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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金泽镇郊野单元规划双祥村乡村单元(QPJZJY27)02-03、02-04、02-05、02-06、02-07、02-08地块位于青浦区金泽镇双祥村商周公路988号,整体东至林地、南至林地、西至林地、北至林地。项目地块占地面积为6086.46m2

本项目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田和林地,无工业生产历史。土地使用权人 (略) 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该地块历史行业活动类别为A0111稻谷种植,不属于《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通知》(沪环保防〔2017〕311号)中规定的15类行业疑似污染地块。

2024年4月踏勘期间发现02-04、02-05、02-06、02-07及02-08地块内均为林地,地块内无硬化地坪,无水泥硬化道路;02-03地块内有堆土,堆土高度约1-1.5m,依据人员访谈和收集的资料得知堆土来源为地块外南侧约20m处区域。

项目地块相邻500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田、居民区和河流,无工业企业。

根据《 (略) 青浦区金泽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22-2035)双祥村乡村单元(QPJZJY27)图则》,项目地块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用地用海分类代码:0901),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用地建设标准》(GB50137-2011)中规定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类型。

根据《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日施行)第35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 (略) 有关规定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摸清地块当前土壤环境状况,2024 (略) 青浦区金泽镇人民政府委托立信 (略) 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依据 (略) 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立信 (略) 项目组于2024年4月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历史一直为农田和林地,不存在工业企业。其中02-03地块现状内有堆土,堆土高度约1-1.5m,堆土来源为地块外南侧约20m处区域,且进行了检测,依据人员访谈和收集到的资料均可对堆土溯源。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农田、居民区及河道,不存在工业企业,周边区域历史活动对地块内土壤环境影响较小。调查期间,地块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痕迹。初步推测地块周边对项目地块造成环境影响可能性小。

在项目地块内采用系统布点法共布设9个土壤快筛点位,采样深度为0-0.5m,共采集9个土壤样品,在地块外东南侧约60m处无明显扰动区域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采集1个对照点土壤样品,对采集的土样进行PID及XRF筛查。根据快筛结果,地块内PID范围为0.8ppm-1.5ppm;重金属和无机物中镉、汞、铬在均未检出,砷、铜、铅、镍、钒在有检出,检出参考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

根据《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对本次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如下:

(1)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及林地,无工业企业用地历史,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地块历史上不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形。

(3)本项目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及林地,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4)地块无历史监测数据,快筛结果无异常。存在外来堆土,来源可查,土质检测结果满足农用地要求。

(5)调查未发现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6)地块紧邻周边历史及现状主要为居民区及道路等,未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7)现场调查未发现土壤或地下水存在污染迹象。

(8)本次调查搜集了政府资料、相关规划、卫星遥感资料以及居民访谈,地块相关资料齐全、可信。

综合本次调查结果,项目地块不存在《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规定的8种情形,无需开展采样分析等后续调查工作。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表明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可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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