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劲精密机械南通有限公司新增氧化生产线及喷漆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精劲精密机械南通有限公司新增氧化生产线及喷漆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精劲 (略) 新增氧化生产线及喷漆(粉)生产线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精劲 (略) 新增氧化生产线及喷漆(粉)生产线项目
精劲 (略) 成立于2017年10月, (略) 通州区刘桥镇工业集中区工业西区,主要服务于航空航天等领域。企业已于2018年9月14日获得“一种旋流燃烧器”发明专利证书,于2018年11月16日获得“一种双向合体式燃烧器”发明专利证书,于2019年6月7日获得“一种基于电子诱发的充放电模拟器”发明专利证书,于2022年1月7日获得“抗振动稳定性高的光学镜筒”、“高强度抗冷热交变的激光器壳体”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于2022年12月12日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司于2018年7月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精劲 (略) 精密机械零部件设计生产与销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9月30 (略) 通州区行政审批局签发的批复文件(通行审投环[2018]136号),企业于2019年6月着手建设,于2020年7月完成厂房建设,目前企业正常运行中。
现为满足客户对产品需求,即为了精密机械零部件表面美观,同时为了保护底材、防锈防腐,企业在原有生产工艺、设备、原辅材料、产能(原产能为年产*件精密机械零部件,其中,铝件产品产能为年产*件精密机械零部件)等不变的基础上,拟投资*元,利用现有闲置空厂房二,购置阳极氧化线、喷漆房等,对铝件产品新增阳极氧化工艺、喷漆工艺,年阳极氧化为*件精密机械零部件,年喷漆*精密机械零部件。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本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33,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浸塑和电泳除外;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和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的除外)”,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所采用的工艺及技术装备为实用可靠的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装备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资源消耗量不大,使用电能等清洁能源,对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较为妥善的处置措施和节能降耗综合利用措施,生产和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单位将资源利用、清洁生产的原则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本项目清洁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的要求。
3、与规划的相符性
项目位于 (略) 通州区刘桥镇工业园 (略) 16号,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区域发展规划,较为合理。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选址及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4、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阳极氧化生产线产生的硫酸雾、磷酸雾、氮氧化物、碱雾经收集后通过“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而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烘干、调漆、洗枪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二*苯、苯系物、非*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干式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而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DA001排气筒排放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碱雾、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限值;DA00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苯系物、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标准限值,二*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限值;DA003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限值。
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氮氧化物、颗粒物、苯系物、非*烷总烃、二*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厂房外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标准限值。
(2)水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略) ;冷水机排水、纯水制备尾水、反冲洗水,直接 (略) (略) ;本项目生产废水分质收集处理后汇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污水处理设施45%出水回用至喷淋塔用水,55%出水 (略) (略) 。
总铝在企业废水总排口处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其他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A等级标准后 (略) (略) 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
(3)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由企业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水处理污泥待鉴定后确定处置方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风机、空压机以及各类泵等,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加装隔声罩、减震垫、建筑物隔声、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污染。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仓库、生产车间等进行重点防腐防渗,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制订应急预案,将应急预案纳入“三同时”验收中,并与区域应急预案相衔接。
(7)生态
拟建项目所在地块为城镇开发用地,不存在改变土地功能问题,该地块内无珍贵植物物种;该地块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外,产生的污染物经过合理有效处理后,不会影响邻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因此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质量
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功能质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行,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严密的防范和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地缓解事故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发生概率。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7、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精劲 (略)
联系人:顾总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通州区刘桥镇工业园 (略) 16号
(2)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崇川区钟秀街 (略) 10号中气产业园;
联 系 人:严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邮 编:*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临厂职工、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4、您对该上述项目持何种态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精劲 (略) 新增氧化生产线及喷漆(粉)生产线项目。
环评文本链接: http://** 提取码: 2qwg
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_ayitiLOLxGA 提取码: wkrx
精劲 (略)
江苏 (略)
2024年5月29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精劲 (略) 新增氧化生产线及喷漆(粉)生产线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精劲 (略) 新增氧化生产线及喷漆(粉)生产线项目
精劲 (略) 成立于2017年10月, (略) 通州区刘桥镇工业集中区工业西区,主要服务于航空航天等领域。企业已于2018年9月14日获得“一种旋流燃烧器”发明专利证书,于2018年11月16日获得“一种双向合体式燃烧器”发明专利证书,于2019年6月7日获得“一种基于电子诱发的充放电模拟器”发明专利证书,于2022年1月7日获得“抗振动稳定性高的光学镜筒”、“高强度抗冷热交变的激光器壳体”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于2022年12月12日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司于2018年7月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精劲 (略) 精密机械零部件设计生产与销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9月30 (略) 通州区行政审批局签发的批复文件(通行审投环[2018]136号),企业于2019年6月着手建设,于2020年7月完成厂房建设,目前企业正常运行中。
现为满足客户对产品需求,即为了精密机械零部件表面美观,同时为了保护底材、防锈防腐,企业在原有生产工艺、设备、原辅材料、产能(原产能为年产*件精密机械零部件,其中,铝件产品产能为年产*件精密机械零部件)等不变的基础上,拟投资*元,利用现有闲置空厂房二,购置阳极氧化线、喷漆房等,对铝件产品新增阳极氧化工艺、喷漆工艺,年阳极氧化为*件精密机械零部件,年喷漆*精密机械零部件。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经查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本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33,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浸塑和电泳除外;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和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的除外)”,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清洁生产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所采用的工艺及技术装备为实用可靠的工艺流程和设备,技术装备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资源消耗量不大,使用电能等清洁能源,对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较为妥善的处置措施和节能降耗综合利用措施,生产和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单位将资源利用、清洁生产的原则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本项目清洁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的要求。
3、与规划的相符性
项目位于 (略) 通州区刘桥镇工业园 (略) 16号,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区域发展规划,较为合理。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因此,本项目选址及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4、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阳极氧化生产线产生的硫酸雾、磷酸雾、氮氧化物、碱雾经收集后通过“二级碱喷淋”装置处理,而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烘干、调漆、洗枪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二*苯、苯系物、非*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干式漆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而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DA001排气筒排放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碱雾、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限值;DA00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苯系物、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标准限值,二*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限值;DA003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限值。
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氮氧化物、颗粒物、苯系物、非*烷总烃、二*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标准限值;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厂房外非*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标准限值。
(2)水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 (略) (略) (略) ;冷水机排水、纯水制备尾水、反冲洗水,直接 (略) (略) ;本项目生产废水分质收集处理后汇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设施,综合污水处理设施45%出水回用至喷淋塔用水,55%出水 (略) (略) 。
总铝在企业废水总排口处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其他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A等级标准后 (略) (略) 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
(3)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本项目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由企业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废水处理污泥待鉴定后确定处置方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风机、空压机以及各类泵等,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加装隔声罩、减震垫、建筑物隔声、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污染。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仓库、生产车间等进行重点防腐防渗,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并制订应急预案,将应急预案纳入“三同时”验收中,并与区域应急预案相衔接。
(7)生态
拟建项目所在地块为城镇开发用地,不存在改变土地功能问题,该地块内无珍贵植物物种;该地块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外,产生的污染物经过合理有效处理后,不会影响邻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因此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质量
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地区环境功能质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行,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严密的防范和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地缓解事故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发生概率。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7、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精劲 (略)
联系人:顾总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通州区刘桥镇工业园 (略) 16号
(2)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崇川区钟秀街 (略) 10号中气产业园;
联 系 人:严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邮 编:*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临厂职工、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4、您对该上述项目持何种态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邮件主题为精劲 (略) 新增氧化生产线及喷漆(粉)生产线项目。
环评文本链接: http://** 提取码: 2qwg
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_ayitiLOLxGA 提取码: wkrx
精劲 (略)
江苏 (略)
2024年5月29日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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