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5月29日拟作出肉食品综合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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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5月29日拟作出肉食品综合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其他承诺文件等)

肉食品综合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略) 志丹县

志丹友善农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

西安 (略)

项目位于志丹县,租用已建成生产厂房及其他配套构筑物,占地面积共计6230m2,进行改造,购置生产设备及其他相关辅助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屠宰活羊* 头/年。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万元,占总投资的15.67%。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


附件:

公众参与说明(1).pdf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其他承诺文件等)

肉食品综合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略) 志丹县

志丹友善农副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

西安 (略)

项目位于志丹县,租用已建成生产厂房及其他配套构筑物,占地面积共计6230m2,进行改造,购置生产设备及其他相关辅助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屠宰活羊* 头/年。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4万元,占总投资的15.67%。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

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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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说明(1).pdf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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