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9日拟作出福建洪鑫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处置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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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29日拟作出福建洪鑫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处置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福建洪鑫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处置项目

(略) 延 (略) 97 (略) 6号

福建洪鑫 (略)

福建 (略)

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辆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应在施工 (略) 经常喷洒水,以降低扬尘浓度,减轻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对居民点比较密集附近的施工点,应配备专用洒水车在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净化大气环境,防治扬尘污染。

(2)对建筑材料的运输采取禁止超载的管理,尽量避免材料的裸露运输。

(3)限制运输 (略) 线,建议使用商品混凝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作业,并根据天气状况调整洒水作业频率。

(4)在施工过程中 (略) ,既可挡风又可隔离扬尘。

(5)靠近项目地 (略) 每周至少应清扫一次,每天洒水一次。

(6)应合理安排机动车辆的运行,可有效降低尾气外排。

(7)若在工地内露天堆置砂石,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 (略) 等措施,必要时进行喷淋,防止风蚀起尘。对于散装粉状建筑材料利用仓库等形式,并堆放在下风向,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周边建设临时导流沟,将施工污水和降雨径流引至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收集储存,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车辆洗涤、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塔下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使施工噪声降低。

(2)规范施工秩序,文明施工作业。

(3)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有利于噪声的降低。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建筑垃圾废建材(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等),基本属于无害废物,分类堆放,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置。建筑垃圾用于施工营地的场地平整,其余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如其中金属物可作为再生废料出售,建筑垃圾、混凝土石块可作为建材利用,不可利用固废集中后运向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表土植被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油液抽取处及废油液暂存间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贮存至一般固废间;项目产生的危废,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暂存点位于厂区内的垃圾站,由环卫统一清运。

一、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福建洪鑫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处置项目

(略) 延 (略) 97 (略) 6号

福建洪鑫 (略)

福建 (略)

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辆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应在施工 (略) 经常喷洒水,以降低扬尘浓度,减轻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对居民点比较密集附近的施工点,应配备专用洒水车在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净化大气环境,防治扬尘污染。

(2)对建筑材料的运输采取禁止超载的管理,尽量避免材料的裸露运输。

(3)限制运输 (略) 线,建议使用商品混凝土,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作业,并根据天气状况调整洒水作业频率。

(4)在施工过程中 (略) ,既可挡风又可隔离扬尘。

(5)靠近项目地 (略) 每周至少应清扫一次,每天洒水一次。

(6)应合理安排机动车辆的运行,可有效降低尾气外排。

(7)若在工地内露天堆置砂石,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 (略) 等措施,必要时进行喷淋,防止风蚀起尘。对于散装粉状建筑材料利用仓库等形式,并堆放在下风向,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周边建设临时导流沟,将施工污水和降雨径流引至施工场地设置的沉淀池收集储存,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及车辆洗涤、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塔下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使施工噪声降低。

(2)规范施工秩序,文明施工作业。

(3)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有利于噪声的降低。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建筑垃圾废建材(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等),基本属于无害废物,分类堆放,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置。建筑垃圾用于施工营地的场地平整,其余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如其中金属物可作为再生废料出售,建筑垃圾、混凝土石块可作为建材利用,不可利用固废集中后运向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表土植被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环保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油液抽取处及废油液暂存间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贮存至一般固废间;项目产生的危废,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暂存点位于厂区内的垃圾站,由环卫统一清运。

一、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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