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津合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拟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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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津合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 (略) 6号楼13层1301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纯化步骤废气经1#通风橱收集后经通风橱自带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西北侧1#排气筒(DA001)排放。结晶步骤废气及干燥步骤废气经2#通风橱收集后经通风橱自带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西北侧1#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生活污水、实验服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排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 (略) 政管网排入北京亦庄 (略) 东区污水处理厂。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实验室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基础减振、风机采用隔声罩隔声等措施。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为未沾染试剂的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未沾染试剂的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危险废物为废弃的一次性实验耗材、实验废液、沾染试剂的废包装、废试剂瓶、废树脂、废活性炭、设备清洗废水、树脂再生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董泽源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政国评(北京)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 (略) 6号楼13层1301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纯化步骤废气经1#通风橱收集后经通风橱自带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西北侧1#排气筒(DA001)排放。结晶步骤废气及干燥步骤废气经2#通风橱收集后经通风橱自带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西北侧1#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水:生活污水、实验服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排入化粪池进行预处理, (略) 政管网排入北京亦庄 (略) 东区污水处理厂。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实验室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基础减振、风机采用隔声罩隔声等措施。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为未沾染试剂的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未沾染试剂的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危险废物为废弃的一次性实验耗材、实验废液、沾染试剂的废包装、废试剂瓶、废树脂、废活性炭、设备清洗废水、树脂再生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董泽源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中政国评(北京) (略)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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