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批准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街头拌合站、预制场项目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批准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街头拌合站、预制场项目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 (略) (略) 街头拌合站、预制场项目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为公示期日起3个工作日,报告书为公示期日起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投资项目科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
1 | 街头拌合站、预制场项目 | (略) 五莲县街头镇石材产业园内 | (略) (略) | 日照 (略) | 报告表 | 项目位于 (略) 五莲县街头镇石材产业园内,项目代码为2404-*-04-01-*,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混凝土生产线、砼结构生产线、钢筋加工车间,配套建设相应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购置筒仓、搅拌机、振动搅拌缸、皮带输送机、砂石分离机、数控立式钢筋弯曲中心、数控钢筋龙滚焊机、弯曲机、套丝打磨一体机、墩粗设备、调直机、弯箍机等设备共21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混凝土14.*m3、砂浆0.*m3、箱梁556片。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混凝土罐车及搅拌机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和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气主要包括造型、浇注、落砂及砂处理、烘烤废气等。搅拌机粉尘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 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碎石、砂暂存、进料产生的粉尘经车间密闭、水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碎石、砂输送过程采取密闭输送方式;筒仓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状物料运输采用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块(粒)状物料运输车辆苫盖严密,厂 (略) ,确保出入厂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钢筋机械加工车间密闭,金属粉尘自由沉降后定期清扫;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 (略) 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五莲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LZL(2024)015号)总量控制要求。 (四)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布袋、下脚料、金属屑收集后外售,砂石、沉渣、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抹布、废脱模剂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2 | 静压造型自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五 (略) 东、 (略) 南 | 五莲县 (略) | (略) 环境保 (略) | 报告表 | 项目位于 (略) 五 (略) 东、 (略) 南,项目代码为2204-*-07-0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拟对现有铸造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原有熔炼设备保持不变(仍为2台1t/h的中频感应电炉),对浇铸、造型、砂处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拆除原有覆膜砂浇筑生产线1条,新上静压造型线1条、自动化浇铸系统1条、粘土砂处理生产线1条,配套相应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技改完成后,产能不变,年产变速器壳、变速箱体、托架等铸造件*t。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气主要包括浇铸造型、铸件分离、砂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等。浇铸、造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铸件分离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 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 (略) 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总量控制要求。 (四)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砂、废铁屑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于熔炼;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 (略) (略) 街头拌合站、预制场项目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作出同意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为公示期日起3个工作日,报告书为公示期日起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我局提出意见:
通讯地址: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投资项目科
联系电话:06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环评类别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 |
1 | 街头拌合站、预制场项目 | (略) 五莲县街头镇石材产业园内 | (略) (略) | 日照 (略) | 报告表 | 项目位于 (略) 五莲县街头镇石材产业园内,项目代码为2404-*-04-01-*,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混凝土生产线、砼结构生产线、钢筋加工车间,配套建设相应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购置筒仓、搅拌机、振动搅拌缸、皮带输送机、砂石分离机、数控立式钢筋弯曲中心、数控钢筋龙滚焊机、弯曲机、套丝打磨一体机、墩粗设备、调直机、弯箍机等设备共21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混凝土14.*m3、砂浆0.*m3、箱梁556片。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混凝土罐车及搅拌机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和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气主要包括造型、浇注、落砂及砂处理、烘烤废气等。搅拌机粉尘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 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碎石、砂暂存、进料产生的粉尘经车间密闭、水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碎石、砂输送过程采取密闭输送方式;筒仓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状物料运输采用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块(粒)状物料运输车辆苫盖严密,厂 (略) ,确保出入厂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钢筋机械加工车间密闭,金属粉尘自由沉降后定期清扫;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 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 (略) 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五莲县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WLZL(2024)015号)总量控制要求。 (四)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布袋、下脚料、金属屑收集后外售,砂石、沉渣、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抹布、废脱模剂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2 | 静压造型自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略) 五 (略) 东、 (略) 南 | 五莲县 (略) | (略) 环境保 (略) | 报告表 | 项目位于 (略) 五 (略) 东、 (略) 南,项目代码为2204-*-07-0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目拟对现有铸造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原有熔炼设备保持不变(仍为2台1t/h的中频感应电炉),对浇铸、造型、砂处理工艺进行技术改造,拆除原有覆膜砂浇筑生产线1条,新上静压造型线1条、自动化浇铸系统1条、粘土砂处理生产线1条,配套相应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技改完成后,产能不变,年产变速器壳、变速箱体、托架等铸造件*t。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气主要包括浇铸造型、铸件分离、砂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等。浇铸、造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铸件分离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 加强项目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控制,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 (略) 生态环境局五莲县分局总量控制要求。 (四)合理布置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砂、废铁屑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用于熔炼;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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