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县城黑臭水体线索的公告
砚山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县城黑臭水体线索的公告
为彻底掌握砚山县县城黑臭水体底数,查清受污染水体,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县城黑臭水体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县城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范围内的河流、湖库、1000平方米以上景观水体、排水渠等(不包含污水收集沟渠、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建设相关污水治理设施等)。
二、判断标准
(一)感官判断。据水体颜色异常(如发黑、发白等,以下简称“黑”)或气味异常(如浓烈、难闻等,以下简称“臭”)的感官特征进行判断。如果某水体存在“黑”“臭”任意一种情况的,即视为黑臭水体。
(二)水质监测。当河道感官判断不是黑臭水体时,可以通过水质监测判定是否黑臭。水质监测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和氨氮(*)3项指标,水质指标判断标准如下: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四、征集方式
(一)来信反映:可将线索邮寄至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嘉禾 (略) 18号。
(二)来电反映:0876-*,线索受理时间为8:00-11:30,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说明
(一)线索核实:经核实确为黑臭水体的,将纳入问题整治清单,并视具体情况明确时限整治完成。
(二)隐私保护:线索提供人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将受到严格保护。
欢迎广大群众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并对治理效果进行监督。
为彻底掌握砚山县县城黑臭水体底数,查清受污染水体,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县城黑臭水体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县城建成区及城乡结合部范围内的河流、湖库、1000平方米以上景观水体、排水渠等(不包含污水收集沟渠、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建设相关污水治理设施等)。
二、判断标准
(一)感官判断。据水体颜色异常(如发黑、发白等,以下简称“黑”)或气味异常(如浓烈、难闻等,以下简称“臭”)的感官特征进行判断。如果某水体存在“黑”“臭”任意一种情况的,即视为黑臭水体。
(二)水质监测。当河道感官判断不是黑臭水体时,可以通过水质监测判定是否黑臭。水质监测指标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和氨氮(*)3项指标,水质指标判断标准如下: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四、征集方式
(一)来信反映:可将线索邮寄至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嘉禾 (略) 18号。
(二)来电反映:0876-*,线索受理时间为8:00-11:30,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说明
(一)线索核实:经核实确为黑臭水体的,将纳入问题整治清单,并视具体情况明确时限整治完成。
(二)隐私保护:线索提供人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将受到严格保护。
欢迎广大群众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并对治理效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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