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华润电力上思在妙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4〕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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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华润电力上思在妙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24〕61号

华润新能源(上思)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华润电力上思在妙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104-*-04-01-*),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 (略) 上思县在妙镇、叫安镇境内,总占地面积约148.79hm2,其中永久用地面积为1.39hm2,长期租赁用地面积为135.66hm2,临时用地面积为11.74hm2。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直流侧安装容量约 125.34MWp,选用N型双面双玻单晶硅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方式安装,配置50台225kW、278台320kW逆变器,分别选用800、1000、1600、2000、3150kVA箱式变压器,构成67个光伏发电单元,光伏组件所发电力经组串式逆变器接至箱式变电站升压至35kV后,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35kV高压开关柜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架空线路送出至茶花220kV变电站。光伏电站在运行期25年,平均年发电量为*.03MWh,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126.99h。工程主要包括光伏电站场区内光伏阵列基础及光伏组件安装、逆变器等,220kV升压站区有检修舱、35kV配电舱、站用电舱、蓄电池舱、中控舱和二次设备舱等。项目利用共分为97个地块,交流侧装机容量1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25.34MWp,容配比1.25,其中水面直流侧装机容量88.44MWp,地面直流侧装机容量36.90MWp,共分为67个发电单元,每个单元接线将光伏发电单元逆变升压至35kV后,通过35kV集电线路进线送出。项目总投资为27500万,其中环保投资175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64%。

华润电力上思在妙100MW农光互补项目(原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 (略) 上思县在妙镇,总用地面积250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00MW光伏发电系统及配套的35kV集电线路。该项目于**日 (略) 上思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华润电力上思在妙100MW农光互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上环管[2022]9号)。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名称、地点、规模发生变动,项目装机容量不变,新增一座220kV升压站,建设地点位于原环评光伏区东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项目属于重大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控施工边界,避免大规模开挖,减少地表扰动面积;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对于施工期建材的堆放场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并对临时用地进行整治并恢复植被;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施工生态监管。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从事其他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项目水塘光伏组件架设时应合理布局,保障光伏组件间隔间的光照能满足水生生物和养殖鱼类的需求。光伏发电区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水塘蓄水,尽量减少排水施工对水塘的影响;开挖地表应采取密目网进行苫盖,保护已扰动的裸露地表,减少施工期的水土流;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基础开挖前对表土进行清理并集中堆放,待施工结束后清除施工场地内碎石、砖块等施工残留物,覆土并按恢复植被要求平整翻松;在施工临时堆料场周边设置临时拦挡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及时夯实开挖面土层,靠近水塘地块施工开挖边坡在雨天用塑料布或苫布进行遮盖;在靠近水塘地块施工场地修建截(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并在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使雨水经沉淀池沉清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避免施工汇水流入水塘。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所做到物料堆放覆盖,车辆冲洗,需要采用土方作业时,应当采用土方湿法作业,渣土车进行密闭运输;施工开挖避免大风天气,临时堆放的物料或土方进行遮盖;粉状(如石灰、土方等)建材运输时表面应压实,填装高度不应超过车斗防护栏,避免洒落,并采取加盖篷布等遮挡措施;运营期主要废气为升压站内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加强管理,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建造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或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简易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农肥。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太阳能板组件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太阳能板组件清洗不使用清洗剂,光伏区清洗废水直接被板下植物吸收或自然蒸发;运营期职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旱地作物的施肥,升压站内设置一座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主变、无功补偿设备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项目地块临近工业园区及交通干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他地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光伏场区废太阳能电池板,废太阳电池板在检修维修时由厂家直接拉走处置,不在场内暂存;废弃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升压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站内值班人员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屯的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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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新能源(上思)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华润电力上思在妙100MW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为新建项目(代码:2104-*-04-01-*),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平台备案,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 (略) 上思县在妙镇、叫安镇境内,总占地面积约148.79hm2,其中永久用地面积为1.39hm2,长期租赁用地面积为135.66hm2,临时用地面积为11.74hm2。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直流侧安装容量约 125.34MWp,选用N型双面双玻单晶硅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式支架方式安装,配置50台225kW、278台320kW逆变器,分别选用800、1000、1600、2000、3150kVA箱式变压器,构成67个光伏发电单元,光伏组件所发电力经组串式逆变器接至箱式变电站升压至35kV后,以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35kV高压开关柜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通过架空线路送出至茶花220kV变电站。光伏电站在运行期25年,平均年发电量为*.03MWh,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1126.99h。工程主要包括光伏电站场区内光伏阵列基础及光伏组件安装、逆变器等,220kV升压站区有检修舱、35kV配电舱、站用电舱、蓄电池舱、中控舱和二次设备舱等。项目利用共分为97个地块,交流侧装机容量1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125.34MWp,容配比1.25,其中水面直流侧装机容量88.44MWp,地面直流侧装机容量36.90MWp,共分为67个发电单元,每个单元接线将光伏发电单元逆变升压至35kV后,通过35kV集电线路进线送出。项目总投资为27500万,其中环保投资175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64%。

华润电力上思在妙100MW农光互补项目(原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 (略) 上思县在妙镇,总用地面积250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00MW光伏发电系统及配套的35kV集电线路。该项目于**日 (略) 上思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华润电力上思在妙100MW农光互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上环管[2022]9号)。由于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名称、地点、规模发生变动,项目装机容量不变,新增一座220kV升压站,建设地点位于原环评光伏区东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项目属于重大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二、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建设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接受的程度。

三、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控施工边界,避免大规模开挖,减少地表扰动面积;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后,应选择无植被或植被稀疏地进行堆放,减少对临时占地和对植被的占压;对于施工期建材的堆放场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并对临时用地进行整治并恢复植被;加强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施工生态监管。禁止捕杀野生动物和从事其他有碍生态环境保护的活动;项目水塘光伏组件架设时应合理布局,保障光伏组件间隔间的光照能满足水生生物和养殖鱼类的需求。光伏发电区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水塘蓄水,尽量减少排水施工对水塘的影响;开挖地表应采取密目网进行苫盖,保护已扰动的裸露地表,减少施工期的水土流;在施工生产生活区基础开挖前对表土进行清理并集中堆放,待施工结束后清除施工场地内碎石、砖块等施工残留物,覆土并按恢复植被要求平整翻松;在施工临时堆料场周边设置临时拦挡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及时夯实开挖面土层,靠近水塘地块施工开挖边坡在雨天用塑料布或苫布进行遮盖;在靠近水塘地块施工场地修建截(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场地,并在排水沟出口设沉淀池,使雨水经沉淀池沉清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等,避免施工汇水流入水塘。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所做到物料堆放覆盖,车辆冲洗,需要采用土方作业时,应当采用土方湿法作业,渣土车进行密闭运输;施工开挖避免大风天气,临时堆放的物料或土方进行遮盖;粉状(如石灰、土方等)建材运输时表面应压实,填装高度不应超过车斗防护栏,避免洒落,并采取加盖篷布等遮挡措施;运营期主要废气为升压站内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应加强管理,混凝土拌和冲洗废水建造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或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简易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农肥。运营期项目废水主要为太阳能板组件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太阳能板组件清洗不使用清洗剂,光伏区清洗废水直接被板下植物吸收或自然蒸发;运营期职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旱地作物的施肥,升压站内设置一座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主变、无功补偿设备等落实减振降噪措施,项目地块临近工业园区及交通干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他地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五)加强对项目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光伏场区废太阳能电池板,废太阳电池板在检修维修时由厂家直接拉走处置,不在场内暂存;废弃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升压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站内值班人员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屯的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公司接到本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 (略) 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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