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宁夏灵武市绿电智慧园区示范工程及新能源智慧算力科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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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宁夏灵武市绿电智慧园区示范工程及新能源智慧算力科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 (略) 绿电智慧园区示范工程及新能源智慧算力科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

联系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绿电智慧园区示范工程及新能源智慧算力科研项目

宁夏回族 (略) (略) 白土岗乡

西部比特( (略) ) (略)

宁夏 (略)

项 (略) 白土岗乡,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6°32′40.002″,北纬37°47′20.523″。项项目占地面积约24.7亩。项目新建1座实验用活动板房,15个临时实验设备设施及仪器,配置1台场内用变压器及其它道路等临时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1万元,占总投资4.96%。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治理投资。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现场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物料堆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建筑土方采取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确保达到6个100%防尘控制要求。土石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扬尘,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风速超过五级时应停止土方作业,运土车辆配备篷布,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物料和废弃物,不得沿途漏撒,进出工地时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缩短施工时间。

⑵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⑶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的建筑垃圾须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机组的噪声等。项目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通过采取隔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⑵固体废物

运营期实验研究阶段更换的设备直接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变压器产生的变压器油,经排油管进入防渗事故油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固废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 (略) 绿电智慧园区示范工程及新能源智慧算力科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

联系人: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绿电智慧园区示范工程及新能源智慧算力科研项目

宁夏回族 (略) (略) 白土岗乡

西部比特( (略) ) (略)

宁夏 (略)

项 (略) 白土岗乡,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6°32′40.002″,北纬37°47′20.523″。项项目占地面积约24.7亩。项目新建1座实验用活动板房,15个临时实验设备设施及仪器,配置1台场内用变压器及其它道路等临时设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1万元,占总投资4.96%。主要用于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治理投资。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⑴废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现场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物料堆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建筑土方采取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确保达到6个100%防尘控制要求。土石方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减少扬尘,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或风速超过五级时应停止土方作业,运土车辆配备篷布,采用密闭方式运输物料和废弃物,不得沿途漏撒,进出工地时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交叉作业,缩短施工时间。

⑵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

⑶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尽量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的建筑垃圾须外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不得随意倾倒。

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⑴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机组的噪声等。项目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通过采取隔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⑵固体废物

运营期实验研究阶段更换的设备直接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变压器产生的变压器油,经排油管进入防渗事故油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并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固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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