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年聚丙烯酰胺干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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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年聚丙烯酰胺干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天润 (略) *吨/年聚*烯酰胺干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蚌 (略) 1166号

项目名称

*吨/年聚*烯酰胺干粉项目

建设地点

蚌埠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建设单位

安徽天润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现有厂区新增建筑面积*m2,新建*吨/年聚*烯酰胺干粉生产线,其中1条1.*吨/年阴离子聚*烯酰胺干粉生产线,1条1.*吨/年阳离子聚*烯酰胺干粉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聚*烯酰胺干粉车间有机废气和氨气经1套“二级水吸收+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聚*烯酰胺干粉车间干燥粉尘经1套“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破碎、筛分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烯酸储罐呼吸废气和*烯酰胺储罐呼吸废气经1套“水吸收”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危废库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研发楼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站废气经1套“生物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PAM聚合车间有机废气和氨气经1套“二级水吸收+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乳液车间有机废气经1套“二级水吸收+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聚*烯酰胺干粉车间、PAM聚合车间、乳液车间、*烯酸储罐、*烯酰胺储罐产生的*烯酰胺、*烯酸、颗粒物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表2限值要求。危废库、研发楼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表2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表1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高浓度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和废气吸收废水收集后经调酸+铁碳微电解+中和混凝+斜管沉淀处理,处理后与其余废水共同汇入综合调节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限值、表3中相关排放限值和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接管至基地污水处理厂,排入三铺大沟汇入淮河。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聚合釜、造粒机、干燥机、风机等。机械设施基本位于室内,可以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厂内一般沉降粉尘和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反渗透膜和废分子筛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废包装桶、废试剂瓶、污水在线监测废液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化污泥暂存于危废间,按鉴定后的结果进行相应储存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风险是*烯酸储罐泄漏燃烧产生的次生伴生事故。防治措施:储罐区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有害报警仪、压强自动报警装置等,电气装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定期检修,储罐区附近放置应急物资和设备,制定巡检制度和重大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本项目设置环境风险事故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防止环境风险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略) 淮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10-*-04-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天润 (略) *吨/年聚*烯酰胺干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蚌 (略) 1166号

项目名称

*吨/年聚*烯酰胺干粉项目

建设地点

蚌埠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建设单位

安徽天润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项目概况

现有厂区新增建筑面积*m2,新建*吨/年聚*烯酰胺干粉生产线,其中1条1.*吨/年阴离子聚*烯酰胺干粉生产线,1条1.*吨/年阳离子聚*烯酰胺干粉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聚*烯酰胺干粉车间有机废气和氨气经1套“二级水吸收+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聚*烯酰胺干粉车间干燥粉尘经1套“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破碎、筛分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烯酸储罐呼吸废气和*烯酰胺储罐呼吸废气经1套“水吸收”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危废库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研发楼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站废气经1套“生物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PAM聚合车间有机废气和氨气经1套“二级水吸收+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乳液车间有机废气经1套“二级水吸收+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聚*烯酰胺干粉车间、PAM聚合车间、乳液车间、*烯酸储罐、*烯酰胺储罐产生的*烯酰胺、*烯酸、颗粒物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表2限值要求。危废库、研发楼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表2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标准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93)中表1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各类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高浓度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和废气吸收废水收集后经调酸+铁碳微电解+中和混凝+斜管沉淀处理,处理后与其余废水共同汇入综合调节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间接排放限值、表3中相关排放限值和基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接管至基地污水处理厂,排入三铺大沟汇入淮河。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聚合釜、造粒机、干燥机、风机等。机械设施基本位于室内,可以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加强周边环境绿化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厂内一般沉降粉尘和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反渗透膜和废分子筛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废包装桶、废试剂瓶、污水在线监测废液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化污泥暂存于危废间,按鉴定后的结果进行相应储存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风险是*烯酸储罐泄漏燃烧产生的次生伴生事故。防治措施:储罐区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有害报警仪、压强自动报警装置等,电气装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定期检修,储罐区附近放置应急物资和设备,制定巡检制度和重大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本项目设置环境风险事故水污染三级防控系统,防止环境风险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生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相关部门意见

(略) 淮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1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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