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衢州秦科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筹年产600万张多功能生物质合成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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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关于拟对衢州秦科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筹年产600万张多功能生物质合成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的公告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衢州秦 (略) (筹)年产*张多功能生物质合成板建设项目

浙江龙游经济开 (略) 5号

衢州秦 (略)

本项目租用浙江龙游经济开 (略) 5号浙 (略) 的闲置厂房,租用面积约4018平方米,新购置搅拌机、压力筛、除砂机、湿抄机、压水机、烘干机、热压机、印花机等设备,实施“年产*张生物质合成板建设项目”。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经龙游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本项目卸料、切边废气经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输送投料废气经输送带封闭、皮带落料口设置防尘罩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破碎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料池废气、湿抄废气、烘干废气(含热压定型废气)分别整体收集,汇入至二级碱洗涤塔处理达标后排放;印花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臭气定期喷洒植物型除臭剂处理。 噪声:①选用低噪声环保型号的设备;②合理布置车间设备,高噪声设备往各生产车间的中间位置摆设,远离厂界布置,尽量远离敏感点;③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④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⑤对进出入厂区的流动声源(汽车、货车等),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5月30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 (略) 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衢州秦 (略) (筹)年产*张多功能生物质合成板建设项目

浙江龙游经济开 (略) 5号

衢州秦 (略)

本项目租用浙江龙游经济开 (略) 5号浙 (略) 的闲置厂房,租用面积约4018平方米,新购置搅拌机、压力筛、除砂机、湿抄机、压水机、烘干机、热压机、印花机等设备,实施“年产*张生物质合成板建设项目”。

已按照要求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文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经龙游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本项目卸料、切边废气经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输送投料废气经输送带封闭、皮带落料口设置防尘罩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破碎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料池废气、湿抄废气、烘干废气(含热压定型废气)分别整体收集,汇入至二级碱洗涤塔处理达标后排放;印花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臭气定期喷洒植物型除臭剂处理。 噪声:①选用低噪声环保型号的设备;②合理布置车间设备,高噪声设备往各生产车间的中间位置摆设,远离厂界布置,尽量远离敏感点;③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④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⑤对进出入厂区的流动声源(汽车、货车等),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5月30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龙游县龙洲 (略) 18号(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服务窗口)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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