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河西昌市两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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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河西昌市两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 (略) 两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 (略) 两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略) 两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安宁河应急抢险队

建设地点: (略) 太和镇、裕隆乡和长安街道办事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元,工程建设范围起于高铁大道安宁河大桥,止于马裕大桥。建设内容包括:①新建堤防8.70km,其中右岸堤防4.52km(斜坡式);左岸堤防4.18km(斜坡式);②治理河道4.52km。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安宁河应急抢险队

联系地址: (略) 西乡乡古城村六组

联系人:郭冬梅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中环国智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88号月城公寓二区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访建设单位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略) 安宁河应急抢队
                       2024年5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 (略) 两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 (略) 两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略) 两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安宁河应急抢险队

建设地点: (略) 太和镇、裕隆乡和长安街道办事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元,工程建设范围起于高铁大道安宁河大桥,止于马裕大桥。建设内容包括:①新建堤防8.70km,其中右岸堤防4.52km(斜坡式);左岸堤防4.18km(斜坡式);②治理河道4.52km。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安宁河应急抢险队

联系地址: (略) 西乡乡古城村六组

联系人:郭冬梅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中环国智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88号月城公寓二区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访建设单位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


(略) 安宁河应急抢队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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