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河西昌市两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安宁河西昌市两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 (略) 两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 (略) 两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略) 两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安宁河应急抢险队
建设地点: (略) 太和镇、裕隆乡和长安街道办事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元,工程建设范围起于高铁大道安宁河大桥,止于马裕大桥。建设内容包括:①新建堤防8.70km,其中右岸堤防4.52km(斜坡式);左岸堤防4.18km(斜坡式);②治理河道4.52km。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安宁河应急抢险队
联系地址: (略) 西乡乡古城村六组
联系人:郭冬梅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中环国智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88号月城公寓二区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访建设单位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略) 安宁河应急抢队
2024年5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及其配套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 (略) 两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 (略) 两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略) 两河口段防洪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略) 安宁河应急抢险队
建设地点: (略) 太和镇、裕隆乡和长安街道办事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元,工程建设范围起于高铁大道安宁河大桥,止于马裕大桥。建设内容包括:①新建堤防8.70km,其中右岸堤防4.52km(斜坡式);左岸堤防4.18km(斜坡式);②治理河道4.52km。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安宁河应急抢险队
联系地址: (略) 西乡乡古城村六组
联系人:郭冬梅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中环国智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88号月城公寓二区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来访建设单位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
(略) 安宁河应急抢队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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