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何田乡田畈村2023-1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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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何田乡田畈村2023-1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开化县何田乡田畈村2023-1号地块位于开化县何田乡田畈村,占地面积599平方米,现状为未利用地,本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居住用地(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单位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及资料分析得知,本地块内及周边均无工业企业生产历史,也不涉及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本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等情况,不存在污染。地块现状为未利用地,地块内不存在污染源。经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上为农用地。此外调查结果得知,本次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农用地、居民区、何田溪、田畈小学、农家乐、田畈村党群服务中心等,地下水上游现状主要为农用地、和居民区,不存在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直接影响。因此,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附录1和第十四条,本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可以不进行采样检测,以污染识别为主。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项目地块内和地块外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不存在污染迹象,地块环境现状可接受,满足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发要求,可在第一阶段调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相关单位信息如下:

委托单位(地块责任人):开化县何田乡人民政府

地块调查单位:浙江 (略)


,开化县

开化县何田乡田畈村2023-1号地块位于开化县何田乡田畈村,占地面积599平方米,现状为未利用地,本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居住用地(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单位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及资料分析得知,本地块内及周边均无工业企业生产历史,也不涉及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本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等情况,不存在污染。地块现状为未利用地,地块内不存在污染源。经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内历史上为农用地。此外调查结果得知,本次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农用地、居民区、何田溪、田畈小学、农家乐、田畈村党群服务中心等,地下水上游现状主要为农用地、和居民区,不存在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直接影响。因此,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附录1和第十四条,本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可以不进行采样检测,以污染识别为主。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本项目地块内和地块外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不存在污染迹象,地块环境现状可接受,满足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开发要求,可在第一阶段调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调查相关单位信息如下:

委托单位(地块责任人):开化县何田乡人民政府

地块调查单位:浙江 (略)


,开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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