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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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5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30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3-*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二楼A14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 (略) 矿山事业部石灰石矿产能扩建项目

海南区

内 (略)

内蒙古哈 (略)

项目名称:内 (略) 矿山事业部石灰石矿产能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矿区位于内蒙古 (略) 海南区西约8.0km处,内蒙古 (略) 北东2.5km处,北距海渤湾约30km,行政区划隶属内蒙古 (略) 海南区管辖。

建设规模:年开采石灰石*吨

建设单位:内 (略)

产品方案:石灰石矿石。

劳动定员:企业全员估定为80人,其中生产工人65人,非生产人员15人,每日2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年工作小时数为4800h。

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根据《内 (略) 矿山事业部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本矿可采矿石资源储量为4989.*吨。改扩建后矿区范围不变,也不新增占用土地。矿山建设规模为年采矿石量*吨,矿区总服务年限20.16年,开采深度:1310m至1120m标高。

总投资与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约7095.*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0.*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5%。

8.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采场空气污染防治

为了控制露天开采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湿式凿岩、深孔爆破、开采面洒水抑尘等措施,矿石铲装过程中对铲装区进行洒水抑尘,环评要求对采矿区矿石日产日清;在矿区、 (略) 定期洒水降尘,通过以上措施可将粉尘影响降至最低。

湿式凿岩、深孔爆破、洒水抑尘技术成熟,投资较小,抑尘效果明显,措施经济可行。

2、 (略) 扬尘

道路环境空气污染的大小与车速、车型、车流量、风速、道路 (略) 表面集尘量等多种因素有关。现 (略) 为 (略) 面,评价要求企业 (略) 的维护, (略) 面处于完好状态,可以大大减少汽车尾气和扬尘量。并 (略) 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加盖篷布、密闭,限制超载。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 (略) 扬尘的产生量。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运营期在采取规范采矿作业、对露天采区洒水抑尘等措施后,粉尘达标排放;道路运输 (略) 洒水抑尘、减速慢行等措施后,粉尘排放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在采取环评规定的治理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时生产用水主要为露天开采过程中爆破抑尘用水、料场抑尘用水、 (略) 抑尘用水等。生产总用水量为*m3/a。矿区用水用拉水车从西桌子山水 (略) (略) (略) ( (略) (略) (略) 提供的是中水,每年提供*吨)拉到矿区,存储至厂区2个12m3高位水池,可以满足矿区生产、生活用水。

由此可见,本环评提出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

8.2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

8.2.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76m3/d。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生产用水均蒸发损耗,不外排。

8.2.2采坑涌水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改扩建后不会产生矿坑涌水,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有露天矿的雨季矿坑积水。露天采场内积水为大气降水,大气降水主要分两部分涌入采坑,一是降水直接落入采坑的水量,二是采坑汇水范围内雨水汇入量。正常降雨时流入露天采场的水量并不大,对未来矿床开采影响较大的是降暴雨时地表汇入采场的水量。采取自然自流排放方式, (略) 上设排水沟,将雨水导流到露天采场以外。在采坑的最低处设置汇水池,遇强降雨时可以采取集中抽水排放在矿区外。

8.2.3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内 (略) 矿山破碎生产线技术装备提升项目;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排放。

8.2.4地下水环境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矿区处水文地质属简单类型,矿区内含水层充水介质以裂隙、溶隙为主,富水性弱,矿体处于山体上部,矿区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1050m,矿体最低可采标高为海拔1120m,地下水静止水位标高为1264m,位于侵蚀基准面1332.17m及地下水位以上,未来矿床开采时不受地下水的影响。矿区海拔较高,汇水面积小,有利于降水的自然排泄,夏秋季降水量过大时,要注意在采场上方布设排水沟或拦洪坝,以防采区滑坡塌陷。

生产用水环节主要包括钻孔工艺用水、爆破前洒水、装卸抑尘用水等,以上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产生废水。

8.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8.3.1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对同类型项目噪声源的调查和类比,设备正常运行时噪声源强约为其他产噪声级值为70~95dB(A),其中爆破噪声源强可达120dB(A)。

噪声控制从控制声源、阻拦声音传播和通过距离衰减这三方面考虑,并将三者统一起来。本项目对噪声的控制首先从声源上着手,尽可能的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是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根据本项目工程特征,自卸汽车为露天运转,采取优化布置作业场 (略) 线,在各场界的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同时,减缓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在采取上述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建设单位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采用先进的微差爆破,爆破的地震效应、空气冲击波效应低于允许的限值,最大限度的降低爆破产生的噪声影响;严格控制单孔炸药量和一次起爆总药量,减少爆破强度的同时也减少了噪声和振动强度。

(2)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低的先进设备;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潜孔钻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运行过程中及时更换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3)根据爆破作业产噪的特殊性,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禁止夜间爆破、并结合地形地貌,优化爆破方式等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噪声和振动影响。

(4)加强作业区周边、 (略) 两侧的绿化,利用植被林木的散射、吸声、隔声作用,降低作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对空压机、钻孔机作业时产生的振动影响分别采用间接隔振和对地基进行减振处理等加以消减。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征,产噪设备多为露天运转,采取优化布置作业场地和减震降噪措施,在各场界的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8.3.2噪声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根据噪声特性,本项目从噪声产生、传播及入耳三方面进行噪声防治。

(1)噪声源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露天开采采矿区设备以及破碎站生产设备使用时所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将各类噪声设备采取基座固定,增加柔性减垫层的方式可有效的减小各类设备噪声产生。同时,对于对高噪声设备增加消声器,有效减小噪声产生。

(2)传播途径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露天开采场地各类采矿辅助设施以及加工区各类加工设施使用时所产生的噪声。

将加工区生产设备置于封闭隔声厂房内,降低噪声影响。加工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墙体阻隔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3)声源接受点防治措施可行分析

通过预测分析,本项目露天开采阶段噪声在矿区厂界的预测值能够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对敏感点影响较小。加工区各类噪声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后矿区厂界的预测值也能达到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对其影响较小。另外,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可能涉及高噪声设备的员工配套耳塞的方式减少噪声对员工的影响。

通过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评价认为,所提出的环保措施有效可行。

8.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机油。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算,项目劳动定员80人,三班制生产,年工作300天,产生生活垃圾约12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

(2)废机油

本项目废机油产生量为0.2t/a,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环评要求工业场地内新建一座35m2危废暂存间储存废机油,危废暂存间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危废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②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废机油相容;

③危废暂存间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④危废暂存间内要有废机油泄漏收集装置;

⑤存放废机油桶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8.5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8.5.1运营期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1)采矿区

①矿山开采时做好露天采场边坡稳固性的监察、研究工作,并相应做好防治工作,防止边坡滑坡事故发生。对露天采场局部不稳定的边坡进行危岩体清除,使边坡坡度角放缓。当矿山南采区开采至最低标高及时对矿区边 (略) 加固边坡,继而进行北采区开采。采矿区南采区开采至最低标高后,开始对开采的南采区进行生态恢复,采矿区底部利用推土机进行土地平整,使场地尽可能平坦,平整厚度为0.2m。待场地平整后,对采矿区覆盖0.5m厚表土(表土均外购),并种植沙蒿、碱草、骆驼刺等当地植物,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环境。北采区开采至最低标高后,同南采区一样进行生态恢复。

②对露天采场南采区周边设置15块警示牌,警示牌随着开采的进行可以重新移置。

③为防止雨季大气降水进入采场,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表汇水面积,在采场上游处设置截水沟或拦水坝,将雨水导流到露天采场以外。

④矿区范围内四合木,采掘过程中发现及时移植到矿区范围外适宜四合木生长的环境中。

⑤项目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控制采矿范围,不得越界开采,在矿区边界设置标牌,严禁工作人员破坏矿区范围外四合木。

(2) (略)

(略) 两侧进行绿化,植物可选择山沙蒿、碱草、骆驼刺等。

本项目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计划一览表见表8.5-1,典型生态恢复治理图见图8.5-1。

表8.5-1本项目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计划一览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措施

时段(a)

1

采矿区

南采区周边设置警示牌

2020.4-2020.10

在整个采矿区上游处设置截水沟或拦水坝,将雨水导流到露天采场以外

当矿山采区开采至最低标高后及时对矿区边 (略) 加固边坡

2029.4-2029.10

采矿区南采区开采至最低标高后,开始对开采的南采区进行生态恢复,采矿区底部利用推土机进行土地平整,使场地尽可能平坦,平整厚度为0.2m。待场地平整后,对采矿区覆盖0.5m厚表土(表土均外购),并种植沙蒿、碱草、骆驼刺等当地植物。

北采区周边设置警示牌

南采区开采完后,当矿山北采区开采至最低标高后及时对矿区边 (略) 加固边坡

2036.4-2036.10

采矿区北采区开采至最低标高后,开始对开采的北采区进行生态恢复,采矿区底部利用推土机进行土地平整,使场地尽可能平坦,平整厚度为0.2m。待场地平整后,对采矿区覆盖0.5m厚表土(表土均外购),并种植沙蒿、碱草、骆驼刺等当地植物。

8.5.2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土地复垦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露天采场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对矿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严格进行水土保持治理,防止水土流失,恢复生态环境。

本项目服务年限由生产服务年限、治理复垦期、监测管护期组成,根据《内 (略) 矿山事业部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内蒙古同亨地质环境 (略) ,2022年4月),矿山剩余服务年限20.16年。矿山为正常生产矿山,考虑到最后阶段治理复垦期1年,管护期3年,本方案服务年限为23年(2022年12月-2045年12月)。由于矿山剩余服务年限较长,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本方案适用年限为5年,即2022年12月~2027年12月。方案编制基准期为2022年12月。从方案适用期开始,以后每5年修编一次,当开采发生变化或超过适用年限,应及时进行修编。在此期间,采矿权人变更开采方式、矿区范围和生产规模,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根据《内 (略) 矿山事业部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复垦责任区面积69.4hm2,闭坑后全部复垦为其他草地。植被覆盖度要至少要达到周围植被的覆盖水平。

(1)采矿区开采结束后,开始对北采区进行生态恢复,采矿区底部利用推土机进行土地平整,使场地尽可能平坦,平整厚度为0.2m。待场地平整后,对采矿区覆盖0.5m厚表土(表土均外购),并种植沙蒿、碱草、骆驼刺等当地植物,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环境。

(2)采矿结束后,要拆除工业场地内的建筑物,对场地地表进行清理,清理厚度为0.1m。地表清理后对工业场地进行土地平整和覆土,平整厚度为0.2m,覆盖0.5m厚表土(表土均外购),并种植沙蒿、碱草、骆驼刺等当地植物,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环境。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5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30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3-*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二楼A14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 (略) 矿山事业部石灰石矿产能扩建项目

海南区

内 (略)

内蒙古哈 (略)

项目名称:内 (略) 矿山事业部石灰石矿产能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矿区位于内蒙古 (略) 海南区西约8.0km处,内蒙古 (略) 北东2.5km处,北距海渤湾约30km,行政区划隶属内蒙古 (略) 海南区管辖。

建设规模:年开采石灰石*吨

建设单位:内 (略)

产品方案:石灰石矿石。

劳动定员:企业全员估定为80人,其中生产工人65人,非生产人员15人,每日2班,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年工作小时数为4800h。

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根据《内 (略) 矿山事业部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本矿可采矿石资源储量为4989.*吨。改扩建后矿区范围不变,也不新增占用土地。矿山建设规模为年采矿石量*吨,矿区总服务年限20.16年,开采深度:1310m至1120m标高。

总投资与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约7095.*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0.*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5%。

8.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采场空气污染防治

为了控制露天开采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湿式凿岩、深孔爆破、开采面洒水抑尘等措施,矿石铲装过程中对铲装区进行洒水抑尘,环评要求对采矿区矿石日产日清;在矿区、 (略) 定期洒水降尘,通过以上措施可将粉尘影响降至最低。

湿式凿岩、深孔爆破、洒水抑尘技术成熟,投资较小,抑尘效果明显,措施经济可行。

2、 (略) 扬尘

道路环境空气污染的大小与车速、车型、车流量、风速、道路 (略) 表面集尘量等多种因素有关。现 (略) 为 (略) 面,评价要求企业 (略) 的维护, (略) 面处于完好状态,可以大大减少汽车尾气和扬尘量。并 (略) 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加盖篷布、密闭,限制超载。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降 (略) 扬尘的产生量。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运营期在采取规范采矿作业、对露天采区洒水抑尘等措施后,粉尘达标排放;道路运输 (略) 洒水抑尘、减速慢行等措施后,粉尘排放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在采取环评规定的治理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时生产用水主要为露天开采过程中爆破抑尘用水、料场抑尘用水、 (略) 抑尘用水等。生产总用水量为*m3/a。矿区用水用拉水车从西桌子山水 (略) (略) (略) ( (略) (略) (略) 提供的是中水,每年提供*吨)拉到矿区,存储至厂区2个12m3高位水池,可以满足矿区生产、生活用水。

由此可见,本环评提出的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可行。

8.2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

8.2.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76m3/d。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生产用水均蒸发损耗,不外排。

8.2.2采坑涌水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改扩建后不会产生矿坑涌水,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有露天矿的雨季矿坑积水。露天采场内积水为大气降水,大气降水主要分两部分涌入采坑,一是降水直接落入采坑的水量,二是采坑汇水范围内雨水汇入量。正常降雨时流入露天采场的水量并不大,对未来矿床开采影响较大的是降暴雨时地表汇入采场的水量。采取自然自流排放方式, (略) 上设排水沟,将雨水导流到露天采场以外。在采坑的最低处设置汇水池,遇强降雨时可以采取集中抽水排放在矿区外。

8.2.3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内 (略) 矿山破碎生产线技术装备提升项目;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排放。

8.2.4地下水环境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矿区处水文地质属简单类型,矿区内含水层充水介质以裂隙、溶隙为主,富水性弱,矿体处于山体上部,矿区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1050m,矿体最低可采标高为海拔1120m,地下水静止水位标高为1264m,位于侵蚀基准面1332.17m及地下水位以上,未来矿床开采时不受地下水的影响。矿区海拔较高,汇水面积小,有利于降水的自然排泄,夏秋季降水量过大时,要注意在采场上方布设排水沟或拦洪坝,以防采区滑坡塌陷。

生产用水环节主要包括钻孔工艺用水、爆破前洒水、装卸抑尘用水等,以上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产生废水。

8.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8.3.1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对同类型项目噪声源的调查和类比,设备正常运行时噪声源强约为其他产噪声级值为70~95dB(A),其中爆破噪声源强可达120dB(A)。

噪声控制从控制声源、阻拦声音传播和通过距离衰减这三方面考虑,并将三者统一起来。本项目对噪声的控制首先从声源上着手,尽可能的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是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根据本项目工程特征,自卸汽车为露天运转,采取优化布置作业场 (略) 线,在各场界的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同时,减缓对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

在采取上述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建设单位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1)采用先进的微差爆破,爆破的地震效应、空气冲击波效应低于允许的限值,最大限度的降低爆破产生的噪声影响;严格控制单孔炸药量和一次起爆总药量,减少爆破强度的同时也减少了噪声和振动强度。

(2)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低的先进设备;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潜孔钻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要注意润滑,运行过程中及时更换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3)根据爆破作业产噪的特殊性,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禁止夜间爆破、并结合地形地貌,优化爆破方式等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噪声和振动影响。

(4)加强作业区周边、 (略) 两侧的绿化,利用植被林木的散射、吸声、隔声作用,降低作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对空压机、钻孔机作业时产生的振动影响分别采用间接隔振和对地基进行减振处理等加以消减。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征,产噪设备多为露天运转,采取优化布置作业场地和减震降噪措施,在各场界的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8.3.2噪声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根据噪声特性,本项目从噪声产生、传播及入耳三方面进行噪声防治。

(1)噪声源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露天开采采矿区设备以及破碎站生产设备使用时所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将各类噪声设备采取基座固定,增加柔性减垫层的方式可有效的减小各类设备噪声产生。同时,对于对高噪声设备增加消声器,有效减小噪声产生。

(2)传播途径治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露天开采场地各类采矿辅助设施以及加工区各类加工设施使用时所产生的噪声。

将加工区生产设备置于封闭隔声厂房内,降低噪声影响。加工噪声通过距离衰减、墙体阻隔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3)声源接受点防治措施可行分析

通过预测分析,本项目露天开采阶段噪声在矿区厂界的预测值能够达到相应的质量标准,对敏感点影响较小。加工区各类噪声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后矿区厂界的预测值也能达到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对其影响较小。另外,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可能涉及高噪声设备的员工配套耳塞的方式减少噪声对员工的影响。

通过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评价认为,所提出的环保措施有效可行。

8.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机油。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算,项目劳动定员80人,三班制生产,年工作300天,产生生活垃圾约12t/a,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合理处置。

(2)废机油

本项目废机油产生量为0.2t/a,经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环评要求工业场地内新建一座35m2危废暂存间储存废机油,危废暂存间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危废暂存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②危废暂存间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建筑材料必须与废机油相容;

③危废暂存间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④危废暂存间内要有废机油泄漏收集装置;

⑤存放废机油桶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综上所述,项目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8.5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8.5.1运营期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措施

(1)采矿区

①矿山开采时做好露天采场边坡稳固性的监察、研究工作,并相应做好防治工作,防止边坡滑坡事故发生。对露天采场局部不稳定的边坡进行危岩体清除,使边坡坡度角放缓。当矿山南采区开采至最低标高及时对矿区边 (略) 加固边坡,继而进行北采区开采。采矿区南采区开采至最低标高后,开始对开采的南采区进行生态恢复,采矿区底部利用推土机进行土地平整,使场地尽可能平坦,平整厚度为0.2m。待场地平整后,对采矿区覆盖0.5m厚表土(表土均外购),并种植沙蒿、碱草、骆驼刺等当地植物,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环境。北采区开采至最低标高后,同南采区一样进行生态恢复。

②对露天采场南采区周边设置15块警示牌,警示牌随着开采的进行可以重新移置。

③为防止雨季大气降水进入采场,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表汇水面积,在采场上游处设置截水沟或拦水坝,将雨水导流到露天采场以外。

④矿区范围内四合木,采掘过程中发现及时移植到矿区范围外适宜四合木生长的环境中。

⑤项目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控制采矿范围,不得越界开采,在矿区边界设置标牌,严禁工作人员破坏矿区范围外四合木。

(2) (略)

(略) 两侧进行绿化,植物可选择山沙蒿、碱草、骆驼刺等。

本项目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计划一览表见表8.5-1,典型生态恢复治理图见图8.5-1。

表8.5-1本项目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计划一览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措施

时段(a)

1

采矿区

南采区周边设置警示牌

2020.4-2020.10

在整个采矿区上游处设置截水沟或拦水坝,将雨水导流到露天采场以外

当矿山采区开采至最低标高后及时对矿区边 (略) 加固边坡

2029.4-2029.10

采矿区南采区开采至最低标高后,开始对开采的南采区进行生态恢复,采矿区底部利用推土机进行土地平整,使场地尽可能平坦,平整厚度为0.2m。待场地平整后,对采矿区覆盖0.5m厚表土(表土均外购),并种植沙蒿、碱草、骆驼刺等当地植物。

北采区周边设置警示牌

南采区开采完后,当矿山北采区开采至最低标高后及时对矿区边 (略) 加固边坡

2036.4-2036.10

采矿区北采区开采至最低标高后,开始对开采的北采区进行生态恢复,采矿区底部利用推土机进行土地平整,使场地尽可能平坦,平整厚度为0.2m。待场地平整后,对采矿区覆盖0.5m厚表土(表土均外购),并种植沙蒿、碱草、骆驼刺等当地植物。

8.5.2服务期满后生态恢复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土地复垦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露天采场服务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对矿区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严格进行水土保持治理,防止水土流失,恢复生态环境。

本项目服务年限由生产服务年限、治理复垦期、监测管护期组成,根据《内 (略) 矿山事业部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内蒙古同亨地质环境 (略) ,2022年4月),矿山剩余服务年限20.16年。矿山为正常生产矿山,考虑到最后阶段治理复垦期1年,管护期3年,本方案服务年限为23年(2022年12月-2045年12月)。由于矿山剩余服务年限较长,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本方案适用年限为5年,即2022年12月~2027年12月。方案编制基准期为2022年12月。从方案适用期开始,以后每5年修编一次,当开采发生变化或超过适用年限,应及时进行修编。在此期间,采矿权人变更开采方式、矿区范围和生产规模,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根据《内 (略) 矿山事业部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复垦责任区面积69.4hm2,闭坑后全部复垦为其他草地。植被覆盖度要至少要达到周围植被的覆盖水平。

(1)采矿区开采结束后,开始对北采区进行生态恢复,采矿区底部利用推土机进行土地平整,使场地尽可能平坦,平整厚度为0.2m。待场地平整后,对采矿区覆盖0.5m厚表土(表土均外购),并种植沙蒿、碱草、骆驼刺等当地植物,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环境。

(2)采矿结束后,要拆除工业场地内的建筑物,对场地地表进行清理,清理厚度为0.1m。地表清理后对工业场地进行土地平整和覆土,平整厚度为0.2m,覆盖0.5m厚表土(表土均外购),并种植沙蒿、碱草、骆驼刺等当地植物,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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