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抚区——辽宁金诺捷物流有限公司罐车清洗项目审批公告
新抚区——辽宁金诺捷物流有限公司罐车清洗项目审批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30日我局对辽 (略) 罐车清洗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略) 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
新环审[2024]02号
关于辽 (略) 罐车清洗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 (略) :
你单位《辽 (略) 罐车清洗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辽 (略) 位于 (略) 新抚区千金乡千金村,拟投资*元建设辽 (略) 罐车清洗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400m2,厂区包括清洗车间、废水暂存罐、事故池、办公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危废间及其它附属设施。本项目仅清洗油罐车(汽油、柴油、重油),主要成分为废矿物油,不接收其它危险化学品车辆清洗,建成后年清洗油罐车900台。
二、 (略) 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 (略)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每个罐车清洗位置设置集气罩(3个),经密闭管道引入1套水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引入清洗车间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排放,罐车清洗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非*烷总烃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的烟气经1根15m高烟囱(DA001)排放,天然气锅炉(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废气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类别;清洗车间要求为全封闭式厂房,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录A标准。活性炭至少每两个月更换一次,需留存活性炭更换记录台账。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在废水暂存罐内暂存,经槽罐车外送抚顺胜利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置,厂区内暂无污 (略) ,需预留生活污水排放口, (略) 铺设后,本项目生 (略) (略) ;洗车废水及地面清洗水排入厂区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2m3/d)处理,污水处理采用“隔油+气浮”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暂存在厂区内20m3废水暂存罐内,后经槽罐车外送抚顺胜利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置,外送前的废水需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项目投产后需严格执行环境管理要求,废水转运建立台账,记录废水储存量、转运量、转运周期等信息,每季度将转运台账报送至我局备案,每年签订的污水消纳协议更新后需在1个月内报送至我局备案。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油泥及更换后的废活性炭采用全封闭式专用容器盛装分区暂存于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5、危废间、清洗车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化粪池、废水储存罐等单元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天然气储罐、车库等单元为一般防渗;其它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的措施进行防渗,按规范和标准做好分区防渗。
6、项目仅清洗油罐车(汽油、柴油、重油),主要成分为废矿物油,不允许接收其它危险化学品车辆清洗。
7、生产供气仅可以使用燃气,不允许使用其他燃料,严格落实应急和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
8、严格按照环评内要求的自行监测一览表中内容,每年将监测结果上报至我局进行备案。
9、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10、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11、如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改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12、本项目运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四科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略) 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30日我局对辽 (略) 罐车清洗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略) 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
新环审[2024]02号
关于辽 (略) 罐车清洗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 (略) :
你单位《辽 (略) 罐车清洗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辽 (略) 位于 (略) 新抚区千金乡千金村,拟投资*元建设辽 (略) 罐车清洗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400m2,厂区包括清洗车间、废水暂存罐、事故池、办公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危废间及其它附属设施。本项目仅清洗油罐车(汽油、柴油、重油),主要成分为废矿物油,不接收其它危险化学品车辆清洗,建成后年清洗油罐车900台。
二、 (略) 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风险可控。因此,我局从环 (略)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施工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每个罐车清洗位置设置集气罩(3个),经密闭管道引入1套水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引入清洗车间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排放,罐车清洗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非*烷总烃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的烟气经1根15m高烟囱(DA001)排放,天然气锅炉(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废气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类别;清洗车间要求为全封闭式厂房,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附录A标准。活性炭至少每两个月更换一次,需留存活性炭更换记录台账。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在废水暂存罐内暂存,经槽罐车外送抚顺胜利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置,厂区内暂无污 (略) ,需预留生活污水排放口, (略) 铺设后,本项目生 (略) (略) ;洗车废水及地面清洗水排入厂区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2m3/d)处理,污水处理采用“隔油+气浮”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废水暂存在厂区内20m3废水暂存罐内,后经槽罐车外送抚顺胜利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置,外送前的废水需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项目投产后需严格执行环境管理要求,废水转运建立台账,记录废水储存量、转运量、转运周期等信息,每季度将转运台账报送至我局备案,每年签订的污水消纳协议更新后需在1个月内报送至我局备案。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油泥及更换后的废活性炭采用全封闭式专用容器盛装分区暂存于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5、危废间、清洗车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化粪池、废水储存罐等单元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天然气储罐、车库等单元为一般防渗;其它区域采取一般地面硬化的措施进行防渗,按规范和标准做好分区防渗。
6、项目仅清洗油罐车(汽油、柴油、重油),主要成分为废矿物油,不允许接收其它危险化学品车辆清洗。
7、生产供气仅可以使用燃气,不允许使用其他燃料,严格落实应急和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
8、严格按照环评内要求的自行监测一览表中内容,每年将监测结果上报至我局进行备案。
9、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10、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11、如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改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12、本项目运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四科负责监管。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略) 生态环境局新抚区分局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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