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重庆天邦食品有限公司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重庆天邦食品有限公司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开州环执责改〔2024〕27号

被责令改正单位: (略)

法定代表人:吴小霞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X

地址: (略) 开州区赵家街道帅兴社区东浦大道8号2幢

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2024年5月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 (略) 进行现场检查,发现 (略) 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略) 污水处理站在生产期间同步开启,污水处理站加药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导致不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站内及周边臭味明显异常,构成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证据: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勘验)示意图、调查询问笔录、视听资料、《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开)环准〔2010〕20号)、《 (略) *吨优质浓缩橙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部分节选、《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渝(开)环验〔2012〕11号)、《排污许可证》(*81X001Q)证明生态环境违法事实;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违法主体,及其他相关证据为凭。以上证据由执法人员提取,现场负责人于2024年5月18日在开州区生态环境局提供。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属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的规定,现责令 (略) :

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对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30日内对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如 (略) 拒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和《 (略) 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 (略) 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略)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如 (略)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 (略) 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万 (略) 强制执行。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5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开州环执责改〔2024〕27号

被责令改正单位: (略)

法定代表人:吴小霞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X

地址: (略) 开州区赵家街道帅兴社区东浦大道8号2幢

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2024年5月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 (略) 进行现场检查,发现 (略) 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略) 污水处理站在生产期间同步开启,污水处理站加药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导致不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站内及周边臭味明显异常,构成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证据: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勘验)示意图、调查询问笔录、视听资料、《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开)环准〔2010〕20号)、《 (略) *吨优质浓缩橙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部分节选、《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渝(开)环验〔2012〕11号)、《排污许可证》(*81X001Q)证明生态环境违法事实;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违法主体,及其他相关证据为凭。以上证据由执法人员提取,现场负责人于2024年5月18日在开州区生态环境局提供。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属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的规定,现责令 (略) :

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对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30日内对 (略) 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如 (略) 拒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和《 (略) 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对 (略) 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略)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 (略) 开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 (略) 提起行政诉讼。如 (略)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 (略) 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略) 万 (略) 强制执行。

(略) 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5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