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智炜塑料包装材料厂气泡袋生产项目公示
南通市通州区智炜塑料包装材料厂气泡袋生产项目公示
(略) 通州区智炜塑料包装材料厂
气泡袋生产项目送审前公示
一、说明
南京源 (略) 受 (略) 通州区智炜塑料包装材料厂司委托完成了对“ (略) 通州区智炜塑料包装材料厂气泡袋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 (略) 规定进行报批前公示环评文件全文。
二、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通州区智炜塑料包装材料厂气泡袋生产项目
投资总额: *元
建设地点: (略) 通州区十总镇季庄村24组
建设内容: (略) 通州区智炜塑料包装材料厂位于 (略) 通州区十总镇季庄村24组,项目拟投资*元,利用 (略) 通州区十总镇季庄村24组自有厂房,购置气泡膜机组2台、制袋机3台、切割机1台等生产设备,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熔融挤塑-冷却-收卷-切割-制袋-包装入库。本项目投产后拟形成年产400吨气泡袋的生产能力。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通州区智炜塑料包装材料厂
联系方式:寄信、电话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
地址: (略) 通州区十总镇季庄村24组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源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七、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八、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通州区智炜塑料包装材料厂
气泡袋生产项目送审前公示
一、说明
南京源 (略) 受 (略) 通州区智炜塑料包装材料厂司委托完成了对“ (略) 通州区智炜塑料包装材料厂气泡袋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 (略) 规定进行报批前公示环评文件全文。
二、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通州区智炜塑料包装材料厂气泡袋生产项目
投资总额: *元
建设地点: (略) 通州区十总镇季庄村24组
建设内容: (略) 通州区智炜塑料包装材料厂位于 (略) 通州区十总镇季庄村24组,项目拟投资*元,利用 (略) 通州区十总镇季庄村24组自有厂房,购置气泡膜机组2台、制袋机3台、切割机1台等生产设备,主要工艺流程为原料-熔融挤塑-冷却-收卷-切割-制袋-包装入库。本项目投产后拟形成年产400吨气泡袋的生产能力。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通州区智炜塑料包装材料厂
联系方式:寄信、电话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
地址: (略) 通州区十总镇季庄村24组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源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七、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八、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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