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张贵庄路整理储备增兴窑24号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东丽区张贵庄路整理储备增兴窑24号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东丽 (略) 整理储备增兴窑24号地位于东丽 (略) 地铁站-D口南侧,总用地面积平方米*.3平方米,其中:界内使用面积*.6平方米,界外处理面积*.7平方米,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幼儿园用地及商业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土壤使用权人要求开展相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略) 的委托,天津 (略) 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导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经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约1950年以前,地块内为空地,自1950年起,地块内为菜地,种植白菜等蔬菜;2005年,菜地西侧为蔬菜大棚及菜地,主要种植白菜等蔬菜,东侧为仓库,主要存储家具、石材和木材厂原辅料和成品,地块内中部有一条南北向沟渠,地块内长约203m、宽约10m,深约1.5m,主要靠雨水补给, (略) 交电站运输经营服务部;2009年,地 (略) 交电站运输经营服务部变更为废品回收站扩建,主要回收门窗、废铁等村民生活常见的废品;2016年,仓库区域大部分被拆除,沟渠被拆房土填埋;2017年,废品回收站停运,剩余仓库被拆除,地块东北侧部分为地铁施工区域;2017年至2022年,地块东北侧部分为地铁施工区域,其余均为空地。
地块内潜在污染源主要为菜地大棚区域、仓库区域、沟渠区域、地铁施工区域,地块内潜在污染物主要包括铅、汞、镍和砷等重金属、苯并[a]芘、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及酞酸酯类,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和地表入渗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主要为历史上的生产型企 (略) 专用电机厂等金属制品制造厂、仓储类仓库、 (略) 等服装厂、东郊油库、直沽塑料厂、养殖场及废品回收站等,周边潜在污染物为苯并[a]芘、铅、汞、镍、砷等重金属、邻苯二*酸二辛酯等酞酸酯类、*基叔*基醚及石油烃(C10-C40),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和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综上,为确定场地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地块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包含1个对照点),共送检了31组样品(包含3组平行样);地下水共布设3个采样点,采集4件样品(包含1件平行样),将全部样品送至实验室检测。检测指标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基本项目45项,以及其他特征污染指标,特征污染指标具体为有机农药类(GB *-2018中的14项)、酞酸酯类、pH值、石油烃(C10-C40)和*基叔*基醚,检测结果如下:
本次采样调查中,土壤中检出污染物铜、镍、铅、镉、砷、汞及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H值暂无筛选值,暂不评价。其他指标检测结果均低于方法检出限,地下水样品pH值、砷、镍、铜、镉、铅检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V类标准限值。地下水中可萃取性石油烃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检出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相应风险筛选值或限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为幼儿园用地及商业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东丽 (略) 整理储备增兴窑24号地位于东丽 (略) 地铁站-D口南侧,总用地面积平方米*.3平方米,其中:界内使用面积*.6平方米,界外处理面积*.7平方米,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幼儿园用地及商业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应土壤使用权人要求开展相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略) (略) 的委托,天津 (略) 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导则,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经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约1950年以前,地块内为空地,自1950年起,地块内为菜地,种植白菜等蔬菜;2005年,菜地西侧为蔬菜大棚及菜地,主要种植白菜等蔬菜,东侧为仓库,主要存储家具、石材和木材厂原辅料和成品,地块内中部有一条南北向沟渠,地块内长约203m、宽约10m,深约1.5m,主要靠雨水补给, (略) 交电站运输经营服务部;2009年,地 (略) 交电站运输经营服务部变更为废品回收站扩建,主要回收门窗、废铁等村民生活常见的废品;2016年,仓库区域大部分被拆除,沟渠被拆房土填埋;2017年,废品回收站停运,剩余仓库被拆除,地块东北侧部分为地铁施工区域;2017年至2022年,地块东北侧部分为地铁施工区域,其余均为空地。
地块内潜在污染源主要为菜地大棚区域、仓库区域、沟渠区域、地铁施工区域,地块内潜在污染物主要包括铅、汞、镍和砷等重金属、苯并[a]芘、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及酞酸酯类,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和地表入渗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主要为历史上的生产型企 (略) 专用电机厂等金属制品制造厂、仓储类仓库、 (略) 等服装厂、东郊油库、直沽塑料厂、养殖场及废品回收站等,周边潜在污染物为苯并[a]芘、铅、汞、镍、砷等重金属、邻苯二*酸二辛酯等酞酸酯类、*基叔*基醚及石油烃(C10-C40),可能通过大气沉降和地下水迁移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
综上,为确定场地是否存在环境污染,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地块共布设9个土壤采样点(包含1个对照点),共送检了31组样品(包含3组平行样);地下水共布设3个采样点,采集4件样品(包含1件平行样),将全部样品送至实验室检测。检测指标涵盖《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基本项目45项,以及其他特征污染指标,特征污染指标具体为有机农药类(GB *-2018中的14项)、酞酸酯类、pH值、石油烃(C10-C40)和*基叔*基醚,检测结果如下:
本次采样调查中,土壤中检出污染物铜、镍、铅、镉、砷、汞及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H值暂无筛选值,暂不评价。其他指标检测结果均低于方法检出限,地下水样品pH值、砷、镍、铜、镉、铅检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IV类标准限值。地下水中可萃取性石油烃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所述,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检出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相应风险筛选值或限值,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为幼儿园用地及商业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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