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能龙福郡B区项目总平面图及设计方案调整的批前公示
关于海能龙福郡B区项目总平面图及设计方案调整的批前公示
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广西 (略) 的海能龙福郡B区项目总平面图及设计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城北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
二、调整理由
优化设计。
三、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布局及指标:
1、总建筑面积由*.99㎡调整为*.72㎡;
2、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由*.96㎡调整为*.52㎡;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由*.18㎡调整为*.01㎡;公共配套设施由2327.10㎡调整为2312.71㎡;
3、不计容建筑面积由2947.79㎡调整为3690.68㎡;
4、建筑占地面积由*.51㎡调整为*.02㎡;
5、建筑密度由24.65%调整为27.99%
6、居住户数由1257户调整为1120;居住人口由5028人调整为4480人
7、机动车数量由1797个调整为1717个;
8、1#楼和2#楼间距由23.26m调整为21.50m,与4#楼间距由35.94m调整为54.30m;2#楼与3#楼间距由20.3m调整为21.17m,与5#楼(原方案7#楼)间距由91.3m调整为57.10m,与9#楼(原方案12#楼)间距由17.8m调整为18.0m;3#楼与6#楼(原方案5#楼)间距由36.92m调整为49.5m,与9#楼(原方案12#楼)间距由22.0m调整为18.72m;调整后方案删除原方案的6#楼住宅,原方案的8#楼、9#楼合拼为现方案的7#楼(由点式塔楼住宅调整为两单元并联住宅);原方案的10#楼、11#楼合拼为现方案的8#楼(由点式塔楼住宅调整为两单元并联住宅)。
9、1#楼由28F(86.60m)调整为32F(99.90m);2#楼由28F(86.60m)调整为32F(99.90m);3#楼由28F(86.60m)调整为32F(99.90m);4#楼由31F(95.60m)调整为32F(99.90m);5#楼(原方案7#楼)由30F(96.950m)调整为32F(99.90m);6#楼(原方案5#楼)由31F(95.60m)调整为32F(99.90m);7#楼(原方案8#楼、9#楼)由31F、32F(95.60m、98.40m)调整为25F(78.90m);8#楼(原方案10#楼、11#楼)由32F(98.40m)调整为25F(78.90m),9#楼(原方案12#楼)由6F(23.90m)调整为9F(45.80m)。
10、优化总图布局,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及酒店商业平面。
11、总图由原来的4排(11个单元)住宅布局改为3排(10个单元)住宅,增加楼间距,增大小区园林景观空间,住宅栋数减少137户。
12、住宅建筑层数由28-32层调整为25-32层。
13、优化酒店及裙房商业布局、车行流线,酒店由多层(6F)改为高层(9F)。
14、配套 (略) 点布局由原来的北面及南面,调整为东面及南面。
15、住宅、酒店、裙房商业布局调整后,均满足住宅日照及间距要求。
(二)住宅及商业:
(略) 场需求,优化所有户型平面图:
1、1#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2㎡(5房)+128㎡(4房)+119㎡(4房)+106㎡(3房)优化为141㎡(5房)+128㎡(4房)110㎡(3房)户型;裙房由1层商业,改为1层架空层,层数由28F调整为32F,总高度由86.60M改为99.90M。
2、2#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2㎡(5房)+118㎡(4房)优化为142㎡(5房)+128㎡(4房)户型;裙房由1层商业,改1层架空层,层数由28F调整为32F,总高度由86.60M改为99.90M。
3、3#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2㎡(5房)+128㎡(4房)+119㎡(4房)+106㎡(3房)优化为141㎡(5房)+128㎡(4房)117㎡(4房)户型;裙房局部商业不变,层数由28F调整为32F,总高度由86.60M改为99.90M。
4、4#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2㎡(5房)+128㎡(4房)+119㎡(4房)+106㎡(3房)优化为138㎡(4房)+128㎡(4房)+109㎡(3房)户型,首层架空层不变,层数由31F调整为32F,总高度由95.60M改为99.90M。
5、5#楼(原方案7#楼)由二梯三户改为二梯四户并优化户型,原户型为169㎡(5房)+179㎡(5房)+159㎡(5房)优化为177㎡(5房)+138㎡(4房)户型,首层架空层不变,层数由30F调整为32F,总高度由96.95M改为99.90M。
6、6#楼(原方案5#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2㎡(5房)+128㎡(4房)+119㎡(4房)+106㎡(3房)优化为141㎡(5房)+128㎡(4房)117㎡(4房)户型;首层架空改为局部商业,层数由31F调整为32F,总高度由95.60M改为99.90M。
7、7#楼(原方案8#楼、9#楼)由原来的点式塔楼住宅调整为两单元并联住宅并优化户型,原户型为142㎡(5房)+119㎡-127㎡(4房)+98㎡-106㎡(3房)优化为142㎡(5房)+120㎡-129㎡(4房)+109㎡(3房)户型,首层局部架空局部商业及公共配套用房不变,层数由32F调整为25F,总高度由98.40M改为78.90M。
8、8#楼(原方案10#楼、11#楼)由原来的点式塔楼住宅调整为两单元并联住宅并优化户型,原户型为124㎡-129㎡(4房)+98㎡(3房)优化为142㎡(5房)+120㎡-140㎡(4房)+110㎡(3房)户型,首层局部架空局部商业及公共配套用房不变,层数由32F调整为25F,总高度由98.40M改为78.90M。
9、9#楼(原方案12#楼)优化酒店及裙房商业布局、车行流线,酒店由多层(6F)改为高层(9F),总高度由23.90M改为45.80M。
(三)车库平面
1、由于户型、酒店商业平面、面积及楼栋位置调整,机动车数量变化,车库平面相应调整,地下车库保持两层不变,车库面积减少约8000㎡,减少车位约100个;原报建方案地下车库面积:*.96,优化调整后面积:*.80㎡
调整方案后共减少住宅137户,住宅减少计容建筑面积约5600㎡,商业面积相应增加,容积率不变;地下车库面积减少约8000㎡,减少车位约100个。其它与原审批图纸保持一致。
四、公示地点
广西来宾自 (略) 站、项目现场。
五、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6月6日
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政务服 (略) 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电话:0772-*。
附件1拟调整总平面图
附件2原审批总平面图
附件3新旧方案对比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9日
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广西 (略) 的海能龙福郡B区项目总平面图及设计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城北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
二、调整理由
优化设计。
三、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面布局及指标:
1、总建筑面积由*.99㎡调整为*.72㎡;
2、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由*.96㎡调整为*.52㎡;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由*.18㎡调整为*.01㎡;公共配套设施由2327.10㎡调整为2312.71㎡;
3、不计容建筑面积由2947.79㎡调整为3690.68㎡;
4、建筑占地面积由*.51㎡调整为*.02㎡;
5、建筑密度由24.65%调整为27.99%
6、居住户数由1257户调整为1120;居住人口由5028人调整为4480人
7、机动车数量由1797个调整为1717个;
8、1#楼和2#楼间距由23.26m调整为21.50m,与4#楼间距由35.94m调整为54.30m;2#楼与3#楼间距由20.3m调整为21.17m,与5#楼(原方案7#楼)间距由91.3m调整为57.10m,与9#楼(原方案12#楼)间距由17.8m调整为18.0m;3#楼与6#楼(原方案5#楼)间距由36.92m调整为49.5m,与9#楼(原方案12#楼)间距由22.0m调整为18.72m;调整后方案删除原方案的6#楼住宅,原方案的8#楼、9#楼合拼为现方案的7#楼(由点式塔楼住宅调整为两单元并联住宅);原方案的10#楼、11#楼合拼为现方案的8#楼(由点式塔楼住宅调整为两单元并联住宅)。
9、1#楼由28F(86.60m)调整为32F(99.90m);2#楼由28F(86.60m)调整为32F(99.90m);3#楼由28F(86.60m)调整为32F(99.90m);4#楼由31F(95.60m)调整为32F(99.90m);5#楼(原方案7#楼)由30F(96.950m)调整为32F(99.90m);6#楼(原方案5#楼)由31F(95.60m)调整为32F(99.90m);7#楼(原方案8#楼、9#楼)由31F、32F(95.60m、98.40m)调整为25F(78.90m);8#楼(原方案10#楼、11#楼)由32F(98.40m)调整为25F(78.90m),9#楼(原方案12#楼)由6F(23.90m)调整为9F(45.80m)。
10、优化总图布局,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及酒店商业平面。
11、总图由原来的4排(11个单元)住宅布局改为3排(10个单元)住宅,增加楼间距,增大小区园林景观空间,住宅栋数减少137户。
12、住宅建筑层数由28-32层调整为25-32层。
13、优化酒店及裙房商业布局、车行流线,酒店由多层(6F)改为高层(9F)。
14、配套 (略) 点布局由原来的北面及南面,调整为东面及南面。
15、住宅、酒店、裙房商业布局调整后,均满足住宅日照及间距要求。
(二)住宅及商业:
(略) 场需求,优化所有户型平面图:
1、1#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2㎡(5房)+128㎡(4房)+119㎡(4房)+106㎡(3房)优化为141㎡(5房)+128㎡(4房)110㎡(3房)户型;裙房由1层商业,改为1层架空层,层数由28F调整为32F,总高度由86.60M改为99.90M。
2、2#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2㎡(5房)+118㎡(4房)优化为142㎡(5房)+128㎡(4房)户型;裙房由1层商业,改1层架空层,层数由28F调整为32F,总高度由86.60M改为99.90M。
3、3#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2㎡(5房)+128㎡(4房)+119㎡(4房)+106㎡(3房)优化为141㎡(5房)+128㎡(4房)117㎡(4房)户型;裙房局部商业不变,层数由28F调整为32F,总高度由86.60M改为99.90M。
4、4#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2㎡(5房)+128㎡(4房)+119㎡(4房)+106㎡(3房)优化为138㎡(4房)+128㎡(4房)+109㎡(3房)户型,首层架空层不变,层数由31F调整为32F,总高度由95.60M改为99.90M。
5、5#楼(原方案7#楼)由二梯三户改为二梯四户并优化户型,原户型为169㎡(5房)+179㎡(5房)+159㎡(5房)优化为177㎡(5房)+138㎡(4房)户型,首层架空层不变,层数由30F调整为32F,总高度由96.95M改为99.90M。
6、6#楼(原方案5#楼)优化住宅户型平面,原户型为142㎡(5房)+128㎡(4房)+119㎡(4房)+106㎡(3房)优化为141㎡(5房)+128㎡(4房)117㎡(4房)户型;首层架空改为局部商业,层数由31F调整为32F,总高度由95.60M改为99.90M。
7、7#楼(原方案8#楼、9#楼)由原来的点式塔楼住宅调整为两单元并联住宅并优化户型,原户型为142㎡(5房)+119㎡-127㎡(4房)+98㎡-106㎡(3房)优化为142㎡(5房)+120㎡-129㎡(4房)+109㎡(3房)户型,首层局部架空局部商业及公共配套用房不变,层数由32F调整为25F,总高度由98.40M改为78.90M。
8、8#楼(原方案10#楼、11#楼)由原来的点式塔楼住宅调整为两单元并联住宅并优化户型,原户型为124㎡-129㎡(4房)+98㎡(3房)优化为142㎡(5房)+120㎡-140㎡(4房)+110㎡(3房)户型,首层局部架空局部商业及公共配套用房不变,层数由32F调整为25F,总高度由98.40M改为78.90M。
9、9#楼(原方案12#楼)优化酒店及裙房商业布局、车行流线,酒店由多层(6F)改为高层(9F),总高度由23.90M改为45.80M。
(三)车库平面
1、由于户型、酒店商业平面、面积及楼栋位置调整,机动车数量变化,车库平面相应调整,地下车库保持两层不变,车库面积减少约8000㎡,减少车位约100个;原报建方案地下车库面积:*.96,优化调整后面积:*.80㎡
调整方案后共减少住宅137户,住宅减少计容建筑面积约5600㎡,商业面积相应增加,容积率不变;地下车库面积减少约8000㎡,减少车位约100个。其它与原审批图纸保持一致。
四、公示地点
广西来宾自 (略) 站、项目现场。
五、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6月6日
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政务服 (略) 自然资源局窗口,联系电话: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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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新旧方案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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