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05月30日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05月3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源发新能源汽车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5月30日-2024年06月0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罗源县九大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 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源发新能源汽车部件生产项目 | (略) 罗源县松山镇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园 (略) 74号 | 福建宁 (略) | 浙江 (略) | 拟在 (略) 罗源县松山镇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园 (略) 74号建设宁源发新能源汽车部件生产项目。项目一期于2023年4月通过环评审批,原审批规模为年生产新能源汽车注塑系列配件*件,扩建后规模为年产*套汽车零配件及塑料制品加工。 | 1.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注塑、挤出、吹塑工序废气经“喷淋塔+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设置密闭车间。 3.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4.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袋、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源发新能源汽车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5月30日-2024年06月0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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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源发新能源汽车部件生产项目 | (略) 罗源县松山镇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园 (略) 74号 | 福建宁 (略) | 浙江 (略) | 拟在 (略) 罗源县松山镇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园 (略) 74号建设宁源发新能源汽车部件生产项目。项目一期于2023年4月通过环评审批,原审批规模为年生产新能源汽车注塑系列配件*件,扩建后规模为年产*套汽车零配件及塑料制品加工。 | 1.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注塑、挤出、吹塑工序废气经“喷淋塔+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工序设置密闭车间。 3.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4.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袋、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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