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热力海淀分公司清河锅炉房烟气余热回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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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力海淀分公司清河锅炉房烟气余热回收项目

建设地点:清河三街72号
公示时间:2024-05-30至2024-06-05
受理时间:2024-05-30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清河锅炉房10台14MW 燃气热水锅炉烟气系统进行改造,新建10台锅炉烟气换热器,新增2台14.63MW 燃气吸收式热泵(余热量6MW),总回收余热量为12MW,总制热量为29.26MW。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略)
联系人:李凤义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海淀区 (略) 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建设地点:清河三街72号
公示时间:2024-05-30至2024-06-05
受理时间:2024-05-30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清河锅炉房10台14MW 燃气热水锅炉烟气系统进行改造,新建10台锅炉烟气换热器,新增2台14.63MW 燃气吸收式热泵(余热量6MW),总回收余热量为12MW,总制热量为29.26MW。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略)
联系人:李凤义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海淀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海淀区 (略) 29号蓝海中心B座602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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