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3.7”非重灾区气象台站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拟审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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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3.7”非重灾区气象台站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朝阳、海淀等11个区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辐射,拟采取以下保护措施:加强管理、设置监控系统、电子警示装置和防护指示标识。
公众参与情况:外网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子静
联系电话:010-*
环评单位名称:中国电 (略) (略)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气象局

建设地点:朝阳、海淀等11个区
公示时间:**
受理时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辐射,拟采取以下保护措施:加强管理、设置监控系统、电子警示装置和防护指示标识。
公众参与情况:外网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子静
联系电话:010-*
环评单位名称:中国电 (略) (略)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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