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马关县南汀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处理600吨锌锡选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马关县南汀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处理600吨锌锡选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 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信地址: (略) (略) 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马关县 (略) 日处理600吨锌锡选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一、现有项目概况 马关县南汀锌锡采选厂日处理原矿150吨扩建项目,产品方案为锌精矿。现有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破碎车间、浮选车间、精矿库,尾矿库等。南汀河锌锡矿采选厂尾矿库于2008年底投入使用,2022年12月取得尾库闭库销号批复。 二、本次改建工程的概况 项目名称:马关县 (略) 日处理600吨锌锡选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马关县 (略) 建设地点:云南省马关县南捞乡小麻栗坡阿基村 建设性质:改扩建 占地:总占地面积*m2。 建设内容:对原日处理150吨锌锡选矿生产线实施改造提升,新建选矿车间400m2、新增浮选、重选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设备,达到日处理600吨锌锡选矿生产能力;对原矿堆场实施封闭措施改造提升工程;对尾矿堆场实施封闭措施改造提升工程;配套建设供水、供电、道路、环保等附属工程。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产生量约1m3/d,经2m3的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砂浆用水以及晴天对施工场地 (略) 降尘洒水,施工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m3/d,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O工艺,由格栅渠+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组成)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周边绿化。 2.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焊接烟尘、机械废气。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建设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开挖形成裸露场地、建筑材料堆放、建筑拆除、车辆运输等,通过采取施工材料运输避免在大风天气时进行,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物料堆存及运输采取遮盖、封闭措施等,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距离项目施工场地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北侧370m处的阿基村,项目区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位于项目区侧风向,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其影响不大。 焊接烟尘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过程,项目设备安装焊接工程量小,在空旷建筑内经自然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机械废气,属间隙性无组织排放,在大气中经一定的距离自然扩散后,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声压级75~95dB(A),经环评预测,单台施工机械运转时,昼间噪声在20m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区100m外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阿基村距离项目区370m,其声环境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施工期通过采取合理安排噪声设备工作时间、加快施工进度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地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少量生活垃圾。 项目厂房依托原有,仅新建400m2重选车间,开挖土石方为800m2,全部回填利用。 施工过程建筑垃圾产生量为8m3,建材等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堆存场处置。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d,经加盖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南捞乡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堆放点处置。 5.水土流失的影响 项目无新增用地,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厂区周边已布置有截排水沟,项目区已进行边坡稳定及绿化, (略) 面已进行硬化,裸露的土地及时绿化,施工过程中砂石等材料,降雨天气加以覆盖;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占地,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水土流失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 (1)对植物植被的影响 工程施工将清除工业场地上的植被和植物,使区域植被和植物个体数量减少,据环评调查,项目区没有分布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植物和当地特有植物。受施工影响的都是区域常见的植物种类,工程将使项目区内的物种种群个体数量减少,但不会导致这些物种种群结构的明显改变,更不会导致物种的灭绝。 (2)对动物的影响 评价区人为活动较为频繁,评价范围内也无较大动物活动,无较大的生境分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占地不会导致动物生境的破坏。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噪声以及频繁的人为活动,使得施工影响区边界外的兽类动物迁移到施工影响区范围以外,施工期受到影响的动物在影响区域范围外重新分布、寻找新的生境,整个评价区域的植被类型主要为暖温性针叶林、暖性落叶阔叶林和次生灌草丛,影响区域内外的环境基本一致,施工期对动物影响不大,随施工结束而消除。 (二)运营期 1.环境空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矿石堆棚产生的粉尘、矿石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锅炉烟气、食堂油烟等。 矿石堆棚产生的粉尘产生量为0.039kg/h,0.283t/a。通过采取封闭措施(四面围挡+顶棚),设置水雾喷淋装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矿石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台风量为*m3/h的风机集中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废气中烟尘的产生量为1.58t/a,氮氧化物的产生量为0.215t/a,二氧化硫的产生量为0.0495t/a,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厨房油烟产生量为0.026kg/d、0.0087t/a,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排气筒排放。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1)环评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AERSCREEN模型对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表明,正常情况下运营期原矿堆棚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9.81μg/m3,距离为下风向24m处,最大占标率为1.09%。破碎站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地面落地浓度为12.313μg/m3,距离下风向26m处,最大占标率为1.37%。 环评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AERSCREEN模型对破碎工段有组织废气、锅炉有组织废气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表明,正常情况下破碎生产过程的粉尘有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为6.401μg/m3,距离下风向74m处,最大占标率为1.42%。正常情况下项目锅炉使用的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NOx、SO2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1.0065μg/m3、14.417μg/m3、3.319μg/m3,在距离下风向110m处,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225%、7.2%、0.66%。 根据环评预测,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的要求;锅炉排放的SO2、NOx、(烟尘)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锅炉标准。项目排放的SO2、NOx、(烟尘)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2)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破碎生产过程的粉尘有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为640.07μg/m3,在下风向74米处,最大占标率为71.12%。锅炉使用的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NOx、SO2最大地面落地浓度分别为99.174μg/m3、14.4165μg/m3、3.3186μg/m3,在距离下风向110m处,最大占标率分别为11.025%、7.2%、0.66%。 据环评预测,项目非正常情况下破碎工段有组织废气排放的颗粒物为640.07mg/m3,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的要求;锅炉排放的烟尘颗粒物、NOx、SO2浓度分别为99.174 mg/m3、14.4165μg/m3、3.3186μ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锅炉标准。 非正常工况,破碎工段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锅炉排放的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640.07μg/m3、99.174μg/m3,锅炉排放的NOx、SO2浓度分别为14.4165μg/m3、3.3186μ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及环评预测,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2020)进行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2.地表水 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选矿废水、检验废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选矿废水产生量为2312.61m3/d、*m3/a,经过130m3/h的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浓密池+中和池+二级斜管沉淀池+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检验废水产生量为0.48m3/d、144m3/a,通过1个1m3的酸碱中和池处理后与选矿废水一起处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软水制备系统废水产生量为7.71m3/d,693.9m3/a,软水制备废水和选矿废水一起、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2m3/d、1560m3/a(其中食堂废水产生量为1.04m3/d、312m3/a),食堂废水经1个0.5m3的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套处理能力为1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O工艺,由格栅渠+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组成)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初期雨水产生量为164.07m3/次,经1个2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分批次泵入斜管沉淀池中与生产废水一起经过“斜管沉淀池+四级沉淀池”处理后通过水泵泵至生产高位水池内用于生产。 环评选取项目废水中的总锌、总铜、总铅、总镉、总汞、总砷、总镍、总铬作为主要评价因子对南汀河水质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表明:枯水期项目在事故工况下排放出水,评价范围内南汀河沿程各断面总铜、总铅、总镉、总汞、总砷浓度均未超出III类水质要求,但总锌浓度超过III类水质要求,项目事故状态下废水排入南汀河会对水质造成影响,项目应杜绝事故工况排放。 环评提出以下措施,以减少对地表水的影响:①厂区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应 (略) 线路,并设专人管理, (略) 的管理及维修,防 (略) 故障发生,定期检查维 (略) 及供电设施。②应设置专业技术人员专人管理,24小时值班,加强对生产处理系统的技术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维修措施。③设置专职水质化验分析人员,对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控,发现故障及时通知技术人员维修。④专人加强 (略)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略) 若发生泄漏,及时采取措施将其导入污水处理系统。⑤将已闭库的尾矿库经过防渗处理后用作厂区应急事故池。当厂区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发生故障时可将生产废水先暂存于应急事故池内(有效容积*m3)内,待事故排除后,再将生产废水重新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 3.地下水 环评分析,区域内地下水主要由大气降雨垂直入渗补给。场地地下水总体由北西向南东径流,地下水排泄主要以散泉和条带状排泄为主,于场区下游地势较为平缓地带排泄,随后地表箐沟排入南汀河。 正常排放情况下,由于选矿废水经过“中和池+浓密池+二级斜管沉淀池+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检验废水进入酸碱中和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初期雨水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加之项目尾矿临时堆渣棚、二级斜管沉淀池+四级沉淀池均采取了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通过环评预测,当二级斜管沉淀池沉淀+四级沉淀池发生泄漏后,100天时锌、铅、砷的影响距离分别为60m、38m、56m,超标距离分别为6m、25m、17m。锌、铅、砷分别在1816天、997天、1229天时达到项目区最低侵蚀基准面(南涝河),污染源不再随着地下水进行迁移。当二级斜管沉淀池沉淀+四级沉淀池发生泄漏后,100m处(DW03)自第585天时铅开始超标,第760天时砷开始检测到,第1235天锌迁移至DW03处;在1816天时160m处(南涝河)所有的污染物均能检测到数值。 当尾矿临时堆渣棚发生泄漏后,100天时铅、砷、汞、铬、氟化物的影响距离分别为67m、55m、65m、55m、28m,超标距离分别为81m、15m、36m、15m、28m;在365天时铅、砷、汞、铬、氟化物的影响距离均为110m,超标距离分别为110m、91m、45m、45m、110m;铅、砷、汞、铬、氟化物分别在365天、1000天、1000天、1000天、911天时达到项目区最低侵蚀基准面(南涝河),污染物不再随地下水进行迁移。当尾矿临时堆渣棚发生泄漏后,60m处(DW03)处第59天时铅、铬开始超标,第205天时接收到砷污染物,第492天时接收到汞污染物;110m(南汀河)处在166天时铅、铬污染物开始超标,在465天时砷污染物开始超标,在598天时氟化物开始超标,在第911天160m处可以接收到汞污染物。 非正常情况下,在预设二级斜管沉淀池沉淀+四级沉淀池、尾矿临时堆渣棚泄露或者未达标排放等非正常运行工况下,对地下水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在实施严格的防渗、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强化地下水应急排水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对策措施:①源头控制:进一步提高生产用水的循环利用率减少生产用水量;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及清洗水收集处理后回用,杜绝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外排;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作为工程监理单位,对重点防渗区等工程进行严格监理,阶段性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开展下一阶段施工,不合格的施工项目责令施工单位返工,施工监理可录制相关影像资料进行存档;对工艺要求必须地下走管的管道、阀门设专用防渗管沟,管沟上设活动观察顶盖,以便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观察、解决,管沟与污水集水井相连,并设计合理的排水坡度,便于废水排至集水井,然后统一排入污水收集池;场区内应设置专门的事故水池及安全事故报警系统,一旦有事故发生,被污染的消防水、冲洗水等直接流入事故水池,等待处理;生产废水相关设施做好防渗措施,同时进行长期监测,若出现防渗功能下降及时处理。②分区防控措施:将磨浮选车间、重选车间、压滤间、中和沉淀池、浓密池、斜管沉淀池、四级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将尾矿临时渣堆棚、原矿堆场、破碎车间、磨矿车间、药剂堆场间、筛分车间作为一般防渗区,将办公区、生活区、 (略) 等区域设为简单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重点防渗区分区防渗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一般防渗区分区防渗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③地下水污染监控措施:在项目区北侧(DW01)、南侧(DW03)、场区中部(DW02)各设一口监测井,监测因子为pH、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类、铁、锰、铜、锌、铝、汞、砷、硒、镉、总铬、六价铬、铅、铍、硼、锑、钡、镍、钴、钼、银、铊、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④事故后处置措施:配置专职人员定期对厂区地面、生产车间地面、尾矿中转池等设施进行巡检,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定期清理厂区截排水沟杂物,保证截排水沟畅通,巡检记录存档备案;对可处理废水进行长期实时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定时对跟踪监测井进行监测,发现异常,采取加大取样频次,增加监测项目等措施,查明原因并进行补救,同时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发生地下水污染事故时,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防渗或抽水措施进行处理;在严重的应急条件下,在污染源下游打截污井抽水并在下游设置防渗帷幕等措施,将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以防止地下水环境大面积恶化。加强渗漏点查找,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4.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球磨机、分级机、浮选机、搅拌设备、压滤机、水泵等设备。源强在70~90dB(A),通过环评预测,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项目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较大的设备做好机座减震、车间利用消音棉、设备定期保养、厂区绿化等措施后,运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尾矿、破碎粉尘、锅炉炉渣、污泥、废机油、实验室废液、生活垃圾。 尾矿产生量为*t/a,经鉴定属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矿利用浓密池、斜板浓缩机及尾矿压滤机进行脱水,压滤机脱水之后由皮带运至占地面积为450m2的尾矿临时堆场,后作为制砖原料、制水泥原料外售。 破碎粉尘产生量为32.076t/a,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工序生产,全部回收利用。 锅炉炉渣产生量为11.52t/a,经收集后装入编织袋内,暂存于炉渣暂存处(10m2),定期清运至南捞乡环卫部门指定的堆放点处置。 污泥产生量为4.17t/a,定期清掏后送至选矿工艺进行选矿,不外排。 废机油产生量为0.5t/a,属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14-08,用废油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实验室废液产生量为0.2t/a,属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7-49,用废液收集桶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2kg/d,15.6t/a,定期清运至南捞乡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堆放点处置。 6.生态环境 (1)对植物的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会对附近的植物产生一定影响。粉尘降落在植物叶面上,吸收水分成为深灰色的一层薄壳,降低叶面的光合作用;堵塞叶面气孔,阻碍叶面气孔的呼吸作用及水分蒸发,减弱调湿和机体代谢功能,造成叶尖失水、干枯、落叶和减产。粉尘的碱性物质能破坏叶面表层的蜡质和表皮茸毛,使植物生长减退,对其产生不利影响,由于堆存、破碎过程中采取了定期洒水、四面围挡,顶部设置罩棚、堆场上方设置喷雾洒水除尘,破碎筛分等设备全封闭等措施,在正常的生产情况下,本工程粉尘排放不会对周围植物产生明显影响。 (2)对动物的影响 根据环评调查,项目所在地附近没有珍稀野生动物,只有一些小型啮齿类动物和鸟类,项目实施后,随着绿化种植,一部分外迁动物回归,且随着绿化种植面积增加,将吸引更多的小型动物和鸟类。 (3)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项目位于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两者重叠区域没有涉及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6个重点保护对象。本工程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造成明显影响,不会造成区域物种灭绝,植被恢复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本土物种避免造成新增外来物种入侵,对区域生态系统多样性造成的影响较小。 7.土壤环境 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粉尘大气沉降以及污染物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的影响。项目通过采取分区防渗,设置应急事故池和废水三级防控措施,封闭原料堆棚(四面围挡+顶棚),在原料堆棚设置水雾喷淋装置降尘,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并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性能检查及维修,定期进行更换老旧零件,如发现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降低或故障,立即进行检修,防止废气不经处理直接排出等措施,可减少对土壤的影响。 对策措施:项目通过采取从原料和产品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处理装置等源头控制、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三个过程控制、分区防渗、土壤跟踪监测等措施,可有效防治污染物对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厂界范围内土壤质量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基本项目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项目区土壤环境质量良好,项目厂界范围外的耕地、林地等土壤质量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风险筛选值要求。项目建设生产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厂区分区防渗见下表。
土壤跟踪监测点位为:选矿厂东北侧130m(园地)、四级沉淀池旁各一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1)园地:砷、镉、铬、铜、铅、汞、镍、锌。(2)厂区内: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锌。监测频次为:厂区外每3年进行一次采样检测,厂区内参照《工业企业 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每年监测一次。 8.总量控制建议 总量控制建议:废气:SO20.0495t/a,NOx 0.215t/a,颗粒物1.1074t/a。 9.环境风险 据环评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油类物质发生泄漏、生产废水处置措施故障导致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泄漏、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导致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尾矿外运随地洒落。通过采取以下措施,环境风险可接受。(1)厂区严格按分区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2)废机油的储存应严格检查储存设施,采用专门的危废暂存桶装废机油,放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不得随意堆放;危废间的废机油定期委托清运,不要在厂区长时间储存,导致过满溢出或无处存放;在交接、运输过程中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一旦发生丢失、去向不明的情况进行跟踪追查;废机油发生泄漏后,采用黄泥或砂土围堵防止,阻止油类泄漏扩散,将油类引流至低洼或沟池,然后使用沙子进行处理;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封堵泄漏口,减少泄漏量,并将剩余的废机油更换到其他安全的储存桶内。(3)针对厂区生产废水处置措施应 (略) 线路,在生产废水处置措施管线故障时可以启用备用管线。将已闭库的尾矿库经过防渗处理后用作厂区应急事故池。当厂区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发生故障时可将生产废水先暂存于应急事故池内(有效容积*m3)内,待事故排除后,再将生产废水重新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4)厂区内设专人负责对生产废水处置措施和废气处置措施定时进行检查及维护,一旦发现隐患及时停止生产进行维修,避免生产废水处置措施和废气处置措施发生故障导致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或废气进入外环境造成周边环境影响。运营期间严格落实跟踪监测,落实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5)根据火灾危险性等级和防火要求,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均采用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耐火等级设计,满足建筑防火要求。凡禁火区均设置明显标志牌。各种易燃物均储存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安放易燃物的房间,不允许任何人员随便入内。安全出口及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6)加强尾矿暂存、外运的管理,避免尾矿在暂存和外运期间随意散落。若尾矿不慎散落时,要及时将散落的尾矿回收至暂存间内。 二、评估结论 “报告书”编制总体规范,工程概况和工程分析基本清楚,环境现状总体符合项目区的实际,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结论基本明确。“报告书”基本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项目取得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01-*-04-02-*。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规划》《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地下水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关于印发文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21〕24号)《云南省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云环发〔2022〕26号)、《文山州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文环发〔2022〕70号)《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 建设单位于2023 年 9 月 5日在马关县 (略) 站 (略) (略) 址链接http://**。2023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在马 (略) 公示, (略) 址为:http://**;同时分别于2023年9月21日、9月27日在“文山日报”上进行了报纸公示;公示期间在南捞乡政府公示栏、项目所在地阿基村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于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技术评估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马关县 (略) 日处理600吨锌锡选矿扩建项目建设可行。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3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 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信地址: (略) (略) 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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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马关县 (略) 日处理600吨锌锡选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一、现有项目概况 马关县南汀锌锡采选厂日处理原矿150吨扩建项目,产品方案为锌精矿。现有工程主体工程包括破碎车间、浮选车间、精矿库,尾矿库等。南汀河锌锡矿采选厂尾矿库于2008年底投入使用,2022年12月取得尾库闭库销号批复。 二、本次改建工程的概况 项目名称:马关县 (略) 日处理600吨锌锡选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马关县 (略) 建设地点:云南省马关县南捞乡小麻栗坡阿基村 建设性质:改扩建 占地:总占地面积*m2。 建设内容:对原日处理150吨锌锡选矿生产线实施改造提升,新建选矿车间400m2、新增浮选、重选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设备,达到日处理600吨锌锡选矿生产能力;对原矿堆场实施封闭措施改造提升工程;对尾矿堆场实施封闭措施改造提升工程;配套建设供水、供电、道路、环保等附属工程。 |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产生量约1m3/d,经2m3的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砂浆用水以及晴天对施工场地 (略) 降尘洒水,施工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m3/d,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A/O工艺,由格栅渠+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组成)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周边绿化。 2.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焊接烟尘、机械废气。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建设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开挖形成裸露场地、建筑材料堆放、建筑拆除、车辆运输等,通过采取施工材料运输避免在大风天气时进行,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物料堆存及运输采取遮盖、封闭措施等,对外环境影响较小。距离项目施工场地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北侧370m处的阿基村,项目区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位于项目区侧风向,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对其影响不大。 焊接烟尘主要来源于设备安装过程,项目设备安装焊接工程量小,在空旷建筑内经自然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机械废气,属间隙性无组织排放,在大气中经一定的距离自然扩散后,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噪声,声压级75~95dB(A),经环评预测,单台施工机械运转时,昼间噪声在20m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区100m外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阿基村距离项目区370m,其声环境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施工期通过采取合理安排噪声设备工作时间、加快施工进度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地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少量生活垃圾。 项目厂房依托原有,仅新建400m2重选车间,开挖土石方为800m2,全部回填利用。 施工过程建筑垃圾产生量为8m3,建材等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堆存场处置。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kg/d,经加盖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南捞乡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堆放点处置。 5.水土流失的影响 项目无新增用地,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厂区周边已布置有截排水沟,项目区已进行边坡稳定及绿化, (略) 面已进行硬化,裸露的土地及时绿化,施工过程中砂石等材料,降雨天气加以覆盖;加强施工管理,尽量缩小施工占地,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水土流失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 (1)对植物植被的影响 工程施工将清除工业场地上的植被和植物,使区域植被和植物个体数量减少,据环评调查,项目区没有分布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植物和当地特有植物。受施工影响的都是区域常见的植物种类,工程将使项目区内的物种种群个体数量减少,但不会导致这些物种种群结构的明显改变,更不会导致物种的灭绝。 (2)对动物的影响 评价区人为活动较为频繁,评价范围内也无较大动物活动,无较大的生境分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占地不会导致动物生境的破坏。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噪声以及频繁的人为活动,使得施工影响区边界外的兽类动物迁移到施工影响区范围以外,施工期受到影响的动物在影响区域范围外重新分布、寻找新的生境,整个评价区域的植被类型主要为暖温性针叶林、暖性落叶阔叶林和次生灌草丛,影响区域内外的环境基本一致,施工期对动物影响不大,随施工结束而消除。 (二)运营期 1.环境空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矿石堆棚产生的粉尘、矿石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锅炉烟气、食堂油烟等。 矿石堆棚产生的粉尘产生量为0.039kg/h,0.283t/a。通过采取封闭措施(四面围挡+顶棚),设置水雾喷淋装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矿石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1台风量为*m3/h的风机集中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锅炉废气中烟尘的产生量为1.58t/a,氮氧化物的产生量为0.215t/a,二氧化硫的产生量为0.0495t/a,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厨房油烟产生量为0.026kg/d、0.0087t/a,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排气筒排放。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1)环评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AERSCREEN模型对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表明,正常情况下运营期原矿堆棚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落地浓度为9.81μg/m3,距离为下风向24m处,最大占标率为1.09%。破碎站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最大地面落地浓度为12.313μg/m3,距离下风向26m处,最大占标率为1.37%。 环评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AERSCREEN模型对破碎工段有组织废气、锅炉有组织废气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表明,正常情况下破碎生产过程的粉尘有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为6.401μg/m3,距离下风向74m处,最大占标率为1.42%。正常情况下项目锅炉使用的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NOx、SO2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1.0065μg/m3、14.417μg/m3、3.319μg/m3,在距离下风向110m处,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225%、7.2%、0.66%。 根据环评预测,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的要求;锅炉排放的SO2、NOx、(烟尘)颗粒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锅炉标准。项目排放的SO2、NOx、(烟尘)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2)非正常排放情况下,破碎生产过程的粉尘有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为640.07μg/m3,在下风向74米处,最大占标率为71.12%。锅炉使用的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NOx、SO2最大地面落地浓度分别为99.174μg/m3、14.4165μg/m3、3.3186μg/m3,在距离下风向110m处,最大占标率分别为11.025%、7.2%、0.66%。 据环评预测,项目非正常情况下破碎工段有组织废气排放的颗粒物为640.07mg/m3,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的要求;锅炉排放的烟尘颗粒物、NOx、SO2浓度分别为99.174 mg/m3、14.4165μg/m3、3.3186μ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锅炉标准。 非正常工况,破碎工段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锅炉排放的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640.07μg/m3、99.174μg/m3,锅炉排放的NOx、SO2浓度分别为14.4165μg/m3、3.3186μ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及环评预测,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2020)进行计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有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2.地表水 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选矿废水、检验废水、软水制备系统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 选矿废水产生量为2312.61m3/d、*m3/a,经过130m3/h的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浓密池+中和池+二级斜管沉淀池+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 检验废水产生量为0.48m3/d、144m3/a,通过1个1m3的酸碱中和池处理后与选矿废水一起处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软水制备系统废水产生量为7.71m3/d,693.9m3/a,软水制备废水和选矿废水一起、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2m3/d、1560m3/a(其中食堂废水产生量为1.04m3/d、312m3/a),食堂废水经1个0.5m3的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进入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套处理能力为1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A/O工艺,由格栅渠+调节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组成)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初期雨水产生量为164.07m3/次,经1个2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分批次泵入斜管沉淀池中与生产废水一起经过“斜管沉淀池+四级沉淀池”处理后通过水泵泵至生产高位水池内用于生产。 环评选取项目废水中的总锌、总铜、总铅、总镉、总汞、总砷、总镍、总铬作为主要评价因子对南汀河水质进行预测,预测结果表明:枯水期项目在事故工况下排放出水,评价范围内南汀河沿程各断面总铜、总铅、总镉、总汞、总砷浓度均未超出III类水质要求,但总锌浓度超过III类水质要求,项目事故状态下废水排入南汀河会对水质造成影响,项目应杜绝事故工况排放。 环评提出以下措施,以减少对地表水的影响:①厂区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应 (略) 线路,并设专人管理, (略) 的管理及维修,防 (略) 故障发生,定期检查维 (略) 及供电设施。②应设置专业技术人员专人管理,24小时值班,加强对生产处理系统的技术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维修措施。③设置专职水质化验分析人员,对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控,发现故障及时通知技术人员维修。④专人加强 (略)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略) 若发生泄漏,及时采取措施将其导入污水处理系统。⑤将已闭库的尾矿库经过防渗处理后用作厂区应急事故池。当厂区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发生故障时可将生产废水先暂存于应急事故池内(有效容积*m3)内,待事故排除后,再将生产废水重新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 3.地下水 环评分析,区域内地下水主要由大气降雨垂直入渗补给。场地地下水总体由北西向南东径流,地下水排泄主要以散泉和条带状排泄为主,于场区下游地势较为平缓地带排泄,随后地表箐沟排入南汀河。 正常排放情况下,由于选矿废水经过“中和池+浓密池+二级斜管沉淀池+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检验废水进入酸碱中和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用水,初期雨水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加之项目尾矿临时堆渣棚、二级斜管沉淀池+四级沉淀池均采取了防渗措施,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通过环评预测,当二级斜管沉淀池沉淀+四级沉淀池发生泄漏后,100天时锌、铅、砷的影响距离分别为60m、38m、56m,超标距离分别为6m、25m、17m。锌、铅、砷分别在1816天、997天、1229天时达到项目区最低侵蚀基准面(南涝河),污染源不再随着地下水进行迁移。当二级斜管沉淀池沉淀+四级沉淀池发生泄漏后,100m处(DW03)自第585天时铅开始超标,第760天时砷开始检测到,第1235天锌迁移至DW03处;在1816天时160m处(南涝河)所有的污染物均能检测到数值。 当尾矿临时堆渣棚发生泄漏后,100天时铅、砷、汞、铬、氟化物的影响距离分别为67m、55m、65m、55m、28m,超标距离分别为81m、15m、36m、15m、28m;在365天时铅、砷、汞、铬、氟化物的影响距离均为110m,超标距离分别为110m、91m、45m、45m、110m;铅、砷、汞、铬、氟化物分别在365天、1000天、1000天、1000天、911天时达到项目区最低侵蚀基准面(南涝河),污染物不再随地下水进行迁移。当尾矿临时堆渣棚发生泄漏后,60m处(DW03)处第59天时铅、铬开始超标,第205天时接收到砷污染物,第492天时接收到汞污染物;110m(南汀河)处在166天时铅、铬污染物开始超标,在465天时砷污染物开始超标,在598天时氟化物开始超标,在第911天160m处可以接收到汞污染物。 非正常情况下,在预设二级斜管沉淀池沉淀+四级沉淀池、尾矿临时堆渣棚泄露或者未达标排放等非正常运行工况下,对地下水环境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在实施严格的防渗、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系统,强化地下水应急排水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对策措施:①源头控制:进一步提高生产用水的循环利用率减少生产用水量;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及清洗水收集处理后回用,杜绝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外排;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作为工程监理单位,对重点防渗区等工程进行严格监理,阶段性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开展下一阶段施工,不合格的施工项目责令施工单位返工,施工监理可录制相关影像资料进行存档;对工艺要求必须地下走管的管道、阀门设专用防渗管沟,管沟上设活动观察顶盖,以便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观察、解决,管沟与污水集水井相连,并设计合理的排水坡度,便于废水排至集水井,然后统一排入污水收集池;场区内应设置专门的事故水池及安全事故报警系统,一旦有事故发生,被污染的消防水、冲洗水等直接流入事故水池,等待处理;生产废水相关设施做好防渗措施,同时进行长期监测,若出现防渗功能下降及时处理。②分区防控措施:将磨浮选车间、重选车间、压滤间、中和沉淀池、浓密池、斜管沉淀池、四级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应急事故池、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将尾矿临时渣堆棚、原矿堆场、破碎车间、磨矿车间、药剂堆场间、筛分车间作为一般防渗区,将办公区、生活区、 (略) 等区域设为简单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重点防渗区分区防渗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一般防渗区分区防渗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简单防渗区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③地下水污染监控措施:在项目区北侧(DW01)、南侧(DW03)、场区中部(DW02)各设一口监测井,监测因子为pH、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石油类、铁、锰、铜、锌、铝、汞、砷、硒、镉、总铬、六价铬、铅、铍、硼、锑、钡、镍、钴、钼、银、铊、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④事故后处置措施:配置专职人员定期对厂区地面、生产车间地面、尾矿中转池等设施进行巡检,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定期清理厂区截排水沟杂物,保证截排水沟畅通,巡检记录存档备案;对可处理废水进行长期实时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定时对跟踪监测井进行监测,发现异常,采取加大取样频次,增加监测项目等措施,查明原因并进行补救,同时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发生地下水污染事故时,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防渗或抽水措施进行处理;在严重的应急条件下,在污染源下游打截污井抽水并在下游设置防渗帷幕等措施,将污水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以防止地下水环境大面积恶化。加强渗漏点查找,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4.声环境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球磨机、分级机、浮选机、搅拌设备、压滤机、水泵等设备。源强在70~90dB(A),通过环评预测,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项目区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噪声较大的设备做好机座减震、车间利用消音棉、设备定期保养、厂区绿化等措施后,运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尾矿、破碎粉尘、锅炉炉渣、污泥、废机油、实验室废液、生活垃圾。 尾矿产生量为*t/a,经鉴定属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矿利用浓密池、斜板浓缩机及尾矿压滤机进行脱水,压滤机脱水之后由皮带运至占地面积为450m2的尾矿临时堆场,后作为制砖原料、制水泥原料外售。 破碎粉尘产生量为32.076t/a,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工序生产,全部回收利用。 锅炉炉渣产生量为11.52t/a,经收集后装入编织袋内,暂存于炉渣暂存处(10m2),定期清运至南捞乡环卫部门指定的堆放点处置。 污泥产生量为4.17t/a,定期清掏后送至选矿工艺进行选矿,不外排。 废机油产生量为0.5t/a,属危险废物,代码为:900-214-08,用废油收集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实验室废液产生量为0.2t/a,属危险废物,代码为900-047-49,用废液收集桶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2kg/d,15.6t/a,定期清运至南捞乡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堆放点处置。 6.生态环境 (1)对植物的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会对附近的植物产生一定影响。粉尘降落在植物叶面上,吸收水分成为深灰色的一层薄壳,降低叶面的光合作用;堵塞叶面气孔,阻碍叶面气孔的呼吸作用及水分蒸发,减弱调湿和机体代谢功能,造成叶尖失水、干枯、落叶和减产。粉尘的碱性物质能破坏叶面表层的蜡质和表皮茸毛,使植物生长减退,对其产生不利影响,由于堆存、破碎过程中采取了定期洒水、四面围挡,顶部设置罩棚、堆场上方设置喷雾洒水除尘,破碎筛分等设备全封闭等措施,在正常的生产情况下,本工程粉尘排放不会对周围植物产生明显影响。 (2)对动物的影响 根据环评调查,项目所在地附近没有珍稀野生动物,只有一些小型啮齿类动物和鸟类,项目实施后,随着绿化种植,一部分外迁动物回归,且随着绿化种植面积增加,将吸引更多的小型动物和鸟类。 (3)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项目位于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两者重叠区域没有涉及滇东南喀斯特东南季风阔叶林区的6个重点保护对象。本工程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造成明显影响,不会造成区域物种灭绝,植被恢复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本土物种避免造成新增外来物种入侵,对区域生态系统多样性造成的影响较小。 7.土壤环境 项目运营期对土壤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粉尘大气沉降以及污染物地面漫流和垂直入渗对土壤的影响。项目通过采取分区防渗,设置应急事故池和废水三级防控措施,封闭原料堆棚(四面围挡+顶棚),在原料堆棚设置水雾喷淋装置降尘,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并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性能检查及维修,定期进行更换老旧零件,如发现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降低或故障,立即进行检修,防止废气不经处理直接排出等措施,可减少对土壤的影响。 对策措施:项目通过采取从原料和产品储存、装卸、运输、生产过程、污染处理装置等源头控制、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三个过程控制、分区防渗、土壤跟踪监测等措施,可有效防治污染物对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厂界范围内土壤质量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中基本项目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项目区土壤环境质量良好,项目厂界范围外的耕地、林地等土壤质量各项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风险筛选值要求。项目建设生产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厂区分区防渗见下表。
土壤跟踪监测点位为:选矿厂东北侧130m(园地)、四级沉淀池旁各一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1)园地:砷、镉、铬、铜、铅、汞、镍、锌。(2)厂区内: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锌。监测频次为:厂区外每3年进行一次采样检测,厂区内参照《工业企业 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每年监测一次。 8.总量控制建议 总量控制建议:废气:SO20.0495t/a,NOx 0.215t/a,颗粒物1.1074t/a。 9.环境风险 据环评分析,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油类物质发生泄漏、生产废水处置措施故障导致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泄漏、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导致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尾矿外运随地洒落。通过采取以下措施,环境风险可接受。(1)厂区严格按分区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处理。(2)废机油的储存应严格检查储存设施,采用专门的危废暂存桶装废机油,放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不得随意堆放;危废间的废机油定期委托清运,不要在厂区长时间储存,导致过满溢出或无处存放;在交接、运输过程中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一旦发生丢失、去向不明的情况进行跟踪追查;废机油发生泄漏后,采用黄泥或砂土围堵防止,阻止油类泄漏扩散,将油类引流至低洼或沟池,然后使用沙子进行处理;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封堵泄漏口,减少泄漏量,并将剩余的废机油更换到其他安全的储存桶内。(3)针对厂区生产废水处置措施应 (略) 线路,在生产废水处置措施管线故障时可以启用备用管线。将已闭库的尾矿库经过防渗处理后用作厂区应急事故池。当厂区生产废水处理措施发生故障时可将生产废水先暂存于应急事故池内(有效容积*m3)内,待事故排除后,再将生产废水重新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4)厂区内设专人负责对生产废水处置措施和废气处置措施定时进行检查及维护,一旦发现隐患及时停止生产进行维修,避免生产废水处置措施和废气处置措施发生故障导致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或废气进入外环境造成周边环境影响。运营期间严格落实跟踪监测,落实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5)根据火灾危险性等级和防火要求,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均采用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耐火等级设计,满足建筑防火要求。凡禁火区均设置明显标志牌。各种易燃物均储存在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安放易燃物的房间,不允许任何人员随便入内。安全出口及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6)加强尾矿暂存、外运的管理,避免尾矿在暂存和外运期间随意散落。若尾矿不慎散落时,要及时将散落的尾矿回收至暂存间内。 二、评估结论 “报告书”编制总体规范,工程概况和工程分析基本清楚,环境现状总体符合项目区的实际,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结论基本明确。“报告书”基本按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可作为本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项目取得马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01-*-04-02-*。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规划》《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地下水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关于印发文山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发〔2021〕24号)《云南省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云环发〔2022〕26号)、《文山州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文环发〔2022〕70号)《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 建设单位于2023 年 9 月 5日在马关县 (略) 站 (略) (略) 址链接http://**。2023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在马 (略) 公示, (略) 址为:http://**;同时分别于2023年9月21日、9月27日在“文山日报”上进行了报纸公示;公示期间在南捞乡政府公示栏、项目所在地阿基村进行了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于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当地环境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本技术评估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和建议后,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要求角度分析,马关县 (略) 日处理600吨锌锡选矿扩建项目建设可行。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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