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关于芦村排站资产报废处置第一批询价邀请函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关于芦村排站资产报废处置第一批询价邀请函


   (略) :

  经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审批,同意我单位对一批固定资产和水利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报废处置,现向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询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运河治理中心芦村排站固定资产处置变价回收(第一批)

  项目内容:邀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需变价回收的固定资产和水利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报价,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机构。数量、品质、完整程度以竞买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处置清单(附件1)仅供参考。

  二、报名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芦村排站资产报废处置询价表(第一批)。

  注:以上证照需加盖机构公章,必须真实和在有效期内,如有欺骗,取消资格。

  四、相关要求及规则说明

  1.请意向机构于2024年6月3日10:00到芦村排站(地址: (略) 高埗镇芦村村民委员会芦村水闸)现场勘查处置资产,并于2024年6月6日17:30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好送达莞城 (略) 1 (略) 运河治理中心综合科,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作无效文件处理);

  2.所需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设备、交通、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报价总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报价单位承担,我单位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成交人按规定缴纳成交金额后,再按程序办理资产移交和清运手续。

  4.成交人放弃回收资格的,顺延第二高报价人的作为成交人。

  五、联系方式

  卢生,联系电话:0769-*。


  附件:1.芦村排站资产报废处置清单(第一批).xlsx

   2.芦村排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询价表(第一批).doc

  



   (略) 运河治理中心

   2024年5月29日




   (略) :

  经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审批,同意我单位对一批固定资产和水利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报废处置,现向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询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运河治理中心芦村排站固定资产处置变价回收(第一批)

  项目内容:邀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对需变价回收的固定资产和水利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报价,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中标机构。数量、品质、完整程度以竞买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处置清单(附件1)仅供参考。

  二、报名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芦村排站资产报废处置询价表(第一批)。

  注:以上证照需加盖机构公章,必须真实和在有效期内,如有欺骗,取消资格。

  四、相关要求及规则说明

  1.请意向机构于2024年6月3日10:00到芦村排站(地址: (略) 高埗镇芦村村民委员会芦村水闸)现场勘查处置资产,并于2024年6月6日17:30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好送达莞城 (略) 1 (略) 运河治理中心综合科,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作无效文件处理);

  2.所需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设备、交通、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报价总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报价单位承担,我单位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3.成交人按规定缴纳成交金额后,再按程序办理资产移交和清运手续。

  4.成交人放弃回收资格的,顺延第二高报价人的作为成交人。

  五、联系方式

  卢生,联系电话:0769-*。


  附件:1.芦村排站资产报废处置清单(第一批).xlsx

   2.芦村排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询价表(第一批).doc

  



   (略) 运河治理中心

   2024年5月29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