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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批复
关于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送审的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我局委托漳州信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重点抽查会计记录、施工合同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批复概算及资金构成情况
该工程项目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20]56号)等文件批准建设,总投资概算9,969.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58.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1.46万元、基本预备费91.47万元、建设期利息48.75万元、征地拆迁费用8,000.00万元。 (略) 财政筹集解决。
根据业主提供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说明,征地拆迁费用由业主直接转至征迁指挥部支出,本次竣工财务决算不包括征地拆迁费用。扣除征地拆迁费用概算8,000.00万元,项目总投资概算1,969.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58.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1.46万元,基本预备费用91.47万元、建设期利息48.75万元。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对芗城区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进行环境整治和景观提升,景观工程面积4497.55平方米,新建筑面积210平方米;同时对两条支路进行改造,改造长度分别为306.367米和82.271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龙文塔基遗址重建、景观设施、园林绿化、道路改造及给排水、供配电等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三)与项目建设主要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 (略) (略)
2、施工单位: (略) (主体工程)
漳州 (略)
江西振阳 (略)
3、设计单位: (略) (略)
4、监理单位: (略) (略)
二、评审依据
(一)《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建[2003]58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等有关规定;
(二)《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财建[2016]83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该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
(三)《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复函》(漳发改审[2018]11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20]56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批复《关于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调整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报告》等文件;
(四)相关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项目单位有关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
(五)其他与评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六)建设单位的反馈函等。
三、评审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评审方式
(略) 城市 (略) 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相关资料,账表查证、询问及实质性审核方式为主。
(二)评审范围和内容
审核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合同、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资料。审核期间为项目筹建时起至**日止。
四、评审结论
(一)工程及其他费用招、投标情况评审
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监理采用比选方式,设计与部分施工通过直接委托方式确认。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评审
该项目截止**日,本项目到位资金送审数15,852,4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15,852,400.00元。基本建设支出13,176,248.0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1,153,943.92元,待摊投资2,022,304.08元。
经审核,项目审定数:累计到位资金15,852,4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15,852,400.00元。基本建设支出12,754,918.79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1,416,086.18元,待摊投资1,338,832.61元。
该项目截止**日,已累计支付12,167,967.42元,未付款金额为586,951.37元,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为3,684,432.58元。
(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
本项目能按基建财务制度设账核算,各项支出手续较为健全。
(四)竣工财务报表评审
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依据和方法基本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数字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正确,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内容真实、完整。
(五)项目审定投资及审减原因
项目送审金额为13,176,248.00元,审定金额为12,754,918.79元,净核减421,329.21元,核减率为3.20%。具体如下:
1、建安工程费送审金额11,153,943.92元,审定金额11,416,086.18元,核增262,142.26元,核增率为2.35%。
(1)博爱西延伸段电缆迁改(高压+通信部分)工程送审投资661,311.77元,审定投资661,311.03元,核减0.74元。该项目已于2023年6月经福建建发 (略) 审定,审定投资661,311.03元。
(2)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至洋老洲佛祖庙路段电缆迁改工程,核增建安工程费262,143.00元,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268,635.00元。该项目已于2024年4月经福建 (略) 审定并出具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意见通知书,审定投资262,143.00元,核减6,492.00元,核减率2.42%。
2、待摊投资送审金额2,022,304.08元,审定金额1,338,832.61元,核减683,471.47元,核减率33.80%。
(1)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核减243,894.00元。该费用按比例计提,未实际发生,予以核减。
(2)待摊投资-招投标代理服务费核减5,400.00元。该服务费已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予以核减。
(3)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1,242.31元。该费用属于地下停车场电费,不属于本决算项目,予以核减。
(4)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2,018.71元。该电费与工程建设无关,予以核减。
(5)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1,281.45元。该水费与工程建设无关,予以核减。
(6)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268,635.00元。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至洋老洲佛祖庙路段电缆迁改工程已于2024年4月经福建 (略) 审定并出具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意见通知书,审定投资262,143.00元,核增建安工程费262,143.00元。
(7)待摊投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核增1,000.00元。该费用为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至洋老洲佛祖庙路段电缆迁改结算审核费1,000.00元。
(8)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 162,000.00元。该费用属于前期工作费,工程概算中并未包含,予以核减。
(六)工程投资概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金额(已扣除征地拆迁费用8,000.00万元)为19,697,2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12,754,918.79元,工程实际支出较概算节约6,942,281.21元,节约率35.25%。具体明细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概算金额为13,580,4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11,416,086.18元,节约2,164,313.82元,节约率15.94%;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金额4,714,6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895,797.51元,节约3,818,802.49元,节约率81.00%;
3、基本预备费概算金额914,7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443,035.10元,节约471,664.90元,节约率51.56%。
4、建设期利息概算金额487,5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0元,节约487,500.00元,节约率100%。
五、需要说明事项
无
六、存在的问题
1、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及时。
2、项目部分施工与设计采用直接委托方式。
七、意见及建议
1、请你单位按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建议你单位应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3、抓紧清理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及时办理上缴。
4、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及移交手续。
(略) 财政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略) :
你单位送审的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我局委托漳州信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重点抽查会计记录、施工合同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批复概算及资金构成情况
该工程项目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20]56号)等文件批准建设,总投资概算9,969.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58.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1.46万元、基本预备费91.47万元、建设期利息48.75万元、征地拆迁费用8,000.00万元。 (略) 财政筹集解决。
根据业主提供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说明,征地拆迁费用由业主直接转至征迁指挥部支出,本次竣工财务决算不包括征地拆迁费用。扣除征地拆迁费用概算8,000.00万元,项目总投资概算1,969.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58.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1.46万元,基本预备费用91.47万元、建设期利息48.75万元。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对芗城区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进行环境整治和景观提升,景观工程面积4497.55平方米,新建筑面积210平方米;同时对两条支路进行改造,改造长度分别为306.367米和82.271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龙文塔基遗址重建、景观设施、园林绿化、道路改造及给排水、供配电等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三)与项目建设主要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 (略) (略)
2、施工单位: (略) (主体工程)
漳州 (略)
江西振阳 (略)
3、设计单位: (略) (略)
4、监理单位: (略) (略)
二、评审依据
(一)《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建[2003]58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等有关规定;
(二)《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财建[2016]83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该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
(三)《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复函》(漳发改审[2018]11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20]56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批复《关于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调整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报告》等文件;
(四)相关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项目单位有关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
(五)其他与评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六)建设单位的反馈函等。
三、评审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评审方式
(略) 城市 (略) 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相关资料,账表查证、询问及实质性审核方式为主。
(二)评审范围和内容
审核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合同、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资料。审核期间为项目筹建时起至**日止。
四、评审结论
(一)工程及其他费用招、投标情况评审
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监理采用比选方式,设计与部分施工通过直接委托方式确认。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评审
该项目截止**日,本项目到位资金送审数15,852,4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15,852,400.00元。基本建设支出13,176,248.00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1,153,943.92元,待摊投资2,022,304.08元。
经审核,项目审定数:累计到位资金15,852,4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15,852,400.00元。基本建设支出12,754,918.79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1,416,086.18元,待摊投资1,338,832.61元。
该项目截止**日,已累计支付12,167,967.42元,未付款金额为586,951.37元,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为3,684,432.58元。
(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
本项目能按基建财务制度设账核算,各项支出手续较为健全。
(四)竣工财务报表评审
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依据和方法基本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数字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正确,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内容真实、完整。
(五)项目审定投资及审减原因
项目送审金额为13,176,248.00元,审定金额为12,754,918.79元,净核减421,329.21元,核减率为3.20%。具体如下:
1、建安工程费送审金额11,153,943.92元,审定金额11,416,086.18元,核增262,142.26元,核增率为2.35%。
(1)博爱西延伸段电缆迁改(高压+通信部分)工程送审投资661,311.77元,审定投资661,311.03元,核减0.74元。该项目已于2023年6月经福建建发 (略) 审定,审定投资661,311.03元。
(2)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至洋老洲佛祖庙路段电缆迁改工程,核增建安工程费262,143.00元,核减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268,635.00元。该项目已于2024年4月经福建 (略) 审定并出具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意见通知书,审定投资262,143.00元,核减6,492.00元,核减率2.42%。
2、待摊投资送审金额2,022,304.08元,审定金额1,338,832.61元,核减683,471.47元,核减率33.80%。
(1)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核减243,894.00元。该费用按比例计提,未实际发生,予以核减。
(2)待摊投资-招投标代理服务费核减5,400.00元。该服务费已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予以核减。
(3)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1,242.31元。该费用属于地下停车场电费,不属于本决算项目,予以核减。
(4)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2,018.71元。该电费与工程建设无关,予以核减。
(5)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1,281.45元。该水费与工程建设无关,予以核减。
(6)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268,635.00元。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至洋老洲佛祖庙路段电缆迁改工程已于2024年4月经福建 (略) 审定并出具建设工程结算审核意见通知书,审定投资262,143.00元,核增建安工程费262,143.00元。
(7)待摊投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核增1,000.00元。该费用为龙宝花园西侧、江滨路北侧片区整治提升项目至洋老洲佛祖庙路段电缆迁改结算审核费1,000.00元。
(8)待摊投资-其他待摊投资性质支出核减 162,000.00元。该费用属于前期工作费,工程概算中并未包含,予以核减。
(六)工程投资概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金额(已扣除征地拆迁费用8,000.00万元)为19,697,2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12,754,918.79元,工程实际支出较概算节约6,942,281.21元,节约率35.25%。具体明细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概算金额为13,580,4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11,416,086.18元,节约2,164,313.82元,节约率15.94%;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金额4,714,6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895,797.51元,节约3,818,802.49元,节约率81.00%;
3、基本预备费概算金额914,7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443,035.10元,节约471,664.90元,节约率51.56%。
4、建设期利息概算金额487,5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0元,节约487,500.00元,节约率100%。
五、需要说明事项
无
六、存在的问题
1、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及时。
2、项目部分施工与设计采用直接委托方式。
七、意见及建议
1、请你单位按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建议你单位应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3、抓紧清理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及时办理上缴。
4、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及移交手续。
(略)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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