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送审的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我局委托福建宏友 (略) ,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重点抽查会计记录、施工合同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批复概算及资金构成情况

该工程项目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21〕13号)等文件批准建设,总投资概算13,740.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1,206.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1.60万元、基本预备费610.40万元,征地拆迁费及管线迁改费用922.43万元。 (略) 财政筹集解决。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浦路道路改造长度2.005km,道路红线宽22m-33m;泗洲巷道路长0.238km,道路红线宽6-8m;悦港路道路长0.408km,道路红线宽20m。其中泗洲巷和悦港路本次仅对路面加铺沥青。包括路面白改黑设计(含泗洲巷和悦港路)、人行道的提升设计、旧涵改建、市政管线改造设计、路灯提升改造设计、景观绿化提升设计及街景整治、交通设施完善等。

主要建设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桥兴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雨污水接护管改造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与项目建设主要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 (略) (略)

2、施工单位: (略) (略) (主体工程)

漳州 (略)

3、设计单位:四川西南交大 (略)

4、监理单位:福建互华 (略)

5、勘察单位: (略) 水利 (略)

二、评审依据

(一)《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建[2003]58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等有关规定;

(二)《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财建[2016]83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该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

(三)《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21〕7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21〕13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批复《关于确认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调整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报告》等文件;

(四)相关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项目单位有关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

(五)其他与评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六)建设单位的反馈函等。

三、评审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评审方式

(略) 城市 (略) 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相关资料,账表查证、询问及实质性审核方式为主。

(二)评审范围和内容

审核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合同、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资料。审核期间为项目筹建时起至**日止。

四、评审结论

(一)工程及其他费用招、投标情况评审

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设计、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部分施工与设计通过直接委托方式确认。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评审

该项目截止**日,本项目到位资金送审数103,435,9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103,435,900.00元。基本建设支出103,281,843.67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94,090,446.00元,待摊投资9,191,397.67元。

经审核,项目审定数:累计到位资金103,435,9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103,435,900.00元。基本建设支出102,543,436.15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94,090,446.00元,待摊投资8,452,990.15元。

该项目截止**日,已累计支付76,138,082.11元,未付款金额为26,405,354.04元,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为27,297,817.89元。

(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

本项目能按基建财务制度设账核算,各项支出手续较为健全。

(四)竣工财务报表评审

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依据和方法基本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数字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正确,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内容真实、完整。

(五)项目审定投资及审减原因

项目送审金额为103,281,843.67元,审定金额为102,543,436.15元,核增-56.88元,核减738,350.64元,净核减738,407.52元,核减率为0.71%。其中待摊投资送审9,191,397.67元,审定8,452,990.15元,核增-56.88元,核减738,350.64元,净核减738,407.52元。具体如下:

1、核增部分(共核增-56.88元)

待摊投资—存款利息收入核增-56.88元,该款项为财政建设资金建设期存款利息收入,予以冲减待摊投资成本。

2、核减部分(共核减738,350.64元)

(1)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送审金额 1,530,934.52元,审定797,583.88元,核减733,350.64元。确认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后3个月黄耘、林梓棋、杨凯、叶青海、陈增勇5人的人员薪酬787,350.38元与文印费10,233.50元。

(2)待摊投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送审金额2,160,140.87元,审定金额2,155,140.87元,核减5,000.00元。该费用属于新桥街道办事 (略) 天茂 (略) 进行征迁审计的审计费。

(六)工程投资概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金额为137,408,0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102,543,436.15元,工程实际支出较概算节约34,864,563.85元,节约率25.37%。具体明细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概算金额为112,063,7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 94,090,446.00元,节约17,973,254.00元,节约率16.04%;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金额10,016,0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6,297,849.28元,节约3,718,150.72元,节约率37.12%;

3、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概算金额9,224,3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2,155,140.87元,节约7,069,159.13元,节约率76.64%;

4、基本预备费概算金额6,104,0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0.00元,节约6,104,000.00元,节约率100%。

五、需要说明事项

六、存在的问题

1、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及时。

2、项目勘察、部分施工与设计采用直接委托方式。

七、意见及建议

1、请你单位按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建议你单位应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3、抓紧清理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及时办理上缴。

4、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及移交手续。

(略) 财政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略) :

你单位送审的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我局委托福建宏友 (略) ,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了包括重点抽查会计记录、施工合同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批复概算及资金构成情况

该工程项目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21〕13号)等文件批准建设,总投资概算13,740.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1,206.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01.60万元、基本预备费610.40万元,征地拆迁费及管线迁改费用922.43万元。 (略) 财政筹集解决。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浦路道路改造长度2.005km,道路红线宽22m-33m;泗洲巷道路长0.238km,道路红线宽6-8m;悦港路道路长0.408km,道路红线宽20m。其中泗洲巷和悦港路本次仅对路面加铺沥青。包括路面白改黑设计(含泗洲巷和悦港路)、人行道的提升设计、旧涵改建、市政管线改造设计、路灯提升改造设计、景观绿化提升设计及街景整治、交通设施完善等。

主要建设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桥兴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雨污水接护管改造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三)与项目建设主要相关单位

1、建设单位: (略) (略)

2、施工单位: (略) (略) (主体工程)

漳州 (略)

3、设计单位:四川西南交大 (略)

4、监理单位:福建互华 (略)

5、勘察单位: (略) 水利 (略)

二、评审依据

(一)《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建[2003]58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等有关规定;

(二)《 (略) 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闽财建[2016]83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基该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

(三)《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发改审〔2021〕7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21〕13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批复《关于确认新浦路(新华路至九龙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调整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报告》等文件;

(四)相关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项目单位有关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财务会计资料;

(五)其他与评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六)建设单位的反馈函等。

三、评审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评审方式

(略) 城市 (略) 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相关资料,账表查证、询问及实质性审核方式为主。

(二)评审范围和内容

审核项目单位提供的相关合同、财务会计凭证、账簿、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等资料。审核期间为项目筹建时起至**日止。

四、评审结论

(一)工程及其他费用招、投标情况评审

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设计、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部分施工与设计通过直接委托方式确认。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评审

该项目截止**日,本项目到位资金送审数103,435,9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103,435,900.00元。基本建设支出103,281,843.67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94,090,446.00元,待摊投资9,191,397.67元。

经审核,项目审定数:累计到位资金103,435,9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103,435,900.00元。基本建设支出102,543,436.15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94,090,446.00元,待摊投资8,452,990.15元。

该项目截止**日,已累计支付76,138,082.11元,未付款金额为26,405,354.04元,建设资金账户实际资金余额为27,297,817.89元。

(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评审

本项目能按基建财务制度设账核算,各项支出手续较为健全。

(四)竣工财务报表评审

财务决算报表编制的依据和方法基本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规定,数字完整、真实,勾稽关系正确,财务决算说明书编制内容真实、完整。

(五)项目审定投资及审减原因

项目送审金额为103,281,843.67元,审定金额为102,543,436.15元,核增-56.88元,核减738,350.64元,净核减738,407.52元,核减率为0.71%。其中待摊投资送审9,191,397.67元,审定8,452,990.15元,核增-56.88元,核减738,350.64元,净核减738,407.52元。具体如下:

1、核增部分(共核增-56.88元)

待摊投资—存款利息收入核增-56.88元,该款项为财政建设资金建设期存款利息收入,予以冲减待摊投资成本。

2、核减部分(共核减738,350.64元)

(1)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送审金额 1,530,934.52元,审定797,583.88元,核减733,350.64元。确认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后3个月黄耘、林梓棋、杨凯、叶青海、陈增勇5人的人员薪酬787,350.38元与文印费10,233.50元。

(2)待摊投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送审金额2,160,140.87元,审定金额2,155,140.87元,核减5,000.00元。该费用属于新桥街道办事 (略) 天茂 (略) 进行征迁审计的审计费。

(六)工程投资概算执行情况

该项目概算批复投资金额为137,408,0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102,543,436.15元,工程实际支出较概算节约34,864,563.85元,节约率25.37%。具体明细如下: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概算金额为112,063,7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 94,090,446.00元,节约17,973,254.00元,节约率16.04%;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金额10,016,0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6,297,849.28元,节约3,718,150.72元,节约率37.12%;

3、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概算金额9,224,3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2,155,140.87元,节约7,069,159.13元,节约率76.64%;

4、基本预备费概算金额6,104,000.00元,财务决算审定金额为0.00元,节约6,104,000.00元,节约率100%。

五、需要说明事项

六、存在的问题

1、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不及时。

2、项目勘察、部分施工与设计采用直接委托方式。

七、意见及建议

1、请你单位按基本建设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建议你单位应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3、抓紧清理项目结余资金,按规定及时办理上缴。

4、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及移交手续。

(略) 财政局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