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产4000吨结构陶瓷和射频器件表面处理项目《铜陵兆弘新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年产4000吨结构陶瓷和射频器件表面处理项目《铜陵兆弘新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4000吨结构陶瓷和射频器件表面处理项目《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铜 (略) | |||
建设地点: | 安徽铜勤表面处理中心 | |||
建设单位: | 年产4000吨结构陶瓷和射频器件表面处理项目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2-正文-兆弘.docx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安徽铜勤工业园22栋厂房两层,并对厂房进行改造,建设陶瓷结构件、射频器件全流程制作,浆料印刷、固化炉、4条电镀线(镀种为镀铜、镀镍、镀金、镀锡、镀银)、钎焊等整套工艺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表面处理4000吨结构陶瓷和射频器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和回用方案,提高处理后废水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前处理废水、含银废水、含镍废水、化镍废水、焦铜废水、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综合废水等分类收集后经废水管道送至安徽铜勤表面处理中心污水站一期(处理规模3300m3/d)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汇同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一并排放。总镍、总银等有毒污染因子在分质处理单元出口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其他污染因子在安徽铜勤表面处理中心污水处理站出口执行表2标准限值要求,经园 (略) 进入钟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水厂内分类输送管道按照“可视化、管廊化”管理要求,并用不同颜色区分,箭头标识管道走向。加强厂区 (略) 及隐蔽工程的维护和泄漏检测,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项目依托安徽铜勤表面处理中心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三)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电镀线设置全封闭措施。项目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氨、氮氧化物等废气经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氰化氢废气收集后经吸收氧化+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印刷、烘干、网板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6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以及《2020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要求氮氧化物为50mg/m3的限值要求;电镀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尽可能降低无组织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厂界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滤芯、废槽渣、废槽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车间内暂时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废气处理塔配套风机、水泵、固化炉、钎焊炉、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六)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本项目依托安徽铜勤表面处理中心事故应急池。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
联系电话: | 0562-* | 电子邮箱: | ||
落款日期: | 2024-05-30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4000吨结构陶瓷和射频器件表面处理项目《铜 (略)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铜 (略) | |||
建设地点: | 安徽铜勤表面处理中心 | |||
建设单位: | 年产4000吨结构陶瓷和射频器件表面处理项目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2-正文-兆弘.docx |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安徽铜勤工业园22栋厂房两层,并对厂房进行改造,建设陶瓷结构件、射频器件全流程制作,浆料印刷、固化炉、4条电镀线(镀种为镀铜、镀镍、镀金、镀锡、镀银)、钎焊等整套工艺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表面处理4000吨结构陶瓷和射频器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和回用方案,提高处理后废水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前处理废水、含银废水、含镍废水、化镍废水、焦铜废水、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综合废水等分类收集后经废水管道送至安徽铜勤表面处理中心污水站一期(处理规模3300m3/d)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汇同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一并排放。总镍、总银等有毒污染因子在分质处理单元出口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其他污染因子在安徽铜勤表面处理中心污水处理站出口执行表2标准限值要求,经园 (略) 进入钟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强化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水厂内分类输送管道按照“可视化、管廊化”管理要求,并用不同颜色区分,箭头标识管道走向。加强厂区 (略) 及隐蔽工程的维护和泄漏检测,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项目依托安徽铜勤表面处理中心现有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跟踪监测点。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三)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电镀线设置全封闭措施。项目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氨、氮氧化物等废气经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氰化氢废气收集后经吸收氧化+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印刷、烘干、网板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外排;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表6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以及《2020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要求氮氧化物为50mg/m3的限值要求;电镀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限值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尽可能降低无组织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无组织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厂界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滤芯、废槽渣、废槽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车间内暂时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废气处理塔配套风机、水泵、固化炉、钎焊炉、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六)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本项目依托安徽铜勤表面处理中心事故应急池。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和《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 |
联系电话: | 0562-* | 电子邮箱: | ||
落款日期: | 2024-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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