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百宏化学新材料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百宏化学新材料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
你公司报 (略) 华大环 (略) 编制的《百宏化学新材料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百宏化学新材料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选址于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百宏化学厂区,建设1座110kV变电站,容量为2×63MVA, (略) 走向、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有效做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应严格按报告表的内容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做好施工期废水、噪声、固废、生态等防治对策及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须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得外排;应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夜间施工应做到不扰民;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外排;施工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功能。
2.项目应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3.严格落实电磁环境控制措施,避免项目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电磁环境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及《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4.你单位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储存场所、事故油池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的鉴别、收集、贮运、处置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并依法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处置。
5.你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可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配套足够容积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建设须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要求并按规范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必须满足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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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你公司报 (略) 华大环 (略) 编制的《百宏化学新材料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百宏化学新材料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选址于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百宏化学厂区,建设1座110kV变电站,容量为2×63MVA, (略) 走向、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有效做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应严格按报告表的内容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做好施工期废水、噪声、固废、生态等防治对策及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须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得外排;应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夜间施工应做到不扰民;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外排;施工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功能。
2.项目应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3.严格落实电磁环境控制措施,避免项目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电磁环境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及《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4.你单位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储存场所、事故油池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的鉴别、收集、贮运、处置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并依法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处置。
5.你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可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配套足够容积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建设须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要求并按规范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必须满足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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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 (略) 华大环 (略) 编制的《百宏化学新材料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百宏化学新材料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选址于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百宏化学厂区,建设1座110kV变电站,容量为2×63MVA, (略) 走向、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有效做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应严格按报告表的内容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做好施工期废水、噪声、固废、生态等防治对策及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须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得外排;应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夜间施工应做到不扰民;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外排;施工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功能。
2.项目应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3.严格落实电磁环境控制措施,避免项目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电磁环境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及《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4.你单位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储存场所、事故油池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的鉴别、收集、贮运、处置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并依法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处置。
5.你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可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配套足够容积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建设须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要求并按规范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必须满足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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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 (略) 华大环 (略) 编制的《百宏化学新材料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百宏化学新材料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选址于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百宏化学厂区,建设1座110kV变电站,容量为2×63MVA, (略) 走向、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有效做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应严格按报告表的内容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做好施工期废水、噪声、固废、生态等防治对策及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须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得外排;应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夜间施工应做到不扰民;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外排;施工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功能。
2.项目应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3.严格落实电磁环境控制措施,避免项目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电磁环境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及《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4.你单位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储存场所、事故油池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的鉴别、收集、贮运、处置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并依法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处置。
5.你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可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配套足够容积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建设须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要求并按规范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必须满足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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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 (略) 华大环 (略) 编制的《百宏化学新材料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百宏化学新材料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选址于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百宏化学厂区,建设1座110kV变电站,容量为2×63MVA, (略) 走向、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有效做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应严格按报告表的内容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做好施工期废水、噪声、固废、生态等防治对策及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须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得外排;应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夜间施工应做到不扰民;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外排;施工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功能。
2.项目应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3.严格落实电磁环境控制措施,避免项目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电磁环境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及《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4.你单位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储存场所、事故油池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的鉴别、收集、贮运、处置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并依法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处置。
5.你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可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配套足够容积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建设须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要求并按规范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必须满足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
你公司报 (略) 华大环 (略) 编制的《百宏化学新材料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百宏化学新材料项目-110kV变电站项目选址于泉港石化工业区南山片区百宏化学厂区,建设1座110kV变电站,容量为2×63MVA, (略) 走向、建设内容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你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切实有效做好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你单位应严格按报告表的内容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做好施工期废水、噪声、固废、生态等防治对策及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废水须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得外排;应采取施工场地围挡、喷淋、洒水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施工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采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间、夜间施工应做到不扰民;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外排;施工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生态功能。
2.项目应选用低噪声水平的电气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加强运营管理,变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3.严格落实电磁环境控制措施,避免项目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周边电磁环境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及《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小于4kV/m,磁感应强度小于100μT。
4.你单位废铅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储存场所、事故油池应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危险废物的鉴别、收集、贮运、处置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并依法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处置。
5.你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可行、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及应急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配套足够容积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建设须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要求并按规范配置足够的应急物资与装备。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采取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必须满足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若工程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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