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城乡规划批前公示扶绥海螺年产120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
扶绥县城乡规划批前公示扶绥海螺年产120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扶绥海螺年产*m3商品混凝土项目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扶绥县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在扶南大道西面、 (略) 北面。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规划用地面积为6733.33㎡(折合10.1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为1栋3层混凝土搅拌楼、1栋2层砂石分离系统楼、1栋3层砂石配料及输送楼、1处初期雨水沉淀池、1处输送廊道、1处排水沟及室外操作场地等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为5449.09㎡,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为4659.59㎡,绿地面积为1141.30㎡。
(二)项目容积率为0.81,建筑系数为69.20%,绿地率为16.95%,建筑最高高度为20.3米。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 (略) 扶绥县人民 (略) 站(http://**)。
因总平规划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0日)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壮族 (略) 扶绥县新宁镇松江街22号404室,邮编:*)。
特此公示。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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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扶绥海螺年产*m3商品混凝土项目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扶绥县县城总体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在扶南大道西面、 (略) 北面。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规划用地面积为6733.33㎡(折合10.1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为1栋3层混凝土搅拌楼、1栋2层砂石分离系统楼、1栋3层砂石配料及输送楼、1处初期雨水沉淀池、1处输送廊道、1处排水沟及室外操作场地等配套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为5449.09㎡,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为4659.59㎡,绿地面积为1141.30㎡。
(二)项目容积率为0.81,建筑系数为69.20%,绿地率为16.95%,建筑最高高度为20.3米。
三、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 (略) 扶绥县人民 (略) 站(http://**)。
因总平规划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30日)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壮族 (略) 扶绥县新宁镇松江街22号404室,邮编:*)。
特此公示。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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