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坤宝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材料中间体金刚烷二车间生产技改项目的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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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营坤宝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材料中间体金刚烷二车间生产技改项目的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对东 (略) 新材料中间体金刚烷二车间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新材料中间体金刚烷二车间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以北、黄浦江路以南、乌海路以东、静海路以西,东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东 (略)

文件名称:

关于东 (略) 新材料中间体金刚烷二车间生产技改项目的审批意见

文号:

东开管环审〔2024〕60号

发文时间:

**日

审批决定全文:

东开管环审〔2024〕60号关于东 (略) 新材料中间体金刚烷二车间生产技改项目的审批意见.pdf

公示时间:

**日至**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部对东 (略) 新材料中间体金刚烷二车间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546-*

电子邮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府前大街59-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服务区综合受理1号窗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

新材料中间体金刚烷二车间生产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嘉陵江路以北、黄浦江路以南、乌海路以东、静海路以西,东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东 (略)

文件名称:

关于东 (略) 新材料中间体金刚烷二车间生产技改项目的审批意见

文号:

东开管环审〔2024〕60号

发文时间:

**日

审批决定全文:

东开管环审〔2024〕60号关于东 (略) 新材料中间体金刚烷二车间生产技改项目的审批意见.pdf

公示时间:

**日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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