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伟达农机具有限公司《年产3500台农机具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泗县伟达农机具有限公司《年产3500台农机具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3500台农机具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3500台农机具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泗县运河街道大季村104国道西侧 |
建设单位: | 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泗 (略) 位于 (略) 泗县运河街道大季村104国道西侧,项目拟投资*元,购置激光切割机、抛丸机、喷塑设备等自动化设备替代现有的老旧设备,用具有更好的耐用性、环保性的喷塑工艺代替部分刷漆工艺,技改后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3500台农机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SO2、NOX。刷漆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产生的颗粒物经滤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经过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激光切割粉尘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废水: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无新增生产废水。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废金属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统一外售处理、 废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环卫统一清运。废塑粉收集后回收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项目与2023年12月26日由泗县经济和信息委员会以泗经技〔2023〕17号备案。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3500台农机具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年产3500台农机具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泗县运河街道大季村104国道西侧 |
建设单位: | 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泗 (略) 位于 (略) 泗县运河街道大季村104国道西侧,项目拟投资*元,购置激光切割机、抛丸机、喷塑设备等自动化设备替代现有的老旧设备,用具有更好的耐用性、环保性的喷塑工艺代替部分刷漆工艺,技改后生产规模不变,仍为年产3500台农机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SO2、NOX。刷漆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产生的颗粒物经滤芯+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经过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同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激光切割粉尘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废水:本次技改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无新增生产废水。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废金属粉尘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统一外售处理、 废包装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处,环卫统一清运。废塑粉收集后回收用于生产。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项目与2023年12月26日由泗县经济和信息委员会以泗经技〔2023〕17号备案。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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