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安岳路雅砻江路-怒江北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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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安岳路雅砻江路-怒江北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略) (略) 政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4〕29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发安岳路(雅砻江路-怒江北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4)BA*),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安岳路(雅砻江路-怒江北路)道路新建工程。

2、项目建设依据:《普陀区梅川社区W*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A12、A13、A14、A15街坊(新曹杨地区)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0〕202号)。

3、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长征镇,南起雅砻江路,北至怒江北路。

4、规划用地性质:道路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3095.5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6、拟建设规模:道 (略) 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16米,道路全长约176米。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 (略) 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无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市政道路工程。

2、规划道路等级及建设规模: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6米。

3、加强建构筑物景观设计, (略) 空间整体环境的协调统一。

4、应以经批准的规划为依据,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按核准的红线测定道路规划中心线,并提供道路红线中心线坐标。

5、道路断面:按规划所确定的道路等级、红线宽度,以及实际的交通模式、交通组织、交通流量等因素,并兼顾景观功能综合确定道路横断面布置形式,按规划一次实施。道路附属设施设计应符合《 (略) 街道设计导则》、《街道设计标准》的要求,按照集约、美观的原则,对公共标识、电信箱、路灯、座椅、 (略) 政设施和街道家具进行集中布局,采用“一杆多用、一箱多用”等方式进行整合,使街面环境整洁有序, (略) 品质。

6、在设计方案中应做好与横向相交道路的工程设计、施工衔接工作,处理好本工程路面标高和邻近地块的室外地坪标高的关系,保证周边单位、居民正常出行。

7、因交通、市政工程引起的管线新建和改建,需组织编制管线综合规划方案,并在设计方案阶段同步提交。中心城、新城、核心镇、中心镇 (略) 道路新、改、扩建工程还应充分考虑有关部门对架空线入地的要求,实施沿途架空线入地改造,并在设计方案阶段明确实施方案。

8、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 中的有关要求,并以最终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该项目涉及环保、绿化、市容、交警、交通、建管、水务等管理要求的,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并予以落实。

2、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做好 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状况的分析研究工作。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3、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开展土地前期准备工作;涉及收回国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进行收地公告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征收和收回土地过程中应处理好权属关系,保障权属人利益。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略) (略) 政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4〕29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发安岳路(雅砻江路-怒江北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4)BA*),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安岳路(雅砻江路-怒江北路)道路新建工程。

2、项目建设依据:《普陀区梅川社区W*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A12、A13、A14、A15街坊(新曹杨地区)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0〕202号)。

3、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长征镇,南起雅砻江路,北至怒江北路。

4、规划用地性质:道路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3095.5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6、拟建设规模:道 (略) 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16米,道路全长约176米。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 (略) 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无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市政道路工程。

2、规划道路等级及建设规模: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16米。

3、加强建构筑物景观设计, (略) 空间整体环境的协调统一。

4、应以经批准的规划为依据,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按核准的红线测定道路规划中心线,并提供道路红线中心线坐标。

5、道路断面:按规划所确定的道路等级、红线宽度,以及实际的交通模式、交通组织、交通流量等因素,并兼顾景观功能综合确定道路横断面布置形式,按规划一次实施。道路附属设施设计应符合《 (略) 街道设计导则》、《街道设计标准》的要求,按照集约、美观的原则,对公共标识、电信箱、路灯、座椅、 (略) 政设施和街道家具进行集中布局,采用“一杆多用、一箱多用”等方式进行整合,使街面环境整洁有序, (略) 品质。

6、在设计方案中应做好与横向相交道路的工程设计、施工衔接工作,处理好本工程路面标高和邻近地块的室外地坪标高的关系,保证周边单位、居民正常出行。

7、因交通、市政工程引起的管线新建和改建,需组织编制管线综合规划方案,并在设计方案阶段同步提交。中心城、新城、核心镇、中心镇 (略) 道路新、改、扩建工程还应充分考虑有关部门对架空线入地的要求,实施沿途架空线入地改造,并在设计方案阶段明确实施方案。

8、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 中的有关要求,并以最终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该项目涉及环保、绿化、市容、交警、交通、建管、水务等管理要求的,应征询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并予以落实。

2、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做好 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状况的分析研究工作。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3、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开展土地前期准备工作;涉及收回国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进行收地公告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征收和收回土地过程中应处理好权属关系,保障权属人利益。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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