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清县宏利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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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汪清县宏利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汪清县宏利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汪清县宏利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

你单 (略) 晟隆环境 (略) 编制的《汪清县宏利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汪清县东光镇十里坪村。项目占地面积1150m2,租用现有建筑物建设生产车间、拌料车间、接菌室、凉菌室、育菌室和锅炉房等。锅炉房内安装一台4t/h生物质蒸气锅炉,用于生产供热。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黑木耳菌袋200万袋。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汪清县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做好生产车间和材料运输过程的密闭,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择低噪设备,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基础减振降噪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袋外售至废品收购站;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和锅炉灰渣定期外运作有机肥;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按规范要求处置,不做存留。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

六、我局委托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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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汪清县宏利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汪清县宏利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

你单 (略) 晟隆环境 (略) 编制的《汪清县宏利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汪清县东光镇十里坪村。项目占地面积1150m2,租用现有建筑物建设生产车间、拌料车间、接菌室、凉菌室、育菌室和锅炉房等。锅炉房内安装一台4t/h生物质蒸气锅炉,用于生产供热。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黑木耳菌袋200万袋。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汪清县总体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规范施工行为,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做好生产车间和材料运输过程的密闭,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择低噪设备,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基础减振降噪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废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袋外售至废品收购站;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和锅炉灰渣定期外运作有机肥;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按规范要求处置,不做存留。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环境影响报告表。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其他行政许可的,从其规定。

六、我局委托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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