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工程云南项目-祥云卫星地面接收站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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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工程云南项目-祥云卫星地面接收站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依法开展全省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云环通〔2021〕125号)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祥云县地震局委托丽江 (略) 承担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工程云南项目-祥云卫星地面接收站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工程云南项目-祥云卫星地面接收站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选址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00°35′4.754″、25°30′34.152″,正门坐标为:E100°35′5.585″、N25°30′34.537″。

二、调查方案

资料收集:地块及周边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及周边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当地块与相邻地块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相邻地块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现场踏勘: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

人员访谈:访谈方式为当面交流,并填写人员访谈表。在后续访谈内容整理过程中,对可疑和不完善处采用电话交流的方式进行补充核实。

三、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内历史无工业企业,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及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相应“6+1”行业。地块内无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危险废物堆放;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情况;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大面积土壤外运或回填情况;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场地内土壤及地下水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调查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使用,可以规划建设卫星地面接收站

单位:祥云县地震局

联系电话:*

,云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依法开展全省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初步调查的通知》(云环通〔2021〕125号)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祥云县地震局委托丽江 (略) 承担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工程云南项目-祥云卫星地面接收站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工程云南项目-祥云卫星地面接收站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项目地址:选址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调查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00°35′4.754″、25°30′34.152″,正门坐标为:E100°35′5.585″、N25°30′34.537″。

二、调查方案

资料收集:地块及周边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及周边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当地块与相邻地块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相邻地块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现场踏勘: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

人员访谈:访谈方式为当面交流,并填写人员访谈表。在后续访谈内容整理过程中,对可疑和不完善处采用电话交流的方式进行补充核实。

三、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内历史无工业企业,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及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相应“6+1”行业。地块内无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危险废物堆放;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情况;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渗坑;无大面积土壤外运或回填情况;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其他环境污染事件;场地内土壤及地下水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调查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调查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使用,可以规划建设卫星地面接收站

单位:祥云县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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