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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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454号)的要求,辉南县已开展新一轮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现将辉南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果报告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辉南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果报告。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

  2023年,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吉自然资函[2023]454号文件,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吉政函〔2020〕86号)要求,为确保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现势性,各市(州)政府应及时组织调整更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依法确保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适时调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本轮调整的是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占20%、安置补助费占80%。

  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调整工作覆盖整个辉南县行政区域。区片综合地价的调整主要考虑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农业生产水平、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取得。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对象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主要内容

  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事项影响社会稳评的因素;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联系地址:辉南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周岩

  联系电话:0435-*

  联系邮箱:*@*q.com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天。

  辉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454号)的要求,辉南县已开展新一轮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现将辉南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果报告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辉南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结果报告。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

  2023年,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吉自然资函[2023]454号文件,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吉政函〔2020〕86号)要求,为确保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现势性,各市(州)政府应及时组织调整更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依法确保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适时调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本轮调整的是征收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占20%、安置补助费占80%。

  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调整工作覆盖整个辉南县行政区域。区片综合地价的调整主要考虑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农业生产水平、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取得。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对象范围

  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主要内容

  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事项影响社会稳评的因素;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我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联系地址:辉南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周岩

  联系电话:0435-*

  联系邮箱:*@*q.com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天。

  辉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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