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15-*

传真:0915-*

邮箱:*@*q.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汉滨 (略) 64号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 (略) 年产*件消火栓箱外壳及年产*米电力桥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ofd

汉环分函〔2024〕64号

2024年5月2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915-*

传真:0915-*

邮箱:*@*q.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汉滨 (略) 64号


序号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 (略) 年产*件消火栓箱外壳及年产*米电力桥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ofd

汉环分函〔2024〕64号

2024年5月2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